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_132011

(圖片來源:蘋果即時新聞,劉耿豪攝。)

文/林雨蒼

今天鄭捷二審宣判,蘋果日報昨日特別跑到看守所外守株待兔,以長鏡頭捕捉鄭捷的身影,「獨家直擊」他「露凸肚打球」。果不其然,這個新聞被許多人瘋狂分享,許多人都痛罵「鄭捷過太爽」。

可是,我想請大家好好想一想。這個新聞,除了勾起讀者對鄭捷的憤怒以外,有帶來什麼嗎?一個被關起來的人,放風才有機會打球,他當然會笑啊,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嗎?還是說,蘋果用長鏡頭拍攝看守所,應該看到鄭捷正在「上刀山下油鍋」,這樣才大快人心?

有人一定會說,「我知道看守所不能虐待人犯,但是看到他過的爽我就是很不爽。」這個想法我能理解,但在大家一看到「不爽」以後,是不是應該先深入思考--看守所或監獄,到底該不該讓人犯過的「爽」?

事實上,大家可以嘗試一下,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整整一星期不出門,也不使用手機、電腦、網路。這樣的生活,算不算爽?事實上,剝奪自由,甚至進監獄後還要強迫勞動,就已經是對他們的懲罰了。

再來,有人會希望犯人「在監獄裡面可以受到殘酷的對待,提醒他曾經殘酷的對待別人」。但我想請大家一起思考,果犯人真的在獄中被殘酷對待,或是看到別人被殘酷對待--請問他的心理會不會受到衝擊、影響,而產生心理疾病?總有些人要放出來吧,那麼把一個心理疾病的人放出來,真的比較好嗎?

好的獄政,除了把人關起來以外,還應該給予悔過師與心理師,讓人犯可以真正的反省,與排除心理疾病;但台灣許多人卻因為「不希望繳稅養雜碎」,卻同時認為「關起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導致監獄人滿為患,卻人力不足,只能有基本的戒護人力(甚至嚴重不足),靠監獄裡的大哥用潛規則管理,根本沒有幾個悔過師與心理師。

這樣的環境,犯人當然容易在沒有完全反省、改善問題的狀況下被放出。而出獄後,又要面對社會對前科者的歧視與排擠,結果只好鋌而走險走回老路。而這時候民眾又說話了--「再犯率這麼高,表示關兩年不夠,那你不會關四年嗎?」結果,刑期加長,監獄的人數又更多,惡性循環又更嚴重

只要仔細思考,就會發現--直覺把監獄當成一個「懲罰壞人」的場所,並且在不了解犯罪真正動機的狀況下,直覺的單純化他們的犯罪背景(就是他自己不學好,誰叫他要犯罪)、甚至不給他們更生機會,事實上才是台灣獄政再犯率高的問題根源,也才是真正應該被解決的問題。

蘋果這篇報導,用了記者好幾個小時的時間在看守所外跟拍,然後從一堆照片中選出一個「鄭捷很爽」的新聞,勾起讀者衝動的直覺,強化大家對犯罪者的刻板印象,更進一步強化台灣獄政問題的惡性循環。這樣真的好嗎?有沒有好的方法,讓新聞可以帶著大家深入的思考問題,卻不會落入「勾起憤怒」的俗套?我想,這是從編輯、記者到閱聽人,都要好好想一想的問題。

了解更多:把人關起來就好了嗎?談監獄政策

(本文由林雨蒼授權刊登,未經允許、不得轉載。首圖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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