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務部長邱太三針對法務部司法改革議題方案說明,提出六大改革。

包含建立權責相符、透明公開的檢察辦案體系、研議人民參與檢察審查制度-人民檢察審查會、打造中立的檢察體系、建立更完善定罪計劃降低冤獄比例、提升檢察體系的效能、強化被害人與受刑人人權,等。

其中,為了能夠建立權責相符及透明公開的檢察辦案體系,法務部希望在下個會期落實「一審判決後,全面上網公開檢察官起訴書」。不過如果經被告要求,或檢察官已將起訴事實提供媒體報導以及媒體已主動報導者,則應立即上網公開。

長期以來台灣司法信任度已經降到了冰點,太多的冤獄加上媒體大幅報導,讓人民眼中想到法院就浮現出「恐龍法官」四個字。但公開起訴書真的能夠有效解決「檢察辦案體系公開透明」的問題嗎?

讓我們先了解「起訴書」是怎麼回事。

刑事訴訟上的流程,會在檢察官偵辦案件後撰寫起訴書,向法院起訴被告人。而法院會在開庭後聽取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說法,然後進行判決。最後判決書的內容會包含檢察官起訴書內容概要、被告和辯護律師的說法,和法官最後判決的看法,所以相對起訴書而言,判決書內容較為完整。

關於訴訟流程和相關問題可以看以下影片

目前起訴書都是無法被查詢的,而公開起訴書的風險,就是比較容易因只有檢察官一方的看法(並且是因為檢察官判定為有罪所以決定起訴),而容易顯得意見失衡。但政府的決策,其實和司改會林雨蒼曾經撰文分析政治力介入檢察體系這個問題有關,因為檢察體系其實相對來說非常容易受到政治勢力的影響,所以政府公開起訴書,或許能夠起到監督檢察官的作用。

此外,《BO》也訪問了馮昌國律師,馮律師表示他支持這項改革,不過也分析,如果政府的目的是為了要達成司法透明改革、提升司法信任度,這樣做或許成效有限,或者說是相對治標不治本的方案。

律師判斷,目前政府的作法應該是希望讓大眾來檢視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讓司法體系更加透明而雖然在判決書中也大致看得見檢察官的論點,但通常只有粗略的摘要,所以若檢察官起訴書內容有不公允之處,上網公開後就能接受公評。

不過律師認為,這樣仍然是一種比較治標不治本的方案,因為整體來說意見反饋機制並不算太完善,就好比這麼多年來,也是靠洪仲丘的犧牲,才終於推動了軍法回歸司法這項改革,對於輿論是否能夠對於司法透明、提升司法信賴度產生正面效果或許是有限的。

因為公開之後,也可能帶來這兩項負面效果:

1. 輿論看到起訴書就是一片罵聲(例如:若最後結果無罪就罵恐龍法官怎麼不判有罪),可能反而讓司法的士氣和紀律會更糟,造成反效果。
2. 臺灣的人權意識低落,判決書中傾向「有罪」的論述,反而容易引起輿論公審而影響無罪推定概念的推廣。

(編按:大家應該也想像得出來,對台灣人來說,如果真的有什麼問題,就是多一點素材去嘴砲、短期內有所爭論而已,也就是說,台灣人討論公共話題的素質還需要加強,還有法律知識普及也很重要呢。)

馮律師建議,除了司法透明以外,核心問題也有待改善。例如現階段來說,影響台灣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司法黑箱、對判決不信任,然而現行制度中,對每一位司法人員來說要好好審查一樁案件都是非常困難的。不管是法官或是檢察官工作都超量,不僅要增加人力、更應該減少例如車禍糾紛口角這類較瑣碎的案件進入法庭。

總體來說,這次的「起訴書公開」仍然是值得支持的,但具體成效可能還是得看臺灣人民的反應了。

註:感謝司改會林雨蒼提供訴訟程序補充資訊。

參考資料:
一審判決後 起訴書上網公開
法務部6大改革 將全面上網公開起訴書[影]

(本文歡迎合作夥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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