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勞工團體工人鬥總統發起「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雖然主辦單位說傍晚 6 點就解散,但據報導,集會民眾不願離去,一路從行政院、西門、北門等地零星抗議,最後在當日晚間 11 點至隔日凌晨 12 點時,和警方發生推擠衝突。而有幾名律師在現場提供法律諮詢等協助,卻也連同民眾被一起拖上警備車。

為什麼律師會在反勞基法修法遊行現場?

據被逮律師 丁穩勝 臉書貼文表示,12 月 23 日當天下午,有將近 20 為律師以聲援者的角色參與遊行,遊行開始前,律師小隊解散改為「待命陪偵」的角色,幾位律師陪同民眾遊行,也幾次站上宣傳車上,說明法扶公民不服從專案之聯絡方式,也提供現場民眾必要法律諮詢及服務。

凌晨時刻,警察重重包圍

丁穩勝 律師描述當時情況,在陳抗民眾佔領中山南忠孝西路口時,現場律師也未缺席,因為他們正隨時向律師團群組回報陳抗現況,並確保警察執法合乎法律及比例原則。在早已累得不成人行之際,丁穩勝、黨苴睿、李菁琪、蔡琬婷、陳又新、劉冠廷律師在台北車站東三門處和群眾遭到警方包圍,在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內就算民眾表示願意解散離開,警方依舊不釋放在包圍圈中的人。

警察要逮捕民眾及律師,卻沒有說明任何法律理由

https://www.facebook.com/NewAgainChen/videos/442594332856450/

「我和李菁琪律師拿出律師證跟穿著律師袍的黨苴睿、陳又新等律師上前想跟指揮官溝通,先讓已經疲累不堪的三位女律師離開現場,再協調現場是否由其他律師將民眾一一帶離包圍圈,人群就解散。詎料,不斷被警方攔阻。」

丁穩勝 律師這樣在臉書上寫道,即便他聲明警方沒有說明任何法律上理由,也無權限制六位律師行動自由時,介壽派出所所長蔡漢政卻下令抓走陳又新律師,並用將自己及李菁琪律師強行拉上警備車。

限制眾人人身自由近兩小時後,警方把律師及十多位陳抗者載到內湖的大湖公園丟包,讓被抓的律師之一陳又新在臉書上寫下:「各位好,目前我們四位律師都被警方丟包在大湖公園。所以抓我們是抓身體健康國泰民安的?」

https://www.facebook.com/NewAgainChen/photos/a.286582021791016.1073741828.278942412554977/442618072854076/?type=3&theater

逮捕律師還爆粗口,這是執行職權嗎?

而據時代力量立委 黃國昌 在臉書上的貼文,現場情況是這樣的:

依現場 Yu Yo Lin 的轉述:

「丁穩勝律師亮出律師證想與警方現場指揮官溝通,卻被介壽派出所所長蔡漢政直接抓走 。
丁律師:你憑什麼法律 ?(大喊)
蔡:憑警察執行職權啦 幹!(直接拉上警備車)」

這件事真的是警察的錯嗎?合法執行職權應該是這樣

對此,丁穩勝律師先在 臉書上表示「感到很丟臉」,他認為沒保護到大家就算了,自己還被捉捕。而從 318、323 反服貿開始,「辯護律師」與「陳抗行動」之間的界線在法律界就有諸多爭議與討論。但不管如何,警方率先逮捕現場維權律師,這次應該是首例。

「警方本次並未依集會遊行法的規定舉牌命解散,而是將民眾層層包圍後強制驅離,實施強力清場的介壽所蔡漢政所長,主張這是淨化車站,並拒絕說明清場這一行政強制的依據,害我一度以為我們變成了北京的低端人口。」

如果警方按照執法查驗身份、保護管束等規定,限制在場民眾的自由,在場民眾有權利找律師尋求協助,而律師當然也可以找指揮官了解狀況;就算警察真的把丁穩勝等六位律師當作陳抗者,也必須提出具體的理由及證據,否則就是違法強制行為。

連國民黨執政時,都不敢逮捕當時在現場維權的顧立雄律師

其實在台灣,警方和在場律師之間存在一種默契:只要有律師在場維權,警方會允許律師協助溝通。雖然沒有法律強制逼迫警察這樣做,但丁律師這樣寫下:

「著名的 323 行政院佔領事件,國民黨執政下的警察,尚不敢逮捕在場的顧立雄律師等人,甚至在暴力清場時還容許律師協助疏導陳抗民眾。但這次事件中,在律師出示證件並有人穿著法袍的狀況下,優先捉捕律師,此例一開,我們非常憂心我們將往威權警察國家急速倒退。」

對此,黃國昌在臉書上痛批,公益律師不僅被剝奪行動自由,還被警備車強行載走丟包,「這種事,我以為只有國民黨政府幹得出來」,指揮官必須公開說明負責。

台灣人權促進會也痛批警方執法,民進黨罵馬英九政府侵害人權的聲音言猶在耳,但完全執政後卻放任這樣「全面倒退」的限制人身自由及抓捕。台灣人權促進會最後把民進黨 2009 年的聲明最後一段話,送回民進黨:「這就是權力的傲慢,也代表新威權政體民主素養的匱乏!」

我們的行政機關才是最大的錄音帶

被抓律師陳又新在臉書上 PO 文寫下對民進黨修《勞基法》的看法:

這段日子不論專家學者、勞工團體、第一線的勞工都不斷質疑勞基法修正草案,不斷提出數據、勞動現場的狀況質疑這次的修法。但獲得的回應就像經典老歌一樣,不斷的重複。

以下是經典曲目,值得你一聽再聽:
A面:行政院、勞動部演唱「增加彈性」、「原則不變」、「政府會把關」
B面:總統府演唱「尊重行政院修法規畫及期程」

在抗爭現場抓走律師,這種過往在中共治下才會出現的行為,竟然出現在以「民主進步」為名的政黨所治理的台灣!

被抓律師:「為了堅守人權底線,我們會追究到底」

此事件一出,立刻引起輿論譁然,台北市律師公會嚴正發出聲明,警方既沒有說明限制人身自由(律師及民眾)的依據,也沒有任何《集會遊行法》規定的舉牌、警告、命令解散行為,自己限制人民人身自由快兩個小時,悍然拒絕表明法律依據,將律師抓捕上警備車後丟至內湖郊區,除了人身自由,也嚴重侵害律師執業權利。

「本會要求政府應調查此次抓捕過程、決策過程及執法手段,並應道歉、懲處現場指揮官(至少包括中正一分局局長、介壽派出所所長),且於兩週內公布執法過當之警察名單、懲戒名單!」

丁穩勝律師則是在臉書上表態,「我們之間(律師和此次執法警方)沒有個別的恩怨,但為了堅守人權的底線,我們會追究到底。請各位朋友不要為我們憂慮,我們沒有哭,我們以讓蔡政府露出狐狸尾巴為傲。之後的路無須各位費心,告人的事律師最會,在此懇請大家給這些堅持的工會幹部、自主的公民陳抗者更多關注與支持,他們才是扛起台灣未來命運的勇士。」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圖片來源:

參考資料

丁穩勝律師臉書

台北市律師公會聲明

陳又新臉書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