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陳姓小模命案最近鬧得沸沸騰騰,不少媒體報導用「死亡筆記本」等聳動內容指稱兇嫌女友梁女(梁思惠)是主謀,但是昨天檢方認為梁女犯案的證據不足,決定撤銷羈,媒體風向驟變,原本聳動的新聞都找不到了!
媒體用聳動標題消費案件,受到煽動的正義魔人們還紛紛湧入梁女的臉書留言謾罵,儼然成為網路公審,每遇重大刑案,我們的社會總是無法脫離理盲濫情。(責任編輯:蔡沛宇)

擷取自中央社
文/ yagamikako
加害者固然可惡,但在沒有確切證據前, 所有媒體不停用聳動標題消費案件, 見人挑担不吃力,旁觀者不見得了解內情, 可是一昧的鼓譟,只要有風向就有點閱率, 台媒的嘴臉真是讓人不敢恭維。
一開始釋出的消息說明, 攝影機並沒有拍攝到任何有梁女的鏡頭, 只有在便利商店有拍攝到, 戴口罩疑似梁女的女子, (便利商店一天不知道有幾千個戴口罩的女子) 媒體指警方揣測梁女是刻意閃避掉所有鏡頭。
我是沒閃過鏡頭啦,但曾經過萬象大樓外緣,看過的都知道該棟建築物結構櫛比鱗次,附近既有廟宇、小巷口監視器,也有車水馬龍熱鬧大馬路,我無法想像要怎麼能閃過這麼多鏡頭及店家,還能完全閃過不是自己居住過的大樓攝影機。
程男本身就是詐騙慣犯, 我很難不去認為他為求免死脫罪, 意圖把主嫌身份指向梁女, 畢竟這種事情他可能駕輕就熟; 證據顯示程男所矇騙的對象並不少, 其中也確有人是上當吃虧過, 表示程男也算是知道如何利於人性弱點取信。
梁女一再在FB表示對方為其男友, 如果一開始就計劃要指使對方殺人,會這樣高調放閃,讓自己難以撇清關係嗎?
被害者是被騙出來賺錢的身份,表示缺錢,可想像身上可能也不會攜帶什麼太值錢物品,要說計劃謀財害命,我覺得這可能性太低,比較像結怨或臨時起意,程男之前也有過強姦時勒頸的行為,令人聯想其本來就有類似的暴力反射動作。
程男本來就是慣犯,而梁女沒有類似紀錄。事後梁女用亡者手機傳訊給家屬, 意圖誤導對方反而弄巧成拙, 顯示某種程度上梁女很可能知道好友已死, 但「知道案情發生」跟「指使作案殺人」 完全是天差地遠的兩回事, 梁女的FB充滿火星注音文,真的讓人看了就不知名火氣上升,充斥民眾情緒化的謾罵也是可想而知。
可是現在媒體又說是死亡筆記本什麼的,實在讓人不知道根據何在,好像警方一點證據也沒有,只剩下男女雙方互咬的隔空交火,然後最後用風向定罪一樣。

擷取自網路
梁女行為可說是十分偏離社會道德,但現在的確沒有證據顯示梁女是案件主謀, 身為共犯犯行的證據也稍嫌資訊不足,有沒有必要讓聳動的新聞標題每一天消費民眾情商呢?
如果有一天我們自己捲入了什麼案件,我們會希望大家出於理性去判讀案情, 還是希望社會風向去決定警方辦案的方向,或甚至是官方判決的方向? 有天站在審判臺上的人,一定不會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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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yagamikako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