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推薦這本書:《冬將軍來的夏天》】
當我們活在一個吃人的世界裡,我們要如何阻止虛假的真實扼殺最後一絲人性?這本小說輕聲控訴社會諸般不公,作者不致力於「深入」批判,而是像顆小石子般,激起殘酷現實的漣漪。
文中的她,是一位幼兒園老師,某次聚會結束被園長兒子性侵得逞。儘管謊言不會成為真理,但謊言會透過法律擊敗真理。在訴訟上,法律無法給她公正的結果,而她,見證司法體系對性侵受害者的多重抨擊,最後甚至造成她人生難以言喻的悲劇……(責任編輯:鄭伊真)

圖片來源:Pixabay
文/甘耀明
我被強暴的前三天,死去的祖母回來找我。
這天聽起來是鬼魅的日子,陽光卻好到不行,我的人生走在某種算是小幸福的路上,好像心中再也找不到陰暗的角落。要是有甚麼不對勁,是我忽然想起了三天後的幼兒園聚餐,該穿蕾絲邊裙或是藍色淑女褲,我打開衣櫥翻找,決定穿褐色短裙赴宴。我應該穿緊身牛仔褲才是,這樣強暴就不會發生了。
──(中略)──
我受到侵犯後,不知道昏沉了多久,醒來時人躺在客廳沙發上,太陽穴有點醉痛,身體很誠實的告訴我剛剛發生了甚麼事情,那些感覺從四肢慢慢的爬進大腦。我感到下體有些痛,手腳沉重,而大腦只想著一件比痛更痛的問題:我怎麼會這樣子,今夜真糟。
過了約幾分鐘,我看見有人坐在不遠處的沙發,在窗外透進來的霓虹光中亮著輪廓。我想他不是廖景紹,不是母親,而是祖母。我強烈感覺那就是她,在腦海被時光沖淡的影子驀然出現,使我喊出聲:「阿婆。」
「是我。」對方用客語回答。
「妳哪時來的?」
「有一段時間。」
我抬起頭,看見她身子有點駝,臉在黑暗裡難辨,她跟我記憶中的模樣變化頗大,或者說我從來沒有好好記得她。我問:「是不是家具搬來那天。」
「沒錯。」
「我沒有發現妳。」
「妳不是沒發現,只是不敢確定。」
「妳一直在家裡。」我深吸一口氣。
「對。」她也深吸一口氣,「我不是鬼,還活著,妳可摸摸我的手,感覺我的存在,不過我想妳現在很累,我可以走到妳那邊嗎?」
「好。」
祖母走過來,她撞到桌邊或箱子蓋之類的,發出聲響。她坐在我身邊,抓住我的手緊握。她的皮膚看似乾豆腐皮,觸摸卻平滑。豆腐皮是熱豆漿表面凝固的薄膜,曬乾後食用,那是祖母喜愛的食物,她將之燙熟後沾上便宜的山葵醬,兩人挨著小板凳,坐在有陽光的窗下吃,那是我第一次吃到山葵,眼淚直流。這時我摸祖母的手,有股委屈從喉嚨衝到了眼眶,眼淚直流。
「那是妳男朋友?」祖母問。
「不是。」
「認識嗎?」
「我想應該是幼兒園園長的兒子,他開車載大家回家。」
「所以他不是妳的男朋友。」祖母再次強調這句話,看見我搖頭後,問:「妳會覺得不舒服嗎?」
「有一些。」
「妳想要怎樣做?」
「不知道。」我腦袋渾沌,陷在宿醉與情緒的纏亂中,不知道下一步要怎樣做。而猝然與祖母相遇,雖給我稍稍安穩,但對事件也沒有太明確想法,「我真的不知道。」我重複說。
「要不要先睡一下。」
「妳要離開嗎?」我真怕祖母走了,我現在需要人。
「不會。」
──(中略)──
阿勃勒盛開之際,我離開了幼教工作。
阿勃勒栽在白沙坑旁,初夏的黃花串串,垂掛枝頭,微風不斷迎送,又落下斑斑的黃金雨瓣,點綴在白沙坑特別美。這種樹卻被小朋友稱「豬大腸」,因為果莢是長條狀,漆黑色。他們會跟在某些人的後頭,喊「你掉東西啦」,然後高舉果莢,對回頭的人說「你的豬大腸從屁股掉出來啦」。連外賓與園長也遇上過這種把戲。
這把戲與說法,都是由小車發明。這小傢伙還因此鬧出了意外,把成熟的果莢剖開,用黑膏狀的果肉煮了鍋「巫婆湯」,邀了幾位小朋友喝,傳說可以練成皮卡丘發電的「十萬伏特」功夫。但是,要是誰洩漏口風,保證像美人魚變成化糞池的泡沫。
阿勃勒的果肉味甜,吃了會輕微腹瀉,但是無毒。放學後,十幾個連蒙古斑都還在的小屁股在自家廁所啪啦啦噴不停,卻不敢提「巫婆湯」,深怕自己變成馬桶裡拉出來的黃泡沫。家長認為是腸病毒送醫。醫生說,腸病毒跟拉肚子較無關,研判是食物中毒。
但是,小車對我吐實了,他從來沒有對我保留秘密。
七月的某個週一,阿勃勒花綴在枝頭,也墜在白沙坑。小朋友在樹下玩沙坑尋寶遊戲,看誰先挖出深藏在裡頭的「小小兵」。帶隊老師說,挖到地球另一端的美國也要找到「小小兵」,不然不能休息。童稚的歡樂聲不歇,他們最喜歡沙坑尋寶了。
小車把鏟子一扔,大喊肚子痛,往廁所衝去。
我瞥見他把找到的「小小兵」私藏在口袋,顯見上廁所是詭計。我跟上前去觀察。
小車跑過廁所,往倉庫而去,不費勁的打開那道用三個阿拉伯數字組合的密碼鎖。鎖頭只是消極性阻擋,密碼就刻在大人高度的門框。三年前,幾位小朋友把倉庫內的白板墨水塗滿自己與學校後,才添加鎖。
我從窗玻璃往內瞧,只見小車忙著在灰塵浮躍的倉庫,東翻西找,也許找神祕空間好藏死口袋的小小兵,製造它被沙坑吞噬的傳說。
「需要幫忙嗎?」我走進倉庫。
小車看見是我,卸下防禦,繼續找,「豬大腸在哪?」
每年春季,我們會先採擷成熟的阿勃勒果莢,貯藏在倉庫,可供小朋友用在美術剪貼簿的立體拼圖,或裝飾布告欄的邊框,或用平行的兩條粗線纏繞成鐵軌模樣,總之用途很多。
「布告欄上的那幾根裝飾品,是被你拿走了嗎?」我問。
「對啊!」
「你已經拿到好幾根了,還要更多?」
「對呀!」
「用途呢?」
「我要做一鍋新鮮的巫婆湯,很大的一鍋。」
「巫婆湯,這要幹甚麼?」我想起往事,提高警惕。
「秘密,不能說。」
「你不是甚麼事都跟我說。」
「人類偶爾有秘密也很好。我爸爸常常罵我媽媽說,妳亂看我手機,妳不尊重我的隱私。」小車皺著眉頭說,「隱私就是秘密,爸爸有秘密,我也有。有秘密的人會長大,沒有秘密的只能當小孩子。」
「唉!小車,你長大了。」我看著他,心想不久他將從幼兒園畢業,進入國小。這之間的變化對幼兒來說並無太大落差,但小車有明顯變化,他減少許多笑容,轉變成了自我防備。
「這樣好了。」他抬頭對我說,「我們玩交換秘密的遊戲,我們交換一個心裡的想法,很公平的。」
這是小遊戲,我能應付自如,答應了。
「甚麼叫強暴?」他問。
我心頭揪緊,這問題很難回答,而且衝著我的成分居多,「你從哪裡知道這個詞的?」
「我媽媽說的。」
「她怎麼說?」
「不是她跟我說的,是她跟別的媽媽聊天時被我聽到。她說學校的『蛇窩』發生了強暴案,真是太可怕了。」小車說。他所說的「蛇窩」是教師辦公室,學生們對它的解釋是「老師像毒蛇聚集的地方」。
我又遲疑了幾秒鐘,思考該不該回答。
「甚麼是強暴?」他又問。
我深吸一口氣,說:「每個人會穿內褲,遮住尿尿的地方,那是人的隱私,也是人要保守秘密的位置,不能被別人摸,也不能掀開來被別人看見。」
「所以,亂摸別人、亂看別人的雞雞,就是強暴。」
「意思不一樣,但很接近了。」
「那我們小男生尿尿時,都會看到別人的雞雞,也會去摸別人的雞雞,能叫做強暴?」
「不是這樣的,你們是在玩耍。除了你們小男孩不懂事在玩鬧,除了爸媽洗澡時碰到你尿尿的地方,其他人是不能亂摸那裡。亂摸不能算是強暴,亂摸是猥褻。」
「亂摸是危險?」小車把猥褻理解成音近的危險,弄得我不知該笑、還是該糾正之際,他說出更驚人的內幕,「我被危險了,好危險呀!」
「怎麼說?」
「大黃蜂危險了我。」
「發生了甚麼事?」我嚇一跳,廖景紹怎麼會猥褻小車。
小車說,廖景紹有幾次在他們游泳課時,偷偷用橡皮筋射他們的雞雞,幸好距離遠,橡皮筋失去勁頭。然後又趁他們換衣服時,廖景紹沒穿泳褲,跑來叫他們快一點,不快點穿上內褲,雞雞會飛走。小車反問,你也沒穿呢!廖景紹卻說它長大了,不會飛走,自誇這是「順便讓小雞雞們,看看大鵰的入門儀式」。另一次,小車換衣服太慢,沒穿內褲的廖景紹走過來催,轉身走時,用大鵰打到他的臉。
「他不是故意碰到的吧!」我小心詢問。
「他也跟我說不是故意的,可是一邊說對不起,一邊笑,哼!看起來就是故意的。」
小車想起此事,生氣的擦著右臉頰,彷彿有汙穢擦不掉。
我對小車所言沒有疑慮。廖景紹是游泳教練,對小車的行為已失格了。這件事小車老早可以跟幼兒園反映,可以向父母反映,可以跟其他老師反映,可是他沒有,顯然這件事在他最本能的想法就是廖景紹與他的遊戲。然而,近日的甚麼事使他對這件事改觀了——我肯定是跟我有關。
「我被危險了,也被強暴了。」小車說。
「怎麼了。」我擔心的問。
「大黃蜂用他的雞雞打到我,原來是強暴。」小車繼續用手猛擦臉,把那搓得紅通通,「我上網查過了甚麼叫強暴,我還偷偷拿媽媽的手機看Line了。」
「你知道了?」
「我知道了,妳.被.強.暴了。」小車咬著嘴唇,用一種比自己受辱還悲傷的眼神說:「大黃蜂太可惡了。」
「所以你找出豬大腸是要幫我復仇。」
「我要把蛇王、大黃蜂趕出幼兒園,讓他們肚子拉爆掉。」小車說著,哭泣起來,淚珠滑過青嫩臉龐,「我查過網路。在古代,有個女生差點被強暴,結果只是被摸到手,她就嫌自己的手很髒砍掉。在印度那些國家,被強暴的人會被壞男人殺死。在台灣,被強暴的人會離開大家,躲到別的地方。」
「不會都這樣的。」
「沒錯,網路上都這樣寫,妳會離開這個幼兒園,覺得自己很笨,會躲到很遠的地方,每天一直哭一直哭。然後,我就看不到妳了。」
「不會都這樣的。」我也哭了。
「把大黃蜂與蛇王趕出去,妳就能留下來了。」
我的淚水氾濫,完全無法凝視小男孩。這世界上到目前為止值得喝采的,是隨著傷害而來的浪潮中,仍有溫暖的心意,不時的落在我手上。這讓我知道,路再遠都可以走下去。
我起身找手機,說:「我要打給媽媽。」這幾年來我們吵吵鬧鬧,但大部分的事會彼此商量。她會給我意見。我手機按下電源,從光亮的螢幕找到母親的電話,撥了一分鐘才接通。
──(中略)──
如果要體驗地獄,捷徑是進入地檢署。
半個月來,我為了法律程序奔波了好久,上醫院驗傷、派出所做筆錄,接著到地檢署的偵查庭把原委再說一遍。吳檢負責我的案子,年紀大我約一輪,看起來像是中午路上提著塑膠袋買便當的普通男人。他問話很快,不像女警做筆錄時抬頭看人,要我跟上腳步。
吳檢對細部過程以放大鏡的方式檢查,比如問「廖景紹先脫我的裙子,還是衣服」,我有沒有「幫他口交,或他幫我口交」,或「有沒有用助性的按摩棒插入我的陰道」,「中途有沒有換姿勢」,「交合過程幾分鐘」。
我回答,那時已經喝醉了,沒有太清楚的記憶,但是就如筆錄與自述狀描述的,我有肢體反抗與嘴巴說不要,這種反抗也無法阻擋事情發生。總之,偵查庭訊問一小時,我又加深那次的負面經驗,尤以吳檢的刀鋒訊問,像是吹響的警笛,令人脊背抽緊,在冷氣強的房間,腋下與額頭不免冒汗。
事後每每想起這件事,凡是聽到救護車或警車鳴笛而過,彷彿吳檢傳訊,不由得坐下來深呼吸。
猶記,在偵查庭結束之前,平板臉的吳檢突然眉毛一翹,補問:「妳那時是處女嗎?之前有性經驗嗎?」
我楞了,不知如何回答。
這時,始終低頭用鍵盤紀錄庭上對話的書記官,停下手邊工作。
這問題是吳檢為自己、還是為案情訊問,即便是後者,意義在哪?在等待時刻,一旁的法警瞪我,似乎勒索我的答案。吳檢終於不耐煩了,敲了敲席桌,催促我回應。
「檢察官先生,這問題很難回答。」我說,並回頭看著陪同的社工員。社工員聳聳肩。
「叫檢座就好。」法警看著我,眼神銳利。
我反問:「這問題跟案情有關?」
「我叫妳回答就回答,妳是處女嗎?」吳檢拉了兩下黑底鑲紫邊的衣袍。那是象徵尊貴正義,要罪嫌悔罪的顏色。
我一時語塞,「這很難回答……」
「好吧,別說我逼妳說。」吳檢拿著醫院驗傷單,說:「這上頭說妳的處女膜,有八點鐘的撕裂傷,卻沒有說是陳舊傷口或外力造成的新傷口。不然,妳回去醫院再驗。」
想到驗傷過程,我不願回去,馬上說:「不是。」
「做過幾次?」
「甚麼?」
「不要每次要我來解釋問話的用意,好嗎?妳就直接說。」
「約一百次。」
「同個人?」吳檢瞪著我。
「不是。」我低頭。
「幾個?」
「三個。」
「有一夜情?」
「沒有。」
「我會傳喚廖景紹。」吳檢退庭前說,「傳票很快會送到他家。」
那是末日審判的經驗,審問的不是上帝,是撒旦,用死神鐮刀抵在妳脖子上勒索答案。如果有選擇,我不會皈依任何宗教,不希望死後還得被甚麼單位審查罪責,即使被神以目光「無言審問」而看穿都令人不舒服。
──(中略)──
「妳哭啥洨(甚麼)?妳是哭爸呀!」園長用台語大罵。
那位哭的女教師聽到被指責,說:「我只是想到這美好的環境被破壞,好可惜。」
「這不值得妳在哭爸哭母。」園長提高音量,「這裡能哭枵的只有我。這裡毀了,我會埋屍在這。而妳們會留下來嗎?會嗎?妳們只會落跑。」
「園長,我們會陪妳的。」講話的是最資深的教師。
「算了,妳們回去工作。」
「我們留下來陪妳。」幾位女教師附和,但仍然搞不清楚這女強人的脾氣怎麼在今天崩潰了。
「妳們不走,那好,我走就是了。」園長不回頭的回辦公室,留下一臉錯愕的教職員。
園長關在辦公室,中午不出來吃飯,偶爾傳來玻璃杯重摔地面的破裂聲,偶爾爆開尖銳的哭泣聲。我隱約感受到園長的怒意是針對我來的,她只是在眾人前面憋著鼻息行事,等時機一到,刀劍出鞘砍爛我。果不其然,到了下午三點,我的手機傳來訊號,園長要我到辦公室。終於到了針鋒相對的時刻了。
園長梳過頭髮、臉化過妝,遮掉倦疲的容貌,更顯得五萬元割掉的眼袋是亮點。她深深陷在牛皮沙發,與平日坐三十公分、挺直腰的高貴坐姿不同,顯得她的身體多麼疲憊。
「我說年輕人呀!玩來玩去,滾來滾去,怎麼玩都可以,但是怎麼可以誣賴別人,是吧!」園長指著椅子,要我坐下。
「我沒有誣賴誰。」我提高警覺。
「我哪說過妳誣賴,別對號入座。但是,我想妳誤會了,景紹這個孩子,他是好人,沒做過壞事。我記得,他讀國中時,我載他上學。他半路看到一條病懨懨的狗,怎麼說都要救牠,跑下車,脫下外套抱起狗,催我去動物醫院。這孩子好仁慈,天氣這麼冷,他不給自己多著想,寧可自己受凍,也不要狗受凍。這樣的人將來即使成不了才,也不至於去害人,對吧!」
「嗯!」我認同,心裡卻想著,母子之間最大的距離是謊言。廖景紹跟我提及抱狗的事,卻充滿權謀。他說,那天學校考試,想躲也躲不掉,恰巧看見路邊有隻病狗,總算找到擋箭牌可以不用上學了。廖景紹又說,他青春期,不,是整個人生,都在跟「某個女人」玩誠實與謊言的躲貓貓遊戲。如今「某個女人」就在我眼前。
「我希望,妳能拉這孩子一把。」
「我沒有能力。」
「可以的,只要妳伸出手,向檢察官撤告,一切都可以從頭開始。在這關節點,或許妳年紀還太小不能了解、聽不下去,這怎麼說呢!好吧,我換個方式說好了,我誠實跟妳說,我真的喜歡妳,一直希望妳跟景紹之間,是情人關係。情人床頭吵、床尾和,不是嗎?」
「我們不適合,現在是,以後也是。」
「好吧!緣分沒了,也不用撕破臉。上禮拜五,這孩子突然要我陪他去地檢署,他一路緊張兮兮,最後才跟我說,他跟妳有非常大的誤會。」
「我沒有誤會他。」
「有。」園長大吼,嚇壞了我,氣氛瞬間凝重。在沉默幾秒後,她的大吼取得了說話權,眼淚再度滑過眼袋,說:「聽我說完。」
「我剛剛跟妳媽媽通過電話了。」園長說,「我們溝通很久。她覺得,這一切應該是誤會,沒有想像中的複雜,但是仍要問問妳的想法,要尊重妳的意思,是吧!」
「誤會?」我懂了。
「當然是誤會,景紹沒有惡意,而且妳別無選擇。」她希望用立可帶把發生的事塗掉。
我懂了,進辦公室前便轉換成靜音系統的手機,總有來電震動的聲響。我現在滑開螢幕,顯示有五通來自母親的未接來電。
園長搶話:「我跟妳媽媽的想法一樣,希望妳跟檢座說這之間有誤會,趕快撤案。真的,不信妳可以回撥給妳媽媽。」
「條件呢?」
「甚麼?」
「妳們談了甚麼,要是妳沒給她條件,我媽媽不會退讓。」
園長從深陷的沙發爬起來,走過來,用「不愧是賊女兒才懂得老媽詭計」的眼神看著我,微笑說:「妳媽媽非常能幹,很優秀,我希望她回來幫忙,財務長這工作很適合她,對吧!」
「還有呢?我媽很優秀,很能幹,不只談這條件吧!」
「當然。」
「說說看,我想知道。」
「三十萬元的和解金。」園長比出三根指頭,說:「我可以裝在愛馬仕的『凱莉包』給妳。」
「我媽媽真的只有這樣說?」我很明白,在母親的觀念中,我在這場官司是進可攻、退可守的好籌碼。
「不信,妳可以打電話給她。」園長再次指導我,「妳們不能再拗蠻,尤其是妳,我講難聽點,醉茫茫給人幹也不會痛,是吧!」
我的腦袋轟隆的響起,簡直是被陽岱鋼猛力轟出全壘打的棒子擊中。那醉茫茫的身體被侵犯,或許沒有很痛,甚至沒有意識到甚麼,但真正的痛是有人踩上妳的身體凌駕睥睨,操縱妳、解釋妳、要妳別無選擇的承受一切,還命令妳要是不能接受這些條件就滾開這圈子。那個人就是園長,站在我眼前,用冷冷眼神看著我。
──(中略)──
在這世界上,我們痛恨壞人,我們憎惡暴力者、詐欺者、無恥之徒。但是要揪出這些人,不是上教堂祈求,而是必須透過法律程序,透過科學辦案,並且需要證人證詞。但是,證人未必願意坐上證人席,去指證暴力者、詐欺者、無恥之徒,只想要在電影院看到銀幕裡的壞人惡有惡報。
我成為第三位證人,即使在隔離室,但是內心仍煎熬。我得說明我身處的空間,它位在法檯左側,是帷幕玻璃室,專供性侵官司的法庭設施。玻璃是單向鏡子,我看得到法庭現場,外頭卻看不到我,而法官可透過桌前的視訊看到我的狀況。要開始作證,我有幾秒鐘是腦袋空白,直到鄰座的祖母緊握我的手,我才聽到法官問我,有被告在場,會影響我自由陳述嗎?
我搖頭。
審判長看著視訊中的我,說:「法庭現場有錄音。妳要是點頭,就要說是;搖頭,要說不是。」
「不會影響。」我對麥克風說,是變聲系統,聽起來較低沉。
「要是中途有任何不舒服,或甚麼想法,可以隨時跟我說。如果準備好,由辯護人進行主詰。」
辯護律師有兩位,由廖景紹重金聘請。靠法檯的律師,蓄著小鬍子,前兩次詰問由他來,這次換另一位戴口罩的。戴口罩的律師咳了兩下,問了我外圍的小問題,我深思才回答。我之前從承辦案子的書記官得知了,律師與檢察官在準備庭的主張是:前者認為是無罪的一夜情,後者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趁機性交罪」起訴。
這訊息在我心裡裝了過濾器,我得避免被推到一夜情的陷阱,在法庭要思索對方問話。
「事發那天,妳還記得,是誰扶妳進社區的嗎?」口罩律師問。
「不曉得,我喝醉了。」
「黃莉樺小姐,妳還記得,那天社區警衛是誰?」
「不曉得。」
「所以,妳不曉得自己發生甚麼事?」
「我感覺有人在扶我回家,然後我躺在沙發上,我感覺身體不是我的。然後有人掀了我裙子,對我侵犯,像是夢一樣,我沒有辦法抵抗。」
「所以,妳在那樣的狀況下,沒有辦法確定,是誰跟妳發生了妳認為的性侵行為嗎?或許是警衛張民憲,妳能確定嗎?」
「異議。」檢察官打斷問話。
「理由。」審判長問。
「辯護人一次問了兩個問題,而且誤導被害人真實情狀。」
審判長下裁示:「告訴人黃莉樺與被告廖景紹,曾發生性行為,是不爭的事實。在黃莉樺的陰道已採集了事證,而且被告也承認了性行為,請辯護人不要在這裡纏繞太久,更正問題。」
「我更正提問,」口罩律師點頭說,「我整理一下,黃莉樺小姐妳從哪時候下車到社區大門,是誰扶妳進電梯,最後進入家門,這一路的過程,妳都想不起來了?」
「是的。」
「有人對妳發生了妳所謂的性侵這件事,也沒有很確定?」
「是的。」我遲疑了一下。
口罩律師停頓一下,用眼鏡後頭那雙又細又窄的眼睛,往我看。隔著單向玻璃,他甚麼都看不到,但是我有被看穿的害怕。接著他轉頭拿下小鬍子律師傳來的提示字條,咳了兩下,再度提問:「黃莉樺小姐,妳知道我的當事人廖景紹先生喜歡妳嗎?」
「知道。」
「妳記得,廖景紹先生開娃娃車載妳回家的路上,一邊開車,一邊將右手放在妳的手上,妳記得嗎?」
我想起之前的日子,廖景紹開跑車時,將手放在我的手上,我縮離了。可是那天我沒有,我記得他摸我,我醉得無力縮手,「我記得。」
「妳沒有縮手,是表示甚麼?」
「我醉了,沒辦法有太多的動作。」
「那妳是否記得,我的當事人在車內,說過他喜歡妳?」
「是的。」我記得他曾說過。
「那妳還記得,他曾摸妳的臉?」
「是的。」
「妳有拒絕他嗎?」
「沒有。」
「理由是?」
「我喝醉了,無力反應,我要拒絕卻沒有力氣。」
「可是妳記得,是嗎?」
「是的。」
「所以我整理一下。」口罩律師發動更凌厲的攻勢,「在回家的路上,妳記得廖景紹跟妳的互動,比如他摸了妳的手,妳沒有拒絕;他摸妳的臉,妳也沒有拒絕。但是到社區後,妳就不太清楚了?」
「是的。」
「所以,我的當事人送妳上樓,跟妳求愛這件事,妳記得嗎?」
「我不曉得。」
「所以,我的當事人,在跟妳發生性行為時,妳覺得那是一場夢?」
「是的。」
「妳有拒絕嗎?」
「有,我記得有說不要,我在偵查庭與筆錄上都這樣說的。」
「妳要想清楚,因為妳說妳進入社區後,醉得不省人事了。」口罩律師用犀利的口氣問:「妳之後的事都忘了,怎麼記得自己說過不要,所以妳是沒有說?還是不知道?或者是忘記了?」
「異議,辯護人騷擾證人,而且誘導性提問。」檢察官說。
律師的口氣被審判長糾正,也被要求更正提問,才說:「妳被妳認為的性侵時,有確切說不要嗎?」
「忘記了。」
「請書記官載明在筆錄,」口罩律師拉下口罩,冷冷的對法檯上穿黑袍、始終快速打字的書記官,說:「告訴人黃莉樺小姐面對她認為的性侵過程,她『忘記了』有沒有反抗,而不是說『不要』。」
我發現,我掉入了圈套。
這次換成檢察官反主詰,由她問話。
這位檢察官是女的,與之前偵查庭訊問我的男性檢察官不同。我喜歡這樣的安排,女檢察官給我安全感,她四十幾歲,予人穩重,也許是專門派來打性侵官司的。她停止了敲筆,看了兩位辯護律師,才對我說:
「黃莉樺小姐,妳聽過『理想的惡夢』嗎?」
「我不懂?」
「那是妳在做了一個噩夢,在夢裡被人追殺或遇見惡鬼,不斷掙扎,不斷大喊,然後這時候忽然醒來,大喊不要,這叫『理想的惡夢』,聽過嗎?」
「沒有。」
「還有種叫『不理想的惡夢』,那是在噩夢裡掙扎、喊叫,但醒不過來,困在噩夢裡就是醒不過來?」檢察官繼續問。
「異議。」口罩律師大喊,說:「檢方提問與此案無關。」
審判長沉思一下,說:「請檢方說明這樣提問的目的,我想聽聽看。」
「被害人對性侵過程不是完全忘記,仍有殘存記憶,但記憶模糊,」檢察官又敲了一下筆,「黃莉樺小姐在陳述自己被性侵過程時,數次提到一場夢,我是跟她核對,以便回溯她事發當日的記憶。」
「異議駁回,請檢方繼續提問。」審判長問。
檢察官回到提問,「黃莉樺小姐,有種叫『不理想的惡夢』,那是在噩夢裡掙扎、喊叫,但醒不過來,困在噩夢裡就是醒不過來,懂嗎?」
「我懂得這意思。」
「我整理一下妳的想法:事發當時,被告廖景紹對妳性侵,妳醒不過來,但是覺得自己做了個惡夢,是嗎?」
「是的。」
「據妳之前陳述,妳進去社區大廳後,意識已不清了?」
「沒錯。」
「但仍記得被性侵時的噩夢?」
「有印象。」
「請庭上出示案卷 A105 的事發現場照片,以喚醒被害人的記憶。」檢察官說畢,書記官開啟電腦檔案。
瞬間,我家客廳的照片出現在投影牆,以及我被強暴時所躺的沙發。這張照片幾乎占滿了牆面,非常明亮,像是我家樓下的霓虹燈看板。拍攝的時間在半夜,符合當時情境,光線不明,窗外霓虹燈照進來,我看得到客廳牆的虹彩幻影,與各式的玻璃反光。這個地方,我三個月沒回去了,這麼久了,沒有太多眷戀,卻有太多的記憶,以及傷害。
「那個惡夢的內容是甚麼?」
「我不斷掙扎,就是醒不過來,沒有辦法醒來。」
「妳在夢裡有喊不要嗎?」
「有,我喊了幾次不要。」
「有喊出來,讓被告聽到嗎?」
「我沒有辦法確定。」
「那妳醒來後,發現了甚麼?」
「廖景紹不見了,但是我裙子被掀起來,內褲被脫下來。」
「妳有甚麼感受嗎?」
「我知道自己被強暴了,而且流下眼淚。」
「所以,我必須再次確定妳的意思是:黃莉樺小姐,妳沒有同意廖景紹跟妳發生性行為,是嗎?」
「是的。」
「好了,庭上,我的問話結束了。」檢察官繼續敲筆。
辯護律師進行第二次詰問——覆主詰。我是觀察法庭,才懂得這遊戲得經由雙方的兩輪問話。小鬍子律師比較年輕,鬍子不成氣候,不詰問我,但是隨時送上提示單給口罩律師,使後者的攻勢更犀利。口罩律師咳了幾聲,問了我幾個問題後,說:
「黃莉樺小姐,我整理一下,妳遭受妳所謂的性侵之後,又做了一個夢見妳祖母在現場的夢,這才打電話給妳母親,是嗎?」
「沒有錯。」
「妳母親回來之後,發生了甚麼事?」
「打電話給廖景紹。」
「她跟廖景紹說了甚麼,妳記得嗎?」
「我媽媽說,你怎麼可以欺負我的女兒。而廖景紹一直笑,說這是誤會,聲音有點顫抖。」
「廖景紹先生在電話說了甚麼?」
「他說,他愛我。」
「除此之外,還有講別的嗎?」
「廖景紹說,不要誣賴他。」
口罩律師點點頭,拿到小鬍子律師送來的提示單,要求法庭出示了一張重要證物,將它投影在牆上。那是和解書,是母親寫的字跡,內容記載著:「小綠豆幼兒園園長邱秀琴願意付出新台幣三百萬元」,解除「黃莉樺對廖景紹的刑事告訴」,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為證。
「黃莉樺小姐,妳知道這張和解書的存在嗎?」
「知道。」我確實知道,雖然沒看過,但是母親曾頻頻打來電話,就是談這張和解書。
「妳能告訴我,第四行所寫的刑事告訴,是甚麼意思?」
「我的性侵案。」
「妳知道性侵案是『非告訴乃論』,告訴人是不能撤銷案子,也就是妳不能把案子撤掉?」
「知道。」
「那請問,要怎樣解除?」
「不曉得。」
「妳剛剛說了妳知道這張和解書的存在,怎麼會不曉得『解除』妳所謂性侵案的方式,是妳不曉得,還是忘了?」
「我忘了。」
「請庭上在筆錄記下,黃莉樺對和解書上『解除強制性交罪』的方式,是忘了,不是『不曉得』。」
我能分辨「忘了」與「不曉得」的差異,前者是曾發生而記憶模糊,後者是不知道此事。事實上,我沒有忘記,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回答。母親曾多次來簡訊,比蟑螂河更恐怖,告訴我如何撤案,就是在『強制性侵罪』提告後,即便檢方的筆錄有證據能力,只要我不出庭指認,又無目擊者,廖景紹可能不會被定罪。
「黃莉樺小姐,妳知道這三百萬元的數據,是怎樣來的嗎?」
「不曉得。」
口罩律師轉頭,對審判長說,「請提示證據卷案 D201 錄音,當庭播放,以喚醒黃莉樺小姐的記憶。錄音來源是我的當事人廖景紹母親的手機,她因為業務需要,所有手機來往都有錄音。」
當庭播放的檔案,是我在幼兒園最後一天時,透過園長的手機與母親通話的內容。母親要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則譏笑母親懦弱,勸她獅子大開口,要談條件的話,就回來當園長,不要當財務長。播放完錄音檔,口罩律師對我確認錄音的真實性,有無造假。我說這都是真的。
「黃莉樺小姐,妳現在記起來,這三百萬元怎麼來的?」
「是我提出來的。」
「這是妳遭受妳所謂的性侵之後,跟園長提出的條件嗎?」
「不是這樣的,那時候我很氣我媽媽,她把性侵當籌碼,跟園長談,當作她回到幼兒園工作的條件。我媽媽以前是幼兒園的財務長,後來被人逼走,她一直覺得有人搞鬼才被迫離職。」
「妳只要回答:是,或不是。我重新問一次,這三百萬和解金,是妳提出來的嗎?」
「是的。」
「妳還跟園長要求,請她離職,是嗎?」
「是的。」
「黃莉樺小姐,妳要求三百萬元的和解金與園長離職,都是在妳所謂的性侵後,提出來的?」
「是的,可是這不是你想的那樣。」
「妳能說出我是怎樣想的嗎?」
「異議。」檢察官趕緊打斷,認為這是要求我做不實的臆測,而口罩律師說問題問完了。
我心裡有陰霾了,深深臆測,以至於在接下來的檢察官詰問,我多麼的不安與焦躁,倒不是檢察官會將我導引到不利的方向,而是覺得自己掉進了口罩律師挖好的泥淖裡打轉,爬不出來。
辯詰結束了,法官給了廖景紹陳述的機會。這些不祥的臆測,被廖景紹說出來了。
廖景紹坐在被告席上,穿著單調,戴著素調眼鏡,跟他往日吸引異性似散發費洛蒙的潮裝不同,他老是搓著手,幾乎低著頭,只有辯護律師將局面導入優勢時,他才抬頭,展示他的面無表情。
現在,廖景紹從口袋掏出一張小紙,攤開三折,恢復到它原本的樣子,對著稿子念出他的陳述,他說:「我為那天夜晚的事感到難過,原本以為是妳情我願的性愛,一場情慾的流動,或一個愛情的開始,到最後卻變調了,成了被告,我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樣,我希望法官大人能還我清白。」
「是嗎?」我打斷他的話。
廖景紹看了我這邊一眼,繼續說:「成了被告,我的生活陷入陰影中,我媽媽也是,我們的生活陷入無奈中。」
「有嗎?」我插話,努力摳指甲,把憤怒摳掉。
「黃莉樺小姐,妳讓被告講完嘛!不要打斷。」審判長對我說,「現在是他的陳述時間,妳不要干擾他。」
「我只想說的是,」廖景紹從稿子抬頭,對著法檯,「法官大人,我們家為了這件事,努力想籌出那三百萬元,這也危及我媽媽的幼兒園工作,我們過得很委屈。我認為這是『仙人跳』,從頭到底就是有人預謀詐欺,請法官大人還我清白。」
「我不是那樣的人。」我流下淚來,心中充滿憤怒,我不是他講的以性引誘的詐欺犯,起碼這點是不容懷疑的。但是,我在這時間點無法多解釋,只有眼淚說個不停似的流下來,無法控制。
廖景紹說完後,把擬好的講稿折三折,放回了口袋,然後懇請審判長主持公道。
審判長沒有太多表情,點頭說,「被告廖景紹陳述的詐欺,不是在本案審理的範圍,但我不是暗示你,要告或不告,而是希望你回去後跟懂法律的人諮詢,以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你鬼扯。」我大吼,「你欺人太甚。」
法庭安靜極了,大家轉頭看隔離室,沒有太多動作。
我用眼淚控訴,用盡力氣哭,呼吸都很難,哭聲透過變聲麥克風傳出去。我難過到底了,就像剛來法院時看見的那位從偵查庭走出來的女孩,她站在中庭,旁若無人的大哭,有甚麼被揪痛得讓她在眾人面前流淚也無所謂。那絕對是以為真理與正義站在妳這邊,但是有人以暴力搶走了,綁架到他的身邊。謊言不會成為真理,但是謊言會透過法律擊敗真理。
我哭得太悲傷,審判長沒轍,大家也束手無策,等待我自己把淚水哭乾。此時,鄰座的祖母站起來,摸著我的頭髮。她安靜摸,將手穿過我的髮,穿過每根髮絲而抵達我的頸部。
那隻手像是小丑魚,模仿我童年最喜歡的動畫《海底總動員》角色,叫尼莫。每當我哭時,尼莫那隻手游過了無數的髮根來到耳朵,輕輕摸耳垂,上次有人跟我玩是二十年前。那時我大概九歲,祖母一邊玩、一邊跟我說,尼莫終於找到自己的家了,耳朵是他的家,到家了就把難過的淚水掛在海葵的觸鬚上。
我曾被這樣摸過了就不哭,今天的我也是,情緒漸緩。但是,令我眼淚完全中斷的是,祖母對審判長說:
「法官大人,我可以當證人,證明我孫女被欺負時,有說不要。」
這句話簡直是一道閃電,打在漆黑荒野,對我而言是亮光來了,對大家而言也出現了貫耳的雷聲,祖母成了法庭的焦點。接下來的五秒鐘,法庭沒有任何聲音。審判長最後開口了,她得講話才能打破僵局,她詢問祖母當時確實在現場嗎?確實聽到我有說出「不要」嗎?
「有,我有聽到,」祖母點頭,大聲說:「我知道有法庭錄音,剛剛有錄到我回答的聲音嗎?」
法庭又安靜了。
幾秒後,審判長說:「妳是黃莉樺的法庭陪伴者,可以表達意見。」
祖母請纓,願意為她悲傷的孫女上戰場了,她說:「我想坐在證人席,說出那天的經過。」
(未完。)
(本文書摘內容出自《冬將軍來的夏天》,由 寶瓶文化 出版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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