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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燦,1945年自中國來台的版畫家,他在親眼目睹二二八事件後,創作這件可能是現存唯一真實記錄二二八實況的美術作品《恐怖的檢查》。但是身為外省人的他,也在7年後遭政府以「共碟」為由、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槍決。(責任編輯:蔡沛宇)

黃榮燦,《恐怖的檢查》。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文/ 台灣回憶探險團

爆發於1947年的228事件,是臺灣人二戰後被中華民國政權代盟軍軍事接管後,由原本欣喜若狂到認清中華民國真面目後全面抓狂引發暴動,之後遭中國軍隊血腥屠殺鎮壓、清鄉的過程。

直至今日,涉及屠殺事件者沒有任何一個人因涉及此案而遭到追訴。黨國勢力卻不斷的嘗試用各種說詞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而最新的風向,則是操作「共黨在臺陰謀煽動」,並與中國唱和,宣稱許多遭害者「都是共碟」,「並不冤枉」,甚至有人嗆聲「被殺只是剛好而已」。

例如圖中著名描寫228事件版畫「恐怖的檢查」作者黃榮燦,則被黨國勢力宣稱曾為「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主委」。黃榮燦為四川人,1945年二戰結束後招聘來臺擔任教師,並擔任《人民導報》副刊主編。

228事件期間創作《恐怖的檢查》,刻劃了人們悲慘無力的命運。隔年至臺灣師範學院藝術系擔任教職,喜愛臺灣原住民文化,曾多次至綠島、蘭嶼取材記錄。黃榮燦立場同情人民,批判政府貪汙腐敗種種惡行,終究難逃被整肅的命運。

1952年黃榮燦遭中華民國政府槍決,遭處決時僅32歲。要說黃榮燦「被證實」是「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主委」,至今沒有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更何況在中國疑似嘗試介入228事件詮釋的態勢下,若真的存在任何文獻資料,都應透過專業史學研究者進行判讀。

而黃榮燦當年被處決的理由是曾參與「中共外圍組織木刻協會」,顯然又是不一樣的罪名。

臺灣在經歷228事件後,許多人認清了中華民國的真面目,為了尋找自救的可能,的確開始有較多人接觸共產主義。許多黨國支持者至今依然主張:「當年和共黨有牽連本來就該死」,卻連中共、臺共、思想左傾、參加讀書會、閱讀禁書、或根本是莫名遭害都分不清楚(或是刻意模糊)。

不管是哪一種,和共黨有牽連就可以「不惜錯殺」隨意將人處決或長期監禁的作法如果合理,請問又該如何看待曾是共產黨員的蔣經國?又有人主張「不惜錯殺」是國共內戰不得已的代價,請問他們的恩怨,憑什麼要我們臺灣人來承擔?他們又可曾,對害臺灣遭到牽連說過一聲抱歉或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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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台灣回憶探險團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