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推薦這篇文章】
前陣子新聞爆出財訊傳媒董事長謝金河的荒謬言論,他認為遺贈稅的課徵要講求公平性以及避稅的成本,層層推理後反諷建議立委黃國昌應該要主張遺贈稅調高至80%。然而,他提出的論點邏輯前後矛盾,將政府改革遺贈稅的政策方針定義的似是而非,並忽略數字底下真正的歷史意義。
(責任編輯:鄭伊真)
今天謝社長又針對遺贈稅表達了意見,似是而非的論點,值得好好來探討一下。
Golden River :「我建議XXX委員可以主張遺贈稅調高到80%,試試看政府一年可以課到多少遺贈稅!」
看完新聞真的驚呆,哪個可怕的委員居然打算把台灣變成蘇聯式的共產黨國家,要徵收80%的遺產稅?上網Google 一下,咦?沒有啊,他們提出的是將原先的10%變成階梯式的 10%、20%、30%。哦,原來這就是前兩天說的極端性二選一:
「我不想吃這個菜。」
「好啊!你這頓飯都不要吃了!」
「我不贊同這樣的做法。」
「好啊!你滾出這個家!」
「我覺得目前遺產稅課徵太少。」
「好啊!你屌,你去課80%,看看政府能徵到多少」
這樣講話很爽,可是真的能解決問題嗎?
Golden River : 「統計從2009到2015年的七年,遺贈稅扣10%,政府總共課到1964億元的稅,對照課50%的前面七年,總計課到1983億元,課50%跟課10%幾乎沒有差別,關鍵在富人的避稅,課50%的遺贈稅,有錢人卯足全力避稅,政府只課到心肌梗塞,掉飛機或是車禍死亡的遺產稅,課10%的稅,大家都去交稅。」
聽起來很合理,真的嗎?
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稅率調降前,除了2009年偏低外,2004至2008之間,遺贈稅都在280億至300億之間;但在2009年調降後,扣除2010年王永慶的巨額遺產稅收(扣除原因後面詳述),近5年稅收多在230至250億之間,與先前相差約30至50億元,完全不是他所說的沒影響。
至於2015年遺贈稅衝高,主要是開始傳出新政府可能調升稅率,需求者開始積極規劃最有利方式贈與,因此出現預期心理發酵,贈與增加的情形。或許你會問,可是瑞凡,即使我們實行新制,政府2010年不還是收到王永慶的巨額稅收呢?
咳咳,River沒告訴你的是,政府2010年可以徵收到119億元的遺產稅,正因為王董是2008年10月在美國去世,因此依照舊制(即累進稅率最高50%)計算。不過,王董的弟弟王永在,其家屬僅須依10%稅率繳交遺產稅即可,最後其繳交的遺產稅不到40億元。
換句話說,即使王永在的資產較王永慶高出近50%,但王永在去世後的遺產稅卻僅王永慶的33%。同樣是遺產稅,兄弟所面臨的待遇卻是大不同。這才是改制的真相。
Golden River : 很多人指責馬英九總統把遺贈稅率從50%降到10%,造成資金炒高房價的後遺症,但從台灣金融帳淨流出的數字來看,台灣金融帳只有2009年一年是浄流入的,也就是說,遺贈稅降至10%,滯留在外的錢真的回流了。
謝社長,我書讀的少,你不要騙我,我真的get不到你的神邏輯。
1、您說「台灣金融帳只有2009年一年是淨流入的」,我不確定究竟有多少資金當年是因為遺贈稅回流。但是別忘了,前一年正是2008金融海嘯,外資大都抽離新興國家藉以挹注流動性出問題的母公司,直到2009年才又回流台灣,這難道不是資金回流的主因?
2、若真如您所說是遺贈稅的效果,那又與您所說的「只有一年」自相矛盾了。
3、「台灣金融帳只有2009年一年是浄流入的」, 意謂著「台灣金融帳大多是淨流出的」,那麼若遺贈稅降至10%,滯留在外的錢真的回流了。
所以到底是流入還是流出?!到底是怎麼推論的?另外,我們還要問,金融帳大多是淨流出的原因?金融帳主要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其他投資,去年第4季金融帳淨流出185.3億美元,主要是受證券投資大量流出243.5億元衝擊。
243.5億元 = 外資減持台股使得非居民證券投資淨減少61.2億美元 + 國人對外投資182.3億美元(其中主要是保險公司投資國外債務證券增加)
問題是,這到底跟遺產稅有啥關係?
Golden River : 「遺贈稅率怎麼調?我沒有意見,但遺贈稅的課徵要講究公平性,及避稅的成本。」
聽起來很中性吧,那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避稅成本,主要成本有二:
1、轉移資金和轉換所得類別的手續費用(比如資產移轉至他國,必須找找會計師,律師等等)。
2、未來稅法變更(新增稅種、調高稅率)或稅務稽徵變嚴格(FATCA, CRS)造成的補稅風險。
過去第1項的海外避稅成本大約8%-9%,或許10%的遺產稅真有資金回流的誘因。但即使要讓台灣人藏避在海外的資金流回來,台灣都不該只把遺贈稅率設為海外的10%,而該再加上若干比重的「故鄉貼水」(homeland premium)。
有錢人把錢藏在避稅天堂,其子孫要消費、安排病床、打通關節都不方便。但若錢匯回台灣,給他們更多揮灑便利,同樣資金其子女可享受的福利比錢留在海外增加,當然要對其課故鄉便利的貼水。故若國外資金處理成本 10%,而故鄉貼水是 10-15%,則遺贈稅率至少應是 20%-25%。
同時,考慮到第2項日趨嚴格的補稅風險,加上海外的country risk (有興趣的人,Google 一下 「賽普勒斯 + 避稅」) ,適當提高遺贈稅率,相信有相當部分的有錢人願意乖乖繳稅,在台灣安心享用財富。
社長應該是多慮了,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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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投稿作者Ingrid Chang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邏輯是個好東西〉。意投稿者可寄至:[email protected],經編輯檯審核並評估合宜性後再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