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合作夥伴觀察者網。圖片來源:John Rawlinson。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文 / 觀察者網
幾年前,我在阿根廷的巴塔哥尼亞碰上了一對加拿大夫婦。據說他們一輩子都「在路上」,而且在哪兒都能「碰見生命中的驚喜」。比如說他們到瓦爾德斯半島時,見證了一隊虎鯨為了獵殺小海獅,而擱淺在一片島礁上——在兩個星期前,我在同樣的地方足足傻站了六個小時,居然連一片魚翅都沒看到。為什麼這對男女能有如此驚人的好運氣?
「我們的運氣確實挺好的,」這哥們兒聳聳肩對我慢吞吞地炫耀道。就這樣,他把我的所有的懷疑和推測,都用如此簡單而暗含玄機的陳述句式給解決了。
最近我又想起了這對走南闖北的享樂主義夫婦,因為他們現在有了個新名字:旅行家(或者「行者」、「探索者」……管他們叫什麼都行)。在全世界青年旅社的床上,都躺著一些分享自己生命如何「就是一次旅程」的傢伙,他們差不多都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隨意地靠在床頭,皮膚黝黑、骨瘦而健碩的四肢從休閒運動跨欄背心裡伸出來,下面穿著一條跟麻袋一樣寬鬆的休閒褲,上面還印著條龍;兩腳一邊搓泥,一邊向在座的所有人吹噓起他的旅程。
一般情況下,他已經辭職兩個月了,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在海灘上裸舞,暢飲當地的糧酒。他去過的目的地,無一例外都是「美如天堂」。他接觸的當地人,毫無疑問都是「熱情似火」。這一切的旅行經驗,都會因為他對東南亞社會方方面面洞察入微的超凡理解力,而變成神話般的遠征傳奇。
就這樣,你面前的這個人突然變成了剛從忽必烈帳篷裡回來的馬可·波羅,沒完沒了地寫著博客,沒完沒了地發著照片。你看著他在社交媒體上顯現出來的非凡智慧,感覺獲益匪淺,發現自己這輩子白活了。
在這個所有人都是旅行家的時代,旅遊已經迅速成長為一項最「民主」的產業,比普世價值可通用多了。五十年以前,當你爺爺奶奶來好不容易攢夠錢出去玩 一趟的時候,旅行還是一項跟靈魂有關的活動,經驗豐富的旅行者通常還都有著傳奇的個人經歷。直到嬰兒潮的一代長大後,出國旅遊突然成了家常便飯,90 後們隨之變成了躍躍欲試的新一代旅友。再加上「空檔年」的盛行(Gap Year),更是讓人在成為上大學的小屁孩和敲鍵盤的中產上班狗之間這段時間,開始紛紛削尖腦袋擠上飛機,到處亂跑。
常識表明,旅行能讓人變得更為有趣,而且會是你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越來越廣泛的國際好奇心、越來越失控的過度解讀,以及無法逃脫的高科技影響面前,旅遊本身已開始不可避免地失去了使我們感到驚歎的能力。
充斥愚蠢資訊的網路,組成了誰也逃不出去的無形迷宮。想想吧,你隨便抬頭就能看見天空飄來幾個字:你只能活一次(網上最流行的標籤之一 #YOLO,代表「you only live once」),而這句話正是加劇這一現象的黑手。
隨便走進一家旅館的酒吧,你會看到超過一半的人正窩在自己的數位世界裡感受大自然的偉大。平板電腦的螢幕發出光線,照亮著一張張面無表情的臉;他們圍成一圈坐著,誰也不說話,注意力全放在他們剛剛 「逃離」 出來的老家;他們在點評網站上流覽著別人的評價,為自己選擇待會兒該去哪家餐廳吃飯。這種將整個世界縮減彙編的網路暴政,已經從根本上扼殺了我們自主探知這個世界的能力。
就這樣,在這個公開、平等、快節奏的世界中,我們開始用「做功課」來接觸未知領域,而不是花時間去真正體會和理解來自異域的文化。人們似乎越來越傾向於快速旅行的方式,在手機上標注好所有「不能錯過」的景點,然後便忙著開始這種基於最低限度瞭解的「到此一遊」。
真的,我絕不是在危言聳聽。當你坐上一輛穿越坦尚尼亞內陸的卡車,車上坐的全是跟你一樣種族、來自同一個國家的遊客,你們的卡車只能按規定線路行駛,只在會出現的動物的固定地點停留,然後回到便捷精緻的酒店裡吃飯睡覺,買一些從款式到價格都為你們而準備的皮革製品——這一切,顯然無法給你對後殖民非洲誇誇其談的資本,但你還是這麼做了。
也許,我只是說也許,我之前碰見的那兩對加拿大夫婦,其實是在充滿電氣化的安大略湖邊炮製出了他們的阿根廷之旅,或者只是把他們出席過的某場無聊的酒會加工成了海明威小說裡的樣子。更有可能的是,他們的故事已經讓朋友和家人感到厭煩透頂——閉著眼睛你就知道他們將要向你娓娓道來的內容:當地的美味牛排、廉價古柯鹼、要了命的腹瀉、以及這一切究竟有多「厲害」。
從某種程度上說,我們對別人誇誇其談自己神人經歷的厭煩,很有可能是出於嫉妒—— 說真的,你在過去半年都沉浸於沒完沒了的破爛工作和逃避現實的飲酒作樂,怎麼可能喜歡聽別人在世界另一頭享樂狂歡的經歷呢?但反過來說,任何覺得自己故事有價值與別人分享的旅行者,也處於某種唯我論的自私主義妄想之中。
我們所忽略的事情是:真正的旅行並不僅僅是一種 「經歷」,而應該是在於你如何去感受未知。我們很多人進行旅行,其實是為了給自己積累 「財富」(不管是故事、照片、還是什麼人生經歷),忘記了全身心地體會這陌生的環境,也忘記了享受那些料想不到的驚喜。我們已經成為了消費旅行的一代人: 好像如果沒有了數位單眼,馬丘比丘的霧色黎明根本就不復存在了一樣。
我這麼說,也算是在自我反省。我是一個旅行作家,這意味著我也是一個不想工作的「到此一遊」型旅行家。我依靠我的旅行經歷,換取著他人的金錢與尊重。 因此我所謂的「旅行」,也只是一種抱著投資目的的自我暗示,並最終成為了我的負擔:路上所要經歷的每一個地方,我都得事先做好功課,並且也得隨身帶著相 機,簡直無聊極了。
至於我寫出的文章,自然也得跟我的旅行經歷息息相關。每當我坐在一個世外桃源般的「香格里拉」式美景中時,我就得把大部分時間用在寫東西上。我一邊敲擊著電腦鍵盤,一邊哄騙那些看我文章的人「一定要來」這些其實最好他們永遠也別來的地方看看。
每當我在夜深人靜開始自我反省的時候,我也知道:我可能永遠也無法找到第一次獨立旅行時感受到的那種未知世界帶來的驚喜了。那個時候,我毫無方向感地獨自孤行,沒有旅遊指南,也沒有手機地圖,還是個對世界充 滿最原始好奇的天真傻孩子。
所以你看,我並不是說某些特定類型的旅遊是沒有價值的。走出家門曬曬太陽寫寫遊記,當然沒什麼壞處。在此之後,就把自己五體投地的獻祭在令你變得麻木無感的高科技面前吧,在你的社交媒體上記錄下旅程中的每一步「歷險」吧,如果你非要這麼做的話。
只是你得明白一點:如果你所謂的「旅行」就是一種收集各國簽證印章的經歷,如果你的人生已經可憐到要靠炫耀去過多少國家而獲得某種渺小的價值認同感,如果你認為他們列出來的「十大旅遊地」真的算什麼東西的話,那麼你只是一個在試圖尋找自我存在感的遊客而已。旅行永遠不會讓你成為更有趣的人,你只是導遊屁股後面人群裡的一員罷了。
(本文轉載自合作夥伴觀察者網。圖片來源:John Rawlinson。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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