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

近期台灣酒駕的死傷案件頻傳,引發大眾要求政府進行台灣交通規則之修法。一起來看看,旅居澳洲、紐西蘭多年的台灣人,分享澳洲的「斑馬線」交通規則。(責任編輯:陳怡君)

  文/顏紹唐

交通部 歡迎參考,這次酒駕衝撞一家四口,絕對不是酒駕這麼簡單。

澳洲的交通管理方法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之一,他們交通規則沿用英國、道路號誌參考美國,基本上已經吸收完兩大國精隨,而這次事件最大的問題就是斑馬線,不單單只是酒駕的問題。

以下是澳洲的斑馬線(與美國、英國、紐西蘭幾乎相同)交通規則,駕駛必讀

規定

1. 遇到任何斑馬線時,車輛必須慢下來準備讓路

2. 只要有行人準備過斑馬線,在沒有行人燈的情況下,所有車輛必須停下

3. 如果前一台車即將因為路人過斑馬線而停車,不得超車

4. 如果遇到小孩或老人,必須提供更多時間讓他們過斑馬線

5. 如果你要左轉或右轉,有行人正準備過該路口,不管有沒有斑馬線或紅綠燈,你都必須讓路

標示

1. 路口會有「行人斑馬線」或「讓路」標誌,提醒駕駛有斑馬線

2. 某些路口會有限速,提醒駕駛慢下來

3. 某些路口前會有「前方有斑馬線」標誌,提醒車輛準備慢下來

4. 如果有「Stop」標誌,車必須完全停止後,才能繼續開

5. 有的斑馬線會有顛簸,迫使車輛減速

6. 有些人多的路口,甚至在距離斑馬線 50 公尺遠處,地上會有長條 Z 字形提醒車輛減速

罰緩

1. 沒有在斑馬線、左轉、右轉、回轉、十字路口、Stop 標誌讓路給行人,罰緩$349 元澳幣(約 7,000 元新台幣),並吊扣 3 點交通點數 2 年(共 12 點,扣完即吊銷駕照)

2. 沒有在閃黃線燈時讓路給行人、沒有讓路給孩童、車速太快緊急煞車等,罰緩 $464 元澳幣(約 9,280 元新台幣),一樣吊扣 3 點交通點數 2 年

3. 以上只是沒讓路的情況,實際撞到人的責任歸屬和賠償費用不包含

– 還有非常多不同種情況的罰款,可參考規則,或尋求交通律師詢問。包含其他拉哩拉扎的規定,你在交通上能犯錯的次數非常少。

– 被撞到的傷者,澳洲政府有提供保障規定讓傷者可以安心在家療傷、現職公司不得裁員、薪水不可少

讓路潛規則

1. 如果行人還在人行道路邊,還沒過馬路,車最好也停下來,搖下車窗叫行人快過或不要過就離開,因為行人一走上去斑馬線如果車也壓線,被抓到會開罰

2. 不管有沒有看到行人,慢下來到可以隨時停車就對了,以免有人突然從轉角衝出來,來不及煞車你就 GG

3. 看到路人要過斑馬線,停下來並微笑,讓他們有安全感。反正如果他們不走或走得很慢,你也開不了車

以上,當然也有行人版本,雖然在紐澳行人最大,澳洲政府也是使用標示、行人燈、音效等方式提醒行人在過馬路時要左右看車,而行人若在不當的情況下硬闖紅燈、擅自跨越馬路、擾亂交通等,也都有相對應的規則與罰款。我就不翻譯列舉了有興趣自己查。

這次酒駕撞一家四口,酒駕當然不該,但對向的車也沒有要讓路啊,一家人被卡在斑馬線上到底是誰的錯?車輛都不鳥行人到底是宣導不佳還是法規不夠詳盡不夠嚴格?在那邊設個斑馬線到底是給誰參考的?主道綠燈時有行人過斑馬線,駕駛到底讓還是不讓,撞到人責任歸誰、車撞車責任又歸誰?台灣斑馬線的相關規定亂七八糟,行人走在上面一點安全感都沒有,難怪斑馬線殺人在交通事故中居高不下。即使我在台北期間總是讓路給行人,其他汽機車不讓,我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另外,其他有智慧的交通規則、標誌、技術、處罰也應該多參考要馬就多花點心思。前陣子家人才被一個標示不清楚的停車格罰錢而惹毛(幾百塊是小錢,但標示不明確不統一又硬要罰錢,開單警察當場無言也是甩鍋交通部)。而那些要等 2 分半的紅燈路口、或是整條主道明明沒車卻要一直停紅燈,都是非常沒有效率的事情。

上次太魯閣火車事故沒有圍欄其實說到底跟這次都是一樣的,山區軌道怎麼會沒有圍欄,法規為何沒有規定要圍?就算不是工程車,隨便一顆大落石滑落鐵軌,悲劇一樣會發生。

(圖是我隨手拍的一個雪梨郊區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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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作者 顏紹唐 授權轉載,並同意 Citi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澳洲的交通管理方法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之一〉。首圖來源: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