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學運至今,民進黨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終於出爐,不過外界仍對這份草案有諸多疑慮。民進黨立法黨團預計明天將開黨團會議討論,力拼下周赴委員會審查。
根據條約內容,未來立法院對於兩岸協議草案之審定,應於 90 日內完成,對協議本文的審查,則要在 30 日內完成,經決議可展延 10 日,但不論協議草案還是本文,只要逾期未完成,通通視為同意。「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質疑,這根本是「張慶忠條款」。另外,過去民進黨曾主張兩岸協議需要公民複決,在新版本中也已刪除。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基本,就是要讓國會能監督兩岸簽署條約的過程,避免服貿時的爭議再度發生。新版草案規定,未來兩岸簽署協議前、中、後三階段都有要遵守的程序。簽署前,陸委會要向立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包括提出談判計畫,到了談判中的階段,則須向國會說明正式談判進展,談判後,則須說明預期效益、國家安全影響和因應措施。
聽起來國會在談判個階段,都能進行有效監控。若協議經立法院審議未通過,陸委會應通知對方「視需要做嘔續處理」。不過,針對「90 天草案審定沒通過、30 天內本文審查未通過就視為同意」這點,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質疑該條文就是「張慶忠條款」。張慶忠是何許人也大家應該不陌生,就是因為他據此讓服貿通過,才引爆學運。民進黨團吳秉叡則出面說明,此條文的目的是要讓對方清楚知道審議時間,並非張慶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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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兩周年,如今服貿卻即將「全案表決」通過?請問民進黨你在跟我們開玩笑嗎a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