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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林雨蒼

民進黨終於取得國會過半,最近這陣子也開始提案,要追查黨產、落實轉型正義,相信各位鄉民也很期待。不過,有一些法案提出得過於草率,其實問題不少。在此小弟請教了一些專家,把提案和問題整理給大家參考。

先講結論,第一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這個草案有不少問題,可能會延宕黨產的處理,或讓國民黨有機會卸責,不可不慎。目前這個草案應當擋下修改,否則後患無窮第二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時代力量版最完整,希望可以通過。

蘋果有做個簡單的總結:

●設立「轉型正義委員會」

總統府下設「轉型正義委員會」,負責轉型正義相關議題修法草擬工作。

●保全財產與檔案

要求政黨在相關立法工作完成前,保全與凍結黨產與轉型正義相關檔案,但黨費與日常經費支出不在此限。

●立法原則

依聯合國轉型正義 4 項原則,包括「釐清真相」、「追究加害者責任」、「設立賠償計劃」、「採取制度性改革避免重蹈覆轍」,進行立法。

這個法案的起點是林鈺雄的投書

基本上大方向不算有太多問題,不過做出來的法案就有些問題了。

首先,可以看十一條,這個法案只是設立一個委員會、給報告,兩年左右給完報告解散。雖然可以一年一年的展延,但大家可以想像,等這個委員會解散,國民黨就可能會跟大家說,「轉型正義做完了」,然後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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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這個條例寫了要處理黨產。目前黨產已經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直接通過、落實即可,何必還要再評估兩年給建議?兩年後再處理黨產,大家真的覺得可以接受嗎?更何況,這個法條有點點到黨產處理,但卻不完善,還不如原先的黨產處理條例完整。

而且這個提案對黨產的處理方式是成立「長照基金」⋯⋯ 如果是成立基金會做轉型正義的教育推廣,我就很贊同。但如果是拿來作為其他政策的財源,感覺有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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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追討黨產的組織應該放在總統府下,還是放在行政院下?基於以前黨產清查經驗,由於資料都在行政體系內,透過行政權由上而下比較容易進行。因此,黨產追討放在行政院比較妥當,也比較能喊得動各部會。

由此可知,這個提案的宣示意義應該比較大,但問題是影響到追討黨產的時程。如果這個法案可以拿掉兩年解散的說法、並不是只給提草案,包含執行也一起處理,並授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來處理黨產,或許會更適合一點。

因此,目前黨產歸零聯盟有發文反對這個草案,李俊俋委員也在底下發言表示他的看法。

李俊俋說,「促轉條例、不當黨產條例、政黨法, 我個人主張都應該分開立法促轉條例是框架立法,旨在處理轉型正義的方向,無須再規範不當黨產這種細節;不當黨產條例則是處理過去威權時代的錯誤,是落實轉型正義的重要方案;政黨法則是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的機制,著眼於現在與未來。三個法案都很重要,而且各有其功能性,如何適當的立法、避免混淆是我所堅持的。 至於太多的政治解讀,其實一點必要都沒有……」

政治解讀應該是指曾大記者底下的解讀吧)

(圖片來源:風傳媒)

(圖片來源:風傳媒

目前已知,在 18 日的民進黨黨團會議上,顧立雄、尤美女、鄭麗君、羅致政、李俊俋發言擋下這個草案,但後續仍需要關心。

  • 再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目前有許多版本,這些版本之間當然也有差異跟眉角。

首先來看民進黨委員提的版本:

20160318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賴瑞隆

20160318  不當黨產調查特別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蔡易餘

20160311  不當黨產取得處置條例草案:林俊憲等

20160226  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鄭運鵬

20160226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高志鵬等

20160219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葉宜津等

20160219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黃偉哲

20160219  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鄭寶清

20160219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陳亭妃等

民進黨委員連署提案了 9 個有關黨產條例草案,可分為兩部分。

扣除蔡易餘版外的其餘 8 個版本,不約而同的都是 28 條。這不是巧合,而是這 8 個版本幾乎是抄 2005 年行政院院版(法務部負責草擬)而來。這個版本是當年結合許多專家學者與文官體系的智慧結晶,只不過送到立法院被國民黨卡死在程序委員會幾百次。為了讓立法院內政、財政、司法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有案可審,這次民進黨委員們「天女散花」般的 copy 昔日版本,固然無可厚非。然而若要玩真的,舊草案時隔 10 餘年,有再修正必要。

蔡易餘版,把這個特別法改名為組織法有點怪,而且法條沒抄完整只有 25 條,只能說蠻糟糕的。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20160318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等

時力版,固然也是以 2005 年行政院 28 條版為基礎。可是在 2 月左右,時代力量黨團就開始認真地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公聽會,摸索修法方向。結晶就是時力的 33 條版。在這個版本裡,除了沿襲 2005 年行政院院版特色外,更加上了行政程序完備、黨產資訊公開與白皮書、吹哨者保護與獎勵條款等… 基於昔日行政院追討黨產經驗與遭遇困難而萌生的對策,可謂「進化版」的黨產條例。

 張嘉元自揭國民黨在海外的黨產高達五千億(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張嘉元自揭國民黨在海外的黨產高達五千億(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國民黨團提案:

20160226  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國民黨黨團等

看最後兩個條文,條例施行細則、施行日期全部由行政院會同監察院定之然而目前監察委員全由馬英九一人提名,運用優勢席次護航過關,任期到 2020 年 7 月,比小英任期還長。什麼都要會同監察院,等於黨產條例實質上根本沒有施行可能性,純屬惡搞。

  • 最後再次說一次結論

第一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這個草案有不少問題,可能會延宕黨產的處理,或讓國民黨有機會卸責,不可不慎。目前這個版本應當擋下修改,否則後患無窮。

第二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以時代力量版最完整,希望可以通過時代力量版。

未來,還請大家持續關心不當黨產法案的立法進度!

(本文、標題由林雨蒼授權轉載,本文以 CC-BY 4.0 釋出,首圖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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