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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不打卡的「責任制」被許多人認為是台灣產業惡習,但現在竟然有一群人跳出來說他們想要責任制、不想被限制工時?
這群人是美商高階層主管,他們的意見某種程度也顯示了之前勞基法抗議中,被忽略的「想加班」心聲。這也讓政府必須思考,勞基法究竟要如何修、彈性要到多大,才能同時滿足不同階層勞工的需要呢?(責任編輯:黃靖軒)

台北市美國商會會長章錦華(圖)7日在台北發布「 2018商業景氣調查」,有8成9的受訪會員肯定新修正的 勞基法,但近半數認為勞動基準法缺乏更多彈性。美國 商會表示,對專業人士、管理階層工時應該有更多的彈 性。
美國商會發布「2018商業景氣調查」,有將近9成受訪者認為台灣應對專業人員與高階管理階層採取更彈性的機制。美商會希望爭取新台幣600萬元的高階管理層,可不適用打卡及限制工時規定。國發會回應,預計3月14日邀集外國商會、國內工商團體及相關部會研商,再向勞動部提案。
美商會的這份調查,反應了高階管理層對勞基法修法內容的建議。勞動基準法修正案3月正式上路後,勞工的特休若沒有休完可遞延一年;加班可換成補休;每月加班工時可延長至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12種行業可鬆綁七休一。
「2018年商業景氣調查」指出,受訪會員企業相當肯定這次勞基法修改,但這次調查中仍有近半數受訪者認為勞基法新修條文缺乏彈性,近9成的受訪會員認為,台灣政府應該對專業人員與高階管理階層採取更彈性的機制,可不適用打卡及限制工時規定。
美國商會這份「2018商業景氣調查」,份調查採樣於2018年1月10日到2月23日間,受訪者為各企業總經理、執行長等高階經理人,代表了198家公司的回應,占美國商會公司會員總數的51.3%。
這次調查中採樣範圍並不包含勞基法二修內容,有近半數受訪者認為,勞動基準法第一次修法缺乏彈性;甚至有58%受訪者指出,台灣政府在制定法規時不重視企業需求。不過,勞基法二修條文已在3月正式上路,美國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共同主席馬靜如表示,美國商會相當「肯定」這次勞基法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馬靜如表示,勞基法第84-1條對高階人力影響很大,「你要這些高薪的員工上、下班打卡,他們不願意。」這次調查也顯示,有89%、近9成的美商認為台灣政府應該對專業人員與高階管理階層採取更彈性的機制。
針對美國商會關切事項,對於薪資達一定水準的高階管理階層應採責任制,國家發展委員會預計在3月14日邀集外國商會、國內工商團體及相關部會進行研商後,再向勞動部提案。
國發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吳明蕙說,國發會每年都會代表政府接受美國、歐洲及日本等在台外國商會白皮書的遞交,已建立良好政策溝通機制,並加速法規改革,致力建構一個法規國際調和的經商環境。
為增進各界對於法規的瞭解,她解釋,國發會及各部會積極辦理宣導說明會,像是3月5日就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舉辦宣導會。
吳明蕙強調,感謝美國商會表達希望成為政府推動5+2產業創新計畫合作夥伴,凸顯台灣吸引外商投資的優勢,未來國發會願意擔任統籌窗口,整合相關部會,以強化企業與政府間的交流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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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中央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美國商會爭取高階管理人員納責任制〉、〈高階管理層納責任制 國發會14日討論〉。首圖來源:中央社,未經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