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導讀》:昨(16)日,PTT 上有鄉民分享《瓦城員工的自白》,踢爆這家泰式餐廳的員工不僅被公司利用考核刁難並扣薪,工作環境更是惡劣,不僅抽風設備不足充滿油煙廢棄,年假時更是在人力吃緊的情況下超時工作。
未料當這名鄉民向高雄市勞工局提出勞檢要求時,勞工局竟然漠視勞方所提供的不法證據,讓他懷疑「勞基法究竟是保障勞工,還是保障這些惡質的企業?」
文章分享後立刻獲得鄉民高度關注,而有鄉民也順勢分享了國外的服務業工作經驗。當看見國外企業對於勞工的工作環境與勞動權的高度重視,這些視底層員工為奴的國內各大知名餐飲企業,你們不汗顏嗎?
◎本文作者:Selena Chen
原文內容真的很血汗,沒想到還是很多人護航,看到各種「不爽不要做」、 「餐飲業就是這樣要認份」的大絕都出了,就覺得應該來回文一下。
餐飲業,或者廣一點來講,服務業,一定要有很差的待遇嗎?
站 12 個小時很正常,站不久就是體力不夠不耐操?
沒實力挑工作就認份被壓榨?
連續上十天班沒關係,一個月有六天假就合情合法合理有照顧到員工?(全年調移是什麼鬼?)
想也知道這些問題的出發點都不合人性。
但台灣因勞工市場長期與資方不對等,只能含淚吞下去,甚至久了連勞方都跟著合理化,做久忍久的人怒噴還沒被奴化的新人,最後異議都被壓掉了。沒被壓掉的也有政府幫忙壓,或者資方幫忙殺。
我在台灣做服務業的經驗很少,但周圍空姊、百貨櫃姊、門市、電信業,服務業的朋友一大堆,從店員到主管經理都有,聽久了他們的抱怨,也知道服務業有多血汗多可怕。
因此,當我到國外找工作,缺乏當地學歷、外語能力又不夠好,得從零售業入門時,怕得不得了。深怕被種族歧視、剝削,也怕自己不適應勞力工作。(站 8 個小時真的是勞力工作,沒有休息制度的話,長久下來腳會炸。)
乖乖!我進公司第一天就發現我錯了。
國外資方可能怕被告、也可能真的很守法……
就先不管是形象顧慮、訴訟費高還是什麼考量,總之對員工雖不是捧在手掌心呵護,但也不至於苛待。政府規定的勞基法戮力遵守,你不介意被小小剝削、他們可在意的要命。
那麼國外服務業是怎樣的待遇呢?
在此舉我服務的公司為例,讓大家參考看看。
(1) 當日工時如預定安排 4 小時,則至少休 15 分鐘且給薪。工時達 6 小時,務必休息 30 分鐘(做到第 3 小時強制休)。
工時 7 小時以上,15 分鐘 +30 分鐘;八小時以上,15 分鐘 *2+60 分鐘休息,然後至少 3 小時一定會休到一段時間。
另外,喝水上廁所之類的不算休息(我發問時主管傻了),講一聲就可以。如果真的很疲倦,可以商量一下提早休息時間、提早走、或者到後面坐個 1-3 分鐘喘口氣。(畢竟服務業遇上旺季或週末的高壓真的很累)
(2) 休息時間不管怎樣,絕不能叫休息中的員工工作。
我第一次在後方休息室吃午餐時,看我主管爬上爬下很辛苦,想站起來幫他接貨,主管叫我好好坐著 enjoy 休息時間,我本以為是客氣話,結果每個主管遇到這狀況都只會在三強調:「這是你的休息時間,沒有任何原因、任何人可以剝奪。」
(3) 跟客人發生嚴重爭執時,主管會 take care。
如果一開始溝通時講到跟對方非常僵,我可以拒絕服務客人。且在通常情況下(如果不是員工情緒失常),主管會盡量站在員工這。
我本人是沒有遇到這狀況,但店裡的印度大媽直接跟無禮客人說:「我不想服務你。」之後主管就從辦公室出來接手,沒有怨言或者扣錢、扣考績之類的鳥事。事後當然也沒有教訓大媽。
客人至上沒錯,但員工也很重要。(至於遇到被種族歧視?主管跟法律一定都站在你這邊!)
(4) 工作第 9-12 小時間領 1.5 倍薪,12 小時以上 2 倍,國定假日也加倍。
另外加班 (overtime) 後必須休息滿 12 小時才能繼續下一個工作;平常沒加班時,則兩個班間至少須隔 8 個小時。所以如果晚班 10 點下班,最早隔天 6 點才能開始工作。如果住比較遠,可以跟主管商量拿多一點休息時間。
至於連續上班,每連續 5 天至少要放 1 天,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正職人員不一樣,但也是個合理上限)。至少一個月休 8 天。
(5) 生病或特殊狀況,主管「無條件」必須幫你調班 / 找人代班,不能強迫你生病還來工作。
當然工作久了,通常會自己連絡同事幫忙代班(比較負責任),但如果真的不行,主管有責任從其他分店找人(甚至找主管)來幫忙。
生病不是你的錯,趕快康復回來上班(方便排班)才是重點。不然病懨懨是要怎麼服務客人啦!
(6) 檢舉熱線 24 小時,且絕對保密,還有高額檢舉獎金(當然,須經過調查)
有些人會怕被報復對吧?放心,通過 3 個月雙方試用期後,沒有特殊原因,主管不能任意解職(除非你一開始就是應徵短期季節工,那時間到就該走了。)
(7) 如果主管隨意砍班怎麼辦?
假設你當天有排班,但「到現場」主管才說不需要你,那他一定要付 2 小時保證薪資給你(就算你只上 1.5 小時或甚至沒上班,不然舟車勞頓不值得)。當然如果事前有通知就不算。
另外每週每個月都有保證工作時數,無薪假?沒這東西。(當然淡季時數少,記得找兩份工才能活啊!)
(8) 考核 / 小測試絕對合理,如果回答不出來,主管會義務替公司來幫你上課(在上班時間教育、你有薪水領),直到你完全了解通過測驗,才回到工作場所。而不是用測驗來逼你離職。(神經病啊要逼死誰)
據主管解釋:「好的公司能留住資深、有經驗的好人才,而不是狂花錢抓免洗新人,花過多的時間在訓練。」
(9) 受傷的話一定要回報(連開紙箱開到指甲斷掉都要,因為是職災 XD)。
有同事被美工刀劃傷手,立刻被列為當月重點事件,重新宣導員工安危防護 SOP(另外獲得醫藥費跟工資補助)。此外,如果要爬高,會要求有人在樓梯旁看顧,以免出事沒人知。
(10) 店內有偷竊行為時,員工不用負責,更不用負責追兇手。
員工與客人的安危第一。
講難聽點,如果因公受傷,勞基法、公司形象、法律上的責任會是大麻煩,相較之下產品被偷還是小問題,何必要員工冒生命危險「勇救全店」……
員工也是民眾,抓壞人可以交給更專業的吧?
以上,是我在國外服務業的狀況,旺季時常常站 8 小時,說真的體力活難免會累,但因為有合理的休息制度,不至於覺得身心疲乏或被剝削。(員工福利跟獎勵制度也很好,這就不提了)
直到現在,就算我已經改坐辦公室工作,也還是會回店內支援週末活動,而這絕對是因為工作環境好、制度合理又人性的關係。
如果在台灣,如果在瓦城,有一樣的職涯轉換機會呢?天殺的,我才不要為這種爽爽賺又不在乎人力資產(勞工)的可怕資方工做,更別說看到別人被欺負還要幫他說話了,哪來這麼卑賤的心理。
不過,在台灣的人們,如果繼續慣資方,真的能一直有本錢「選資方」嗎?真的能一直有機會能自己決定為誰工作值得嗎?
會不會哪天每個資方都一樣爛,怎麼換都一樣慘?各行各業都是資方說了算?
我為台灣的勞工很不值,也為廣大從事服務業朋友 / 親人、或在慣老闆底下工作的人感到難受。
看到原文的爆料,真心覺得政府跟資方都該改變思維、以人為本,更努力從制度、文化認同到思維,邁向真正的進步社會。
台灣,加油!
※ 這篇並不是想宣揚國外很好大家都來,而是希望多一點人知道,正常、合理的工作環境應該是怎樣的,不要被打壓還覺得「相較之下我們公司還算可以啦,至少一個月有 7 天假……」
(文章原始來源:PTT,作者:Selena Chen 授權,原文標題:[JOBS] 加拿大服務業有感:這才是合理的工作環境與文化!,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圖片來源:Sarah,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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