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to by Anthony WALLACE / AFP)
上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透過其私人秘書回覆無國界記者組織的公開信 ,但她未能體認記者受威脅的程度。
8月12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透過她的私人秘書黃少珠女士, 以書面形式回覆無國界記者組織(RSF) 秘書長德洛瓦於7月26日發出的公開信,該信刊登於六家媒體:南 華早報、香港蘋果日報、自由時報、Hong Kong Free Press、台北時報和報橘。在這封信裡, 無國界記者組織提出全面恢復香港新聞自由的五項建議。
行政長官在其答覆中聲稱,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不會對記者及其消息來源構成威脅。 她表示香港執法部門尊重「傳媒採訪公眾活動和事件的權利」, 並承諾將「竭力調查違法和暴力行為」。關於香港新聞自由現狀, 她強調香港政府實施一套協助記者工作「行之有效的機制」, 包括24小時傳媒查詢服務。
官方標準的罐頭式回覆
無國界記者組織秘書長德洛瓦(Christophe Deloire)表示:「 這種罐頭式回覆和危機開始以來香港政府的空洞論點一致, 缺乏說服力。特首林鄭月娥必須意識到記者受威脅的嚴重性, 才能全面恢復香港的新聞自由。」
6月初以來,香港發生大規模反對逃犯條例的示威遊行, 而林鄭月娥宣稱該法案已「壽終正寢」,但尚未正式撤回。 在抗議期間,警方和親北京的幫派份子曾多次攻擊記者。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從2002 年的第18名暴跌至今年的第73名。 中國則排名第177名,位居倒數第四。
無國界記者的回應
以下以粗體顯示香港行政長官函覆的主要內容, 無國界記者逐一回應:
1.「有關條例草案對記者及其消息來源構成威脅的說法並不正確。」
無國界記者: 中國政權已多次在各種情況下展現,攻擊批判之聲不需充分理由。此條例一旦通過, 北京將不再需要訴諸綁架, 便能以不實指控為由任意拘捕他們想噤聲的對象。
2.「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公眾活動和事件的權利。」
無國界記者: 在過去兩個月的大規模抗議中,警方多次將記者視為目標, 近距離發射催淚瓦斯、對記者使用警棍,並投射強光來阻撓拍攝。
3.「警方會竭力調查違法和暴力行為,務求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無國界記者:來自各界不同的聲音,包括香港政府新聞處,在其公開信中呼籲透過獨
立調查以揭示警方及親北京幫派份子的暴行。
4.「香港特區政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方便傳媒工作, 並為傳媒及市民提供資訊,往績獲肯定。」
無國界記者: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7月7日發表報告, 沉痛指出今年是自香港回歸中國以
來,對記者而言「最糟糕的幾年之一」, 並譴責刻意限縮新聞自由的政策。
5.「政府新聞處及香港警務處全日 24 小時處理傳媒查詢。」
無國界記者: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她領導的政府團隊、 以及執法部門的代表持續在記者會上提供千篇一律的罐頭式回覆,迴避提問,讓許多記者感到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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