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導讀》
「要辨別到底誰有冤、誰沒冤?真相到底是甚麼?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容易!」曾參與全國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大埔事件陳為廷丟鞋案、苑里反風車案、鄭性澤案等多起重大人權案件,為其擔任義務辯護工作的律師邱顯智,在 6 月 5 日法務部槍決 6 名死刑犯後,在臉書上這麼回應。
5 月 29 日發生 8 歲女童慘遭歹徒隨機割喉殺害案後,不僅激起社會民怨高漲,也引起死刑存廢問題的激烈辯論。法務部 5 日晚間在台北、台中、台南及高雄監所同步執行槍決 6 名死囚,包括王秀昉、曹添壽、鄭金文、黃主旺、王俊欽及王裕隆,這也是法務部長羅瑩雪自 102 年上任後第 2 次簽准死刑執行令,共槍決 11 人,全台待槍決死囚數降為 42 人。
6 名死囚槍決之舉,一般認為是為了平息民怨,但社會反應兩極,國際特赦組織更直指「台灣槍決 6 死囚具有政治動機」。在奪取人命的死刑執行前,除了「殺人償命」、「杜絕後患」的思維外,聽聽看,人權律師邱顯智怎麼說:
今天(6/5)在台北車站,接到法務部又要執行死刑的消息。去年當事人劉炎國在四月二十九日被執行的事情隨即湧上我的心頭。
在去年四月二十九日我生日的當天,我帶著非常上訴狀,進入看守所律見劉炎國。劉的案件我們認為法院認定有誤判,因此希望能提起非常上訴。當天我們討論到近中午才離開,在我要離開的最後,劉炎國握著我的手向我說:「律師,生日快樂」。我們互道再見。
然後回到事務所,下午我們向最高法院檢察署遞出非常上訴狀。然而,平常需要至少好幾天,甚至數個月才會有處理結果的事情,那次,居然在一小時後,最高檢就火速駁回了我的非常上訴。劉炎國在當天下午六點被執行死刑。
在當天下午我坐著五點四十三分的火車,從台中回新竹。在上車的時候,我看到新聞說,劉炎國在被執行的名單上,整個人幾乎癱軟。山線的火車經過許多山洞,所以網路的收訊斷斷續續,等到六點三十八分到達新竹,終於連上網路,看到劉炎國在六點二十一分已經被執行完畢。感覺好像眼前漆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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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著新竹後站我不知道我要走去哪裡。我的車停在後站的停車場,我卻覺得,這路途有一輩子那麼長。這是法務部送我的生日禮物嗎?
隔天早上我打電話給看守所,詢問是否有人來處理他的後事。因為他已經關了十六年,與家人疏遠,想說沒人處理的話,我必須處理他的後事。結果所方的人員告訴我,他的哥哥已經來處理了。
過去這段時間的爭論,許多人會說,如果怕冤案,有冤案可能的人先不要執行,不就好了嗎?每次看到這種說法,我就會想到我們正在救援的,監察院認定的死刑冤錯案鄭性澤。
我第一次接觸鄭性澤案,是在四年前。
有一天,我老闆羅秉成律師交給我一袋卷宗,叫我回去研究鄭性澤案,他說,這應該是一件冤錯案。我回家之後,非常認真地看了好幾個禮拜,卻完全看不出一點端倪。這件案件依照判決書,有被告的自白、證人的指述、鑑識人員與法醫的證詞,到底那裡有判錯?
直到後來召開律團會議,有許多律師仔細閱覽全案卷宗、有法醫現場解說、有律師到看守所親自律見鄭性澤,才慢慢了解案件的真相:被告的自白是被刑求、證人也被刑求而指述、鑑識人員與法醫的專業性嚴重不足,而經由專業法醫的說明,在在都指向法官判錯了,這是一件冤錯案。最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認定也是如此。
監察院這份報告出爐的時間,是去年三月。這已經是律師團介入後的第三年,鄭性澤被判死刑後的第八年。
剛好就在今天,鄭性澤的媽媽,到台中看守所探視他。從被押起算,這十三年來,鄭性澤的每一天,就是在這一次又一次執行死刑的恐懼中度過。
要辨別到底誰有冤、誰沒冤?真相到底是甚麼?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法律之所以賦予羅部長死刑執行的最終決定權,無非是因為人死不能復生,如果弄錯了,將來沒辦法再活回來,所以必須要非常謹慎地審核。
或許你說,今天槍決的,都是罪證確鑿。但上一次槍決的劉炎國,和一度被台南地院判處無罪,最後卻被以可信度極低的中國公安所做的筆錄,就被定罪的杜氏兄弟呢?
下一次呢?我們真的有辦法找出那些藏在判決背後的鄭性澤們嗎?
我可能遠遠沒有如羅部長那般的自信。
(本文由作者邱顯智授權。圖片來源:Leon S.K. , CC licensed。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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