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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虐童案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15日首度赴立院施政報告,表示行政院在去年9月,已經將刑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查,「增加處罰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的刑責」,民進黨立院黨團也預計將此列為優先法案。

而其實,日本東京都政府已經為了防堵虐童案再發生,草案明訂「禁止監護人體罰兒童」,最快4月1日上路。

(責任編輯:黃彩玲)

圖片來源:Pixabay

日本接連發生兒童遭虐待致死的不幸事件,東京都政府為避免再生憾事,提出防止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明文禁止監護人(父母、養父母等)體罰兒童,如果順利通過,最快4月1日上路。

繼日前發生在千葉縣野田市,小學4年級女童疑似被父親虐待致死事件後,山口市24歲母親疑似多次施暴2個月大女兒頭部,造成女兒死亡,今天被警方以傷害致死罪嫌逮捕。對於警方偵訊,母親始終保持緘默。

今天另一起虐童案發生在鹿兒島縣霧島市,26歲的母親涉嫌用洗面盆毆打4歲女兒的胸部成傷,警方以傷害罪嫌逮捕這名母親,並懷疑有長期施暴女童的可能性,將進一步詳細調查。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由於接連傳出兒童遭虐待致死的不幸事件,東京都政府昨天提出防止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待東京都議會20日開議後將送進議會審查,如果順利獲議會通過,東京都希望最快從4月1日起開始施行。

制訂禁止監護人體罰孩童條例草案,根據東京都政府表示,這在日本所有都道府縣中是首例。

東京都政府之所以制訂這個條例草案,主要是受到2018年3月發生在東京都目黑區虐童事件影響。當時5歲的小女孩船戶結愛,被雙親虐待致死,引發社會震驚;東京都政府為了保護層出不窮的受虐兒童,才著手制訂條例草案。

草案中明訂,作為監護人的職責,禁止體罰孩童,也禁止在管教孩童時施以暴力及謾罵;此外,草案也明訂監護人有義務積極進行孕婦及嬰兒健檢。

另外,草案規定,都內的兒童諮詢所接獲通報要確認疑似受虐兒童的安全時,除了可要求與警方共享必要情報,也可以向警方要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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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日本虐童接二連三 東京訂條例禁父母體罰〉。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