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時候看著看護/家務工吃「外籍幫傭餐」,成年了之後就抗議政府把自己隔壁變成社會住宅,要求使用不同出入口。或是在別人抗議居住正義的時候抱怨自己因為這樣不能坐計程車到家門口。
市長把新住民形容成進口商品是「說實話」,餐廳設置「外籍幫傭餐」(還不只是幫傭餐而已,是「外籍」幫傭餐喔)的理由自然是「總比讓外傭沒得吃好」。
不知道甚麼時候開始,因為有更低劣的底線成為我們放縱自己不反省不檢討的理由了。所以領 22K 是合理的,因為「總比 18K 好」;所以同性婚姻另立特別法是可以接受的,因為「總比甚麼權益都沒有的好」。
不是往上看,而是往下比。往上看的人還要被說成不切實際,然後會被賦予一切立即改善社會的責任。
認為外籍幫傭餐是為了迎合「市場需求」的說詞是荒謬的,這是要符合甚麼樣的需求?如果今天的需求是為了體貼不同預算的消費者,希望創造出價格的彈性,那麼可以設計一系列較為平價的餐點,如果需求是因為有些人只想簡單果腹不想食用份量太大的餐點(或是因為必須照顧小孩無暇吃飯),那可以設計所謂的小點心。一份以「外籍幫傭餐」為名的平價餐點,唯一的目的與功效就是標記出特定人口(外傭)與特定產品(全餐廳最低價的餐點)的專屬連結,背後的語意就是「這個價位/餐點內容是符合外傭身分與價值的」,是「外籍幫傭並不適合我們其他的高價位餐點」,除此以外別無他者。
所謂的兒童餐或孕婦餐的目的通常是為了滿足食用者的特別飲食需求,例如份量較小、色彩多樣、或是特殊營養成分等,出發點是某種體貼,並且這種作法不會強化任何已經存在的汙名。而且我們還是得回去看這之中的權力關係。今天一個孕婦並不會因為自己點不點孕婦餐而受到壓力,但假設一個移工在親子餐廳裡,看到這樣的菜單,她會不會覺得自己必須選擇便宜的「外傭餐」?或是當雇主主動點了外傭餐以後,她有沒有抗議的權力?
這種不顧現實汙名與權力情境的類比,比幻想一個沒有歧視的烏托邦還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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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