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運動的青年代表人物黃之鋒、羅冠聰和周 永康17日被法院判處入獄6至8個月不等,圖為支持者在 法院外高舉標語,抗議他們被「奪自由」。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攝

《紐約時報》評論版編輯 Bari Weiss 寫了一封公開信,題目是「給香港民主推動者一個諾貝爾獎」,形容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雙學三子」是「香港首批良心犯」,建議諾貝爾和平獎評審委員會考慮予以提名。

為什麼諾貝爾和平獎出聲了?很多朋友應該都不知道昨天香港發生什麼事情,BO 整理了兩件和中共惡劣行徑有關的重大事件,一是年輕的占中領袖被 DQ、入獄,另一是如台灣大埔案翻版的新界東北角事件。

不要忘記,台灣在戒嚴年代,也曾經接受過千千萬萬來自世界各地的關注與聲援,常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我們不能放任香港朋友孤單。

(一)占中領袖被判入獄

2014 年 9 月 26 日晚,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和當時的專上學生聯會祕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率領一批學生強闖金鐘政府總部廣場,占據不走。兩天後,即 9 月 28 日,廣場外包括「占中」發起人戴耀廷在內的大批支持者,宣布「占中」運動開始。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下午宣判,認為這是一次嚴重和大規模的非法集結,原審所判刑期明顯過輕,唯一恰當的判刑是立即予以監禁。法官裁定,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7個月、羅冠聰8個月,並立即入監。

法官於下午4時許宣判後,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於傍晚6時左右被囚車送往監獄,期間有大批支持者在旁舉起黃傘並高呼口號,以示支持。囚車離開法院時,由於有大批記者和支持者團團圍住,情況一度混亂。

黃之鋒:有緣再會 / 即使坐牢也不會放棄,也希望在獄外的不要放棄

黃之鋒在步入法庭前曾向記者說,無悔參加「雨傘運動」,對自己參與奪取政府廣場及投入「占中」運動,感到非常榮幸,即使坐牢也不會放棄,也希望在獄外的不要放棄。

對於黃之鋒等人被判刑,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向媒體說,接連有社運人士被判入獄,這會產生兩極影響,一方面可能會有年輕人淡出社運,但也會有年輕人不肯放棄,甚至敵視政府以至整個體制。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1490185477740622?hc_location=ufi

羅冠聰:明年見!我無悔參與雨傘運動,所有曾經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應該反對政府的政治清算。

16 日羅冠聰曾在臉書上寫下:「我會以最平和的心面對明天的判刑。」他們今年都才二十餘歲,絕對沒有任何義務要犧牲他們的青春,但為什麼他們願意這樣生活?

羅冠聰回答:只是因為我的固執。我希望社會變革,但我不怨恨人的無動於衷。因為體諒和胸襟,似乎是我們民主運動進入下一階段的命題:我們都是公民,在對得起良心和社會之時,做我們能力可及的事。

今年才 24 歲的他已經不停在走高山低谷。「雨傘躍成小焦點,卻因退聯爭議飽受壓力;創立眾志,起步慘不忍睹,捱過大半年競選期,終可選上;以五萬票成為最歷來年輕的立法會當選人,卻一個釋法被 DQ,只得九個月法理上不存在、實際卻帶來影響的席位。」

他戰戰競競的生活,早就在判刑前開始。中共威權壓境,政治異見人士都被當作重犯,反釋法遊行等案件警方踩上門拉人,每朝醒來都慶幸不是被警察拍門吵醒。案件懸在頭上,不知道告不告,不知道何時告,也不知以甚麼罪名告。

就算可能暫時不會「被失蹤」,但政治示威的自由和抗爭者的人身自由,未來一定會愈加縮窄。

羅冠聰引述馬丁.路德.金恩的話:”True peace is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tension: it is the presence of justice.” 說了法治的最終目標是「以法達義」,如義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礎。但不管如何他都相信:因為堅持才能看到希望。他認為,政治或許是妥協的藝利;但民主運動,是從枯井取水,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

「如此,即使面對制度的瘋狂打壓,嘗試由身至心的磨滅我們對變革的追求,你的思想都不會被牢禁。」

https://www.facebook.com/NathanLawKC/photos/a.645858435565493.1073741828.627043070780363/1185609354923729/?type=3&theater

英外交部:讓香港年輕人享有政治發言權至關重大

英國今天表示,香港年輕人享有政治發言權至關重大,希望香港法院對 3 名民主派年輕領袖作出的監禁判決不致阻礙未來的合法抗議活動。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聲明說:「英國仍堅定支持和平抗議的權利,我們認為讓香港年輕人享有政治發言權至關重大,香港的生活方式因法治而鞏固。」

「我們注意到上訴庭就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一案做出的判決,我們希望本案判決不會阻礙未來的合法抗議活動。」

(二)新界東北事件

香港新界東北區域開發計畫,圖利地產商、圈地剷地如同大埔翻版、立法機構通過預算就像張慶忠三十秒翻版(是誰抄誰啊)。當年在立法會靜坐抗議的十三名青年,昨日二審被加重刑期,由原本的社會服務改判一年多的刑期,直接發監執行。

圖利特權+政治獨裁+司法清算,正在香港明目張膽進行。台灣人或許不能幹些什麼,但是最起碼我們要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給予盡可能的聲援。不要忘記,台灣在戒嚴年代,也曾經接受過千千萬萬來自世界各地的關注與聲援。

香港朋友在流傳一段 「新界東北事件」的簡短回顧,以下給台灣朋友參考。

 「新界東北事件」 是什麼事?

政策始於首任特首董建華時期。正常收地程序係由政府主持, 按規矩賠償,由政府規劃,再拍賣給地產商興建。董建華就不時暗示地產商新界東北會發展,由五大地產商自己收地,收完再向政府補地價。這個做法衍生了兩個現象:

1. 地產商用盡不法手段,例如找黑社會入農村、污染居民與農地、 出律師信恐嚇阿婆,繼而開庭但其實明知為什麼好告到時又撤控,逼走人,這樣就可以用賤價收地,政府當做看不到。

2. 地產商不用經過拍賣,大家圈好連完土地,省好多。

而政府宣傳廣告用 「沙田新市鎮」 比擬新界東北,號稱可以解決住屋問題。 梁振英特首更加反咬話:新界東北不開發的話,請找第二塊地解決住屋問題。東北居民被塑造成 「少數人不肯走,阻擋多數人住屋」。

但其實賤價收農地,政府起動計劃,然後以動輒萬元計呎價起樓,是為回歸後政府換取大地產商支持的肥肉。給地產商圈完地,毗鄰大陸,極可能結果是大家都買不起那些樓。

港府發展局前局長陳茂波號稱東北的「公營:私營房屋比例」是6:4,但注意他的意思是單位數量 6:4 而不是土地面積。 就是說地產商可以找十公頃地蓋 40 間三層式豪宅,找好一公頃地蓋 60 個公屋單位就搞定了。不要有美麗的誤會,不會有 60% 土地面積蓋公屋。

長期被逼迫的居民代表一直都說,請政府循正途重新收地:按價賠償,答應幫想耕田的復耕,並且真正起到 「沙田新市鎮」的話,三贏方案完全是可以接受的。 可惜經過無數次温和要求,高牆只當你不在,繼續玩語言偽術吹噓發展有多好,兼抹黑那些居民,直到零票當選的吳亮星(立法會議員,銀行界代表,因無人登記自動當選)以暴力通過撥款。此次遭判刑抗爭行動就是發生在同一晚。

計劃由董建華時期開始,曾蔭權擱下,梁振英通過。 搞了那麼多年,真心關注這件事而沒有牽涉任何利益的人,今天被重新判刑,即時收監。

(轉自 Yubin Chiu 臉書)

香港正在發生的事情台灣或許不能幫忙,但聲援絕對是我們能給的。希望縱然他們身陷囹圄,在他們日後出來時,會是更美好的香港。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中央社。)

參考資料

中央社》被判入獄6個月 黃之鋒:即使坐牢也不放棄

中央社》港民主派領袖判刑 英盼無礙合法抗議

羅冠聰 臉書

Yubin Chiu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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