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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宣布判處黃琦12年徒刑,罪名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以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在此之前黃琦已遭拘留兩年,並於今年1月14日閉門庭審。黃琦現年56歲,他個人和他所創立的公民權利資訊網站「六四天網」分別於2004以及2016年獲得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新聞自由獎,因報導中國政府官員侵犯人權的消息而入罪。
無國界記者組織秘書長德洛瓦 (Christophe Deloire) 表示:「這項判決等同於判黃琦死刑,過去在嚴峻的環境下遭到監禁達十年,他的健康狀況已嚴重惡化。我們呼籲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展現憐憫之心,行使特赦令,在為時未晚前釋放黃琦。」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去年向聯合國提出請願後,四名聯合國人權專家在12月20日發表聲明,呼籲釋放黃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文件指出,遭到拘留的中國記者黃琦健康狀況危急,如果繼續拘留,遭到不當對待並缺乏妥適的醫療照護,他的情況將「繼續惡化直到致命」。
目前中國關押了超過114名記者,在無國界記者 2019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中排名倒數第四,位居第17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