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挑選這篇文章】
在公民團體抗爭的時候,基層員警必須在前面第一線抵擋民眾,但也往往成為血汗過勞以及大動作抗爭下的犧牲者。在日前因為勞基法修法爭議引發的抗爭,讓本文作者以自身經驗出發,訴說這種弱弱相殘的無奈,也期待讀者思考,真正應該為此負責的,是把人民逼上街、又把警察推到前線的政府。
(責任編輯:何宇軒)

圖片來源:何宇軒攝,圖中人物與文中所提新聞事件無關。
文/王惀宇
結束了14小時的勤務,思索哪邊比較血汗。
從07點一直站到13點,直到收勤總共站了8個小時。我的雙腿彷彿不是自己的,無法伸直、舉步維艱。
不過,比起場面的混亂,腳的問題大概只是一點小麻煩。
本來以為我們顧的是邊緣地帶,頂多只是空虛的消磨時間,不過群眾遊行到我們分區。還未見到人,便見到飛舞空中的小點。
我還未意識到那是什麼,旁邊的同事被打中眼睛,噴濺的蛋液糊了滿臉。大概沒有預期會有這麼激烈的行為,並沒有攜帶裝備應付,我們只好在蛋雨中求生。
我們是被吩咐戒備大門,指揮官下令我們不要上前去與群眾衝突。我當然也不想在睡眠不足的情況下激烈勞動。
事與願違,當他們開始衝撞,被卡在中間的我只好隨波逐流。
本來想趁著一團亂擠出人群,不過同事卡在周圍。而且我發現叫喊的、爬牆的群眾有些面熟,所以基於某種「也許應該要留下來隔開雙方」的妄想,我嘗試擋在4、5名衝撞者前。
混亂中遭推倒,「我幹嘛要承受這人的憤怒?」
想說後面還有人頂著,應該可以站穩吧?
不過我忘記我站了四小時的軟腿沒這個力、我後面的老學長又閃得很快。
我先被推去撞一顆樹,再被踢倒在地上。
我想到一些在暴亂中被踐踏致死的故事,同時某隻腳踩在我的右手上。
旁邊的幾位同事注意到我的窘境,嘗試把我拉起。不過群眾持續向前推擠,顯然沒有注意到腳邊有一坨髒髒的肥肉。
好奇怪呢,我幹嘛要在這邊被人踩啊?
我幹嘛要承受這些人的憤怒呢?
終於群眾退回去了,我也被撈了起來,手沒什麼力,不過似乎沒什麼大礙。
之後兩邊比較有默契了,群眾坐在馬路上繼續集會,我們在人行道上排排站。
腳很痠耶?我也想坐啊?
血汗員警與勞團比慘,只有無處發洩的悲哀
工運發言人開始輪流上前講述他們的故事,同時,我們這邊就會有學長(姐)吐槽更淒涼的故事。
上十二天;我上十五天了呢。
中間休十小時;我才休六小時耶。
勞資協商是假的;沒有過勞資協商。
同事過勞死;我同事昨天被燒死噫。
在互相比慘的情境下,感覺大家似乎產生莫名的悲哀,這股怨氣卻無處發洩。
感覺有些同事雖然理智上很能體會訴求,對於勞團的短講頗有心得
不過身上被砸了三四顆蛋,感情上無法認同吧?
衝突,拉近了些距離,不過也新增裂痕。
同病相憐的兩個群體,似乎還沒找到彼此共處的方式。
今天諸多的混亂,從陽春的餐點、警力的無效使用、調配不均、應對方針不明確、⋯⋯種種狀況顯示警察的勞權也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不過還是先補眠好了。
(本文經原作者王惀宇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 。首圖來源:何宇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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