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挑選這篇文章】
也許是情人節的關係,人們習慣把巧克力與愛情聯繫在一起,但在心理學者林達.戴維勒的研究中,巧克力的主要成分是可可:抗氧化、降血壓,但絕不可能讓人一夜神勇——但在千年以前,這可是國王進後宮前的必備品呢!
(責任編輯:余如婕)
自古以來,民以食為天。吃在於原本求溫飽的需求,輾轉今日,成為可以高檔藝術的狀態。今日我們不談現今高貴食物的如何,我們來看看過去,貪吃飲食文化的各種,巧克力這現世中的熱門甜品,在過去如何被定義與解讀。
公元前 1100 年就出現的雅俗共賞點心
人們曾經在位於宏都拉斯的一處約公元前 1100 年的人類活動遺址中發現的幾隻罐子中找出巧克力的痕跡,這是迄今發現的最早的使用可可的證據。在稍後的公元前 600 到公元前 400 年在貝里斯也有了使用可可的證據。在一座位於瓜地馬拉的瑪雅古典時期前期(公元 460 至 480 年)的墓葬遺址中,發現有容器表面有代表可可的象形文字(或浮雕),同時它們中含有巧克力飲料的殘渣。
瑪雅人將可可豆和入麵團在混合水、玉米麵、辣椒和一些其他原料。他們將這種飲料在杯子和壺之間來回傾倒,直到出現大量的泡沫。瑪雅人無論何階層都可以享用巧克力,只不過富人會用精心製作和裝飾的器皿來飲用。
在公元 1400 年代,阿茲特克人控制了大片中美洲的土地,並將可可引入了自己的社會。他們將巧克力與豐收女神聯繫在一起。阿茲特克人飲用的巧克力稱為 xocoatl,與瑪雅人的巧克力製作方法大致相同用香草、辣椒和胭脂豆當作香料。
xocoatl 被認為可以抗拒疲勞,這是因為其中含有可可鹼和咖啡因。因為可可樹無法在乾燥的墨西哥中部高地進行種植,因此阿茲特克帝國需要進口可可豆。這使得可可豆成為整個阿茲特克帝國的重要奢侈品,甚至被當作通貨。
阿茲特克國王一天要喝 50 杯巧克力,而且都在進後宮前喝
歐洲人發現了美洲之後,哥倫布由新大陸帶回可可豆,但歐洲人比較喜歡其他被帶回的物品,更加實際的交易商品。不過,在 1517 年,荷南.科爾蒂斯在墨西哥韋拉克魯斯的沿海地區登陸。他要去特諾奇提特蘭城看看有名的蒙特祖馬二世的富裕和阿茲特克帝國。
阿茲特克君主蒙特祖馬二世向科爾蒂斯介紹他最愛的飲料——巧克力,並且以金色的高腳杯奉上這種飲料。這種飲料是由巧克力加上香草和香料的飲料,並伴以蜂蜜,這是一種冷飲,入口後可以感到它逐漸在口中融化。蒙特祖馬二世的宮廷每天據說要消耗 2000 杯巧克力,其中 50 杯是蒙特祖馬二世本人享用的。他總是在進入後宮前飲用,因為巧克力被認為是一種春藥。
在擊敗阿茲特克人並迫使他們進貢後,科爾蒂斯在 1528 年帶著載有可可豆和巧克力飲料製造機器的蓋倫帆船回到西班牙。查理五世的宮廷很快接受了它,並使巧克力成為西班牙上層社會的流行飲料。之後,可可被西班牙王室當作嫁妝帶到歐洲其他地方。巧克力在全歐洲流行花了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而在此期間一直由西班牙人保有其秘方。
把巧克力中的辣椒去除,從春藥晉升為時尚品
第一次有記錄的以商業目的向「舊世界」航運巧克力是在 1585 年,當時是從墨西哥韋拉克魯斯運到西班牙塞維亞。此時的巧克力仍被當成飲料,但歐洲人加入了糖以抵消它的苦味,同時去掉辣椒粉改以香草、肉桂和其他調味料。甜的熱巧克力誕生了。在 17 世紀巧克力是歐洲貴族的一種奢侈品。
17 世紀末英國皇家醫學院院長漢斯·斯隆(Hans Sloane)爵士訪問了牙買加。他在那裡嘗了巧克力並認為它「令人作嘔」,但他隨後發現如果和牛奶混合就會變得好吃。他將他的配方帶回了英國,從此歐洲就有了牛奶巧克力。到 18 世紀所謂的「巧克力館」就和咖啡館一樣普遍。第一家巧克力館於 1657 年在倫敦開張。由於巧克力當時非常昂貴,因此被認為是社會精英才能享受到的飲料。
「熱巧克力」一詞是後來產生的,在此之前一直只是叫做巧克力,即熱巧克力一詞是巧克力的返璞詞。因為巧克力成了後來流行的固體巧克力的簡稱,因此對於此類液態的飲品就產生了「熱巧克力」一詞加以區別。
物以稀為貴的歲月隨著時間流動,曾經是王公貴族的夢幻逸品,也漸漸褪下那華麗光環,走入尋常百姓們的家中。餐桌上的每道食物都可以讓人甘心墮落,也可以是啟迪人心和提升人性的殿堂。試想過去平民若能穿越古今,看著現今我們對於飲食的開放態度與普及,也會是什麼樣的態度和想法呢?
(本文經原作者飴-關於食的黑與白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喝熱可可當春藥?-你不知道的甜點真相〉。首圖來源:Marco Verch, CC lisc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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