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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不鳥交通部的「警告」,在上週推出免費搭車的活動搶攻市場(據 Uber 臺灣區總經理的說法,他們真的不是故意的)。交通部又說,如果 Uber 持續違規招攬自用車輛從事載客服務,不排除要勒令停業。

  • 如果要走向產業創新,請修法,而不是勒令停業

請交通部跟經濟部談談,是要創造就業,創造新的產業,還是要保護舊的產業。這是經濟部與交通部的選擇。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正好具有交通部部長的資歷,對於 Uber 案的結果可能涉及台灣產業發展未來的延伸性,自然應該有基本的理解。

我們當然可以討論 Uber 的適法性,但從創新發展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要選擇經濟發展、經濟轉型,那要修法律,而不是勒令停業

全球現在有一股禁絕 Uber 的浪潮。但這究竟是服務壞透了,還是法律不適用,我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我認為在安全性上,Uber 並不輸給傳統計程車叫車服務。每次透過 Uber 叫車,我在什麼時候叫車、在哪裡叫車、從哪裡上車、要去哪裡、來載客的司機是誰,所有的資料也都被詳實地記錄下來。

出租車服務,只要資訊透明,提供服務的企業能夠被適度控管,這種新的分享經濟的模式,正符合世界發展的趨勢。

交通上的分享經濟創新並不僅只是 Uber。去年芬蘭赫爾辛基就推出了計程公車,使用者只要事先在網上登記上車地點、目的地並完成付款,就能和其他順路的乘客共享一台九人座小巴,系統會自動計算將每個人送達目的地的最佳路線。這是一種公車沒錯,但同時又具備出租計程車的特性。行車路線是由使用者的需求動態決定的。

  • 我不認為 Uber 會讓台灣大車隊無法生存

如果臺灣的新創團隊推出這樣的服務,或是臺北市政府協助推出這樣的服務,交通部你打算怎麼作?

當然,你可以像過去一樣,選擇讓既有的不合時宜的法規,一個個搞死新創服務。第三方支付悶死一堆業者,Uber 快要被交通部勒死,更早之前,還有一個叫做 Now.in 的服務早早被檢察官的不當搜索活活嚇死

如果交通部認為他勒令 Uber 停業是因為要保護既有的計程車產業,那麼交通部誤會大了。我有很多好朋友在台灣大車隊裡服務,我不認為 Uber 會讓台灣大車隊無法生存。

台灣大車隊今年才剛剛完成創舉,把一萬三千台車背螢幕換成最新的 Android Pad,在技術上,每一台台灣大車隊車上的 Pad 都可以即時連上行動網路。柯 P 就靠這樣的行動媒體,讓計程車上的上班族和都會男女,了解柯 P 新政,例如托育、老年照護、食安政策等民生相關議題。

檢索這幾年台灣大車隊創新的速度之快,我並不認為台灣大車隊會因為 Uber 的競爭而無力創新或因此落伍而被淘汰。台灣大車隊這幾年的努力,未來台灣發展智慧城市時,他們有潛力成為幹細胞等級的核心基礎。

就我的觀察,Uber 加入市場,反而讓各大計乘車車行快速思考和調整自己的定位,重新思考自己在網路時代的創新發展策略。

  • 臺灣扼殺產業未來的,是智障法律

從過往經驗看,臺灣扼殺產業未來的,向來不是產業內的創新競爭,是智障法律。智障法律殺掉智慧城市,智障法律殺掉智慧產業。

交通部當然可以依法勒令 Uber 停業,這是合法的,也是執行公權力的展現。但幾年前郝市長才援引為郵購設定的法令,強迫 Android App Store 要提供七天鑑賞期而和 Google 槓上,導致台灣消費者有很長一段時間成為少數無法參與 Android App 市場的孤兒。

郝市長只是依法行政,手法並沒有錯,但如果錯的是法律呢?立法院修法與審法的極低效率,加上死守法條的行政單位,是造成台灣投資性無能,生不出健康新企業的最大殺手。

台灣產業已經整整不孕十五年了,馬雲說要把我們的創新孤兒帶到大陸養,台下的老傢伙鼓掌歡呼。

Uber 雖然是外國人生的,但在台灣發展的新創企業,就是台灣的孩子,他們才能創造新就業、提供新職位、拉高薪資所得,創造新的產業活力。

交通部的長官,前交通部長現任行政院長毛治國,有種你就幹掉 Uber。

(圖片來源: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