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從前陣子世大運揮舞台灣國國旗、逃跑移工被開九槍身亡,到最近李明哲事件,這些事件值得所有台灣人反思:我們究竟想成為什麼樣的國家?

在爭論統一或獨立建國的同時,我們甚至沒來得及回頭檢視我們社會究竟有什麼資本稱自己為一個國家——我們的社會口稱民主自由人權,卻恣意訕笑他人宣揚民主自由人權而被打擊。我們的社會或許並不真的在乎這些。而我們甚至連自己的人民都保護不了。若沒有核心價值也沒有人民,我們究竟還稱得上是什麼「國家」?

(責任編輯:林芮緹)

文/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等等,有人按電鈴要來查水表,我去開門一下。」

每當網友在網路上批評時事或爆料政府的醜聞時,類似的笑話不難伴隨看見。
可是如果有一天,這不再只是笑話,你和朋友聊天時說政府應該民主、政黨輪替,接著某天你出去玩時,突然被警察逮捕、自此不讓你和外界,包括家人或律師聯絡。然後政府說,你想要造反、想要製造國家動盪,你會怎麼辦呢?在柯文哲市長所宣稱的一家親國度裡,有個台灣囝仔被失蹤超過170天後,終於在今天再度現身。

其實被失蹤這件事一直是重要的人權議題,也有明確的定義,根據《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的第2條,所謂的「被失蹤」是指:

由「國家機構」,或「得到國家授權、支持或默許的個人或組織」,實施逮捕、羈押、綁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剝奪自由的行為」,又拒絕承認剝奪自由之實情,隱瞞失蹤者的命運或下落,「致使失蹤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用一句話來說,「你被綁架了,綁架你的人是國家」。

綁架你的人可能會幹盡所有一般綁匪會幹的事,你見不到你的家人,毆打、電擊、以鹽巴塗抹傷口,在這過程中你命懸一線。你的贖金就是你認罪。除了你以外,你的家人正不知道向誰求救,也無法信賴遞出「橄欖枝」的人,面對這個擄人勒贖的嫌(ㄓㄥˋ)犯(ㄈㄨˇ),她不知道付出贖金後換回來的是人還是屍體,畢竟要如何相信那個沒來由把先生給架走的政府所宣稱的善意。

中國政府遲遲不公開說明逮捕的罪名是什麼、完全不給予聯繫、會面、通信的機會、辯護律師只能由官方直接指派,而不能選任信任的律師,再見面的時候,妳遠望著他坐法庭被告席的背影,承認檢察官指控的所有罪名。你相信她知道你累了?

台灣人每年有數百萬人次前往中國旅遊、經商,而在台灣更有數以萬計的人著迷於中國的戲劇與綜藝節目,對於中國的和善態度是台灣社會的普遍現象。許多人更自負著他的眼色精明、手腕高超、因為不觸碰中國敏感議題所以可以輕鬆悠遊該國,也有許多人崇拜的中國的強大歌頌著他的進步與偉大。

如今,這個你對他的「和善」、充滿「同理心」謂之「一家親」的國度,是個可以把你愛人帶走一百多天無消無息的國度,這「親」是「真親」還是「危險情人」?

在318運動過後我們看到台灣社會關注著香港的民主,所以吶喊著「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我們呼吸著自由空氣,所以關注著劉曉波,所以呼籲釋放劉霞;我們關注人權,所以我們在乎也批評著美國的移民政策。我們自豪著我們的民主成績謂之「台灣經驗」,以我們設下的人權立國目標為榮,我們驕傲但是別忘了我們的民主成績其實搖搖欲墜,我們秉持著人權立國的榮耀只是幻影。

仔細端詳台灣,我們是個怎樣的社會呢?

我們是個揮舞著台灣旗幟被黑衣人帶走的社會,我們是個看到黑衣人揮舞台灣旗被帶走時大聲叫好的社會,我們是個自己舉辦國際賽事不能大聲呼喊咱土地ê名的社會。我們是個對移民友善的社會嗎?我們是個對手持石塊的移工可以開9槍的社會。

我們真的自豪於我們是個民主的社會嗎?不,我們是一個恥笑跟我們一起呼吸與信仰民主空氣的人的社會;我們是個遮住眼睛不去看為了生命堅忍的勇氣,卻訕笑著怎麼不從容就義的社會。我們的社會信仰著自由、民主、人權嗎?我們的國家可以正常到保護我們國家裡的人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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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