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在台灣喊了幾十年,但除了一些青年文創的「清新小確幸」之外,可說是毫無建樹。為什麼一個 2,300 萬人的相對富裕社會,竟然幾十年來原地打轉?是人的素質不夠,還是結構上出了根本問題?

我個人的看法是,台灣創意產業的「七寸」,就是「產官學」之間的惡性分工。啊,說錯了,應該說是「官學產」的分工,因為這種分工狀態起於「官」的無知,配以「學」的傲慢,「產」在這個分工鏈中只是小弟。

  • 創意產業本身就是風險

創意產業,既然被歸於「創意」一類,那麼它一定是脫離傳統慣性的,也就是它的業態一定和已經成型的業態不一樣。啟動者需要時間、空間和資金和耐心。換句話說,創意產業的本質就是「風險」。

把一件風險的事,交給公務系統內的事務官,或隨時可能卸任的政務官來「主導」就想成功,你信嗎?我不信。

把一件風險的事,交給專職在學校授課的學者們來「輔導」,被輔導者綁手綁腳,還要時時顧及學者的感受和利益,你說這「業」創得出來嗎?

  • 創業這個領域,被官、學搞得四不像

在創業這個領域,台灣當下的官、學,基本上都是來搭便車的。在財政即將破產的窘境下,官方其實沒什麼錢,七折八扣地擠出一點,配上天馬行空的「政策」,就算是鼓勵創業了。

學者們微薄的薪資,也都企盼著種種計畫補助或擔任評審的收入。於是一拍即合,竟然演變成為公務員、學者積極尋找「創業項目」,而創業者削足適履地提出計畫,最終雨露均沾,報帳了事。

這樣的「官學產分工創業」,養出了一幫子明知做不到卻「死馬當活馬醫」的公務員、一批守著固定俸祿不敢冒險卻四處評審拿案的學者、一群有心有膽卻「誤入歧途」的創業者。

  • 入技術股還沒賺錢就要先繳稅

創業真正需要的條件,諸如風險投資、鼓勵創業的財政稅務政策,在台灣不但不進步,而且還退步。其中殺傷力最大的,莫過於「技術股必須先納稅」一項。

創意人在出資人的同意下取得技術股,戰爭還沒開打前,就得先算成所得而納稅,這相當於把出資人已經納過稅後的資金,再扒一次皮。具體地說,就像是某人提供槍械給一支自願軍,而國家把那些槍械視為士兵的「收入」而要求士兵先完稅後才能上戰場。這樣誰還願意提供槍械呢?誰還願意組織自願軍呢?

籠子裡是養不出創意產業的。「官學產」生態,就是這樣一個籠子。籠子不破,台灣的創新產業舉步維艱,少數成功者,都是籠外的野生者。那…誰來破籠呢?

  • 延伸閱讀:

台灣教育已與世界嚴重脫節,十年之內可能要更名為「失業島」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登,轉載自Udn.com;圖片來源:vixyao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