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關注這則新聞】

8 月 31 日,兩位警員處理民眾通報「竊車」的事件,發現全身赤裸、企圖撬門的男子是一名逃跑的越南籍移工,警員以警棍和辣椒水攻擊該名移工,而移工被辣椒水噴到眼睛,多次跳到河裡清洗,拿旁邊的石頭繼續砸人。最後,警方因為被攻擊又制止無效,最後只得連發九槍將移工擊斃

目前警方是否執法過當仍有待調查釐清,我們並不是要譴責警察或說移工逃跑是對的,但是為何大眾卻嗜血地對攸關性命的事件拍手叫好,認為移工「罪有應得」呢?

如果你真心認為移工活該,那現在就來說個故事吧,看看我們是不是比解嚴前的台灣人還不如。

(責任編輯:林芮緹)

https://www.facebook.com/TIWA.FAN/videos/1480543651999477/

文/林艾德

因為新聞底下的人都太兇,所以我也不敢寫什麼評論,我就說一個故事,看看我們是不是比解嚴前的台灣人還不如?

1986年,鄒族還叫曹族,還背負著殺吳鳳的原罪。該族青年湯英伸當年在報紙上找到一份西餐廳的工作,沒想到這間西餐廳其實是職業介紹所,對方扣留了湯的身分證,然後把湯以3500元的代價轉介到一間洗衣店。

從此湯英伸便在這間洗衣店打工,在這高溫潮濕的環境下每天16小時工時是家常便飯,湯幾度索要身分證想離職都被拒絕,還被辱罵為欠錢(3500元介紹費)的番仔。

案發當天,湯喝了酒後上床睡覺,不料又被雇主拉下床要求加班,積怨已久的湯不願工作,遂與雇主扭打成一團,連一旁的老闆娘也加入,盛怒之下,18歲的湯英伸無法壓抑衝動,不但打死了雇主夫婦,甚至連一旁哭泣的2歲小女孩都被他活活摔死。

一年多後,湯英伸被槍決,他拒絕施打麻藥,他說,「自己罪有應得、所以必須接這個刑痛」。

但在這一年多之內,社運圈、文藝界、學者、宗教和新聞業者共計122人及6家雜誌社,前後發出聲明及連署希望「槍下留人」,這在戒嚴的台灣是極其少見的,因為他們都看得出,這起案件並不是單純的刑案,而是長久以來我們對原住民的歧視、是勞工不斷受到剝削和壓迫、是整個社會體制所造成的,引用作家詹宏志的話:「他犯了罪,整個社會都脫不了罪行,請先都把我們綁起來,再槍斃他。」

在湯英伸被槍決的同年,鄒族發起遊行要求吳鳳鄉正名,又過了不到兩年,和湯英伸同鄉的幾個青年拉倒了嘉義市中心的吳鳳銅像,並醞釀和「二二八公義和平促進會」共同在嘉義市發起遊行抗爭,迫於壓力,中華民國政府終於宣布吳鳳鄉正式改名阿里山鄉,各級學校不許再教授吳鳳這個虛構神話。

這是30年前的台灣,我們看到不只是一個殺人兇手,而是族群間的壓迫和社會結構的傾斜,白浪和原住民、學者和勞工,當時的台灣可以不分族群職業地,一起對抗這個壓迫我們的政府,一起尋求族群間的平等及和諧。

而30年後的今日,我們卻看不見移工受到的不友善待遇,我們看不見他為何逃跑,為何精神崩潰地一個人赤裸坐在貨車中,我們看不見族群間的隔閡、看不見彼此身分的壓迫,而對事實幾近盲目的我們,卻拿著放大鏡檢視他受到盤查的反應,說他身上的彈孔和在異鄉喪命是罪有應得。

我們的先人,花了三十幾年的時間為我們換來解嚴後的言論自由,而解嚴30年後,我們卻利用言論自由來崇拜威權、構築新的神話、堆疊不平等的體制,如果我們真的是自由的,那就應該擁有反思的能力,就應該通盤考量而不是拘泥在某一個件中的某個行為,你應該替弱勢發言、應該站在雞蛋的一邊,即使像湯英伸那樣確實犯下十惡不赦之罪,卻也可能是翻轉社會不平等、使社會更加和諧的契機,不要讓你的語言成為壓迫者的武器,不要讓前人的努力在你身上付諸流水,不要讓自己,成為壓迫的高牆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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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林艾德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