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周玉蔻
昨天,2017年5月24日,台灣做出了選擇。
大法官會議寫下劃時代的決議,讓台灣成為全球第 21 個,也是亞洲第 1 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這不僅是人權的進步,也令台灣站上了全球所有重要媒體的版面。同運先驅祈家威 40 餘年的等待,終於要畫下完美句點。
看到這樣的結果,反同陣營自然是無法接受。然而,要不要接納同性婚姻,這是一個台灣人在價值選擇上要往哪裡走、要不要走這麼快的問題。既然這事關乎人權,走得快一點總是比較好。隨著時間過去,當同性婚姻成為新常態,或許就在兩代人之後,反同陣營的人也可能了解到,他們所畏懼的同性婚姻的「後果」純粹只是虛妄。
祈家威的同運長跑,從他一人獨行到數十萬人追隨,反映的是台灣女權的成長。
在儒家文化圈中,重男輕女是理所當然的事。在兩性議題上,日本人心態保守,而韓國人充滿歧視與霸權,台灣卻是在呂秀蓮、尤美女等女權運動者的帶領下,逐步走到了現在這個地步。最明顯的數據,莫過於是台灣的離婚率了。
相較於鄰近國家,台灣離婚率或許不是最高,也是佔據領先地位。這表示著台灣女性掌握了相當的自主性,不會輕易屈從於男性宰制與婚姻框架之中。女權的進步,同時也就是男性在父權紅利上的讓步。同樣身為弱勢,女性在女權茁壯的過程中,也能同理同志的困境,進而為同志運動開路;另一方面,男性在父權上既然已經退讓過一次了,面對同志運動的成長,他們的反彈力道也不會那麼大。
女權的進步,促成了同運的成功。不過,既然大法官已經表示兩年之內若無修法或制定新法,同性婚姻將就地合法化,為何我們不補上臨門一腳,還要苦苦等候?或許民進黨有著政治利益上的算計,比如說它們與長老教會的關係恐怕因此決裂,但站在這個風頭上,順勢而為推動修法可能才是正確的選擇。
撇開政治上的輸贏,事實上這場判決是全台灣人的勝利。今天,且讓我們單純地為台灣驕傲。
(本文經原作者周玉蔻授權刊登。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