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在講求「性別平權」的現今,「女權」及「女性主義」似乎成了一種髒話,彷彿要的女權至上、貶抑男性,而不是真正的平權。所以比起過往的「尊重女性」,現在更強調「男女互相尊重」來迴避爭議。可是這樣的說法,真的比較妥當嗎?
(責任編輯:林芮緹)

By AnemoneProjectors (talk) – Respect and Equality for All Trans PeopleUploaded by MaybeMaybeMaybe, CC BY-SA 2.0,
文/吳馨恩
在講求「性別平權」的現今,「女權」及「女性主義」似乎成了一種髒話,彷彿要的女權至上、貶抑男性,而不是真正的平權。所以比起過往的「尊重女性」,現在更強調「男女互相尊重」來迴避爭議。可是這樣的說法,真的比較妥當嗎?
「尊重」有兩種意思
在我們的文化中,「尊重」有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意思,取決於兩造關係為何。最好淺顯易懂的就是「尊重父母」跟「尊重孩子」兩句話,在我們的文化裡,前者多半是要求「順從」,後者則是更多要求「自主」,下對上與上對下的「尊重」,在普遍認知的概念上,有很大的差異。
同理,在這個「男尊女卑」、「夫唱婦隨」大男人遺毒尚未完全去除的現今,如果有人對女人說「尊重男人」,多半是要服從男性支配、鞏固男性優越,像是要女伴、女兒乖乖聽話,不要不受男人(男伴、父親)的控制;反過來若有人對男人說「尊重女人」,則更多是要尊重女人的自主性、平等的權利,像是「允許」女伴、女兒跟姊妹淘出去跨年夜歸。
若把男人/女人替換成異性戀/同志、白人/少數族裔,也有一樣的問題。許多支持同志權益的人,很明顯就可以看出「異性戀要尊重同志」跟「同志要尊重異性戀」兩句話是不同的,無論是意義、脈絡、目的還是發語者,經常都是完全不一樣。
「尊重是互相的」、「要求尊重前先自重」是暴力的說法
而除了「男女互相尊重」存在不平等的問題,所謂「尊重是互相的」、「要求尊重前先自重」的說法,看起來好像很合理,但卻相當地忽視現實問題,並更進一步地被合理化現有的性別暴力。
男人說出「尊重是互相的」往往有個潛台詞「妳不尊重我,我也不用尊重妳」,這句話就通常被合理化成親密暴力、家庭暴力及情殺。在美國,38%對女性的謀殺案兇手是受害者的伴侶;42%女性曾經歷親密暴力成傷。確實有一些女性劈腿、不顧家庭,這當然是可以受到檢視與譴責的事情,可這不該是合理男人對她們施暴、加以殺害的藉口。
至於「要求尊重前先自重」,更被廣泛地用在「譴責被害人」(victim blaming)上。每五個女人就有一個一生中曾遭受過強暴,是父權社會強暴文化存在的證明。然而從以前到現在,性受害者往往會被攻擊「晚上單獨出門」、「穿著清涼」,現代夜店撿屍風氣盛行,更多了「喝得爛醉」、「出入不良場所」的指責,彷彿這一切都是受害者「自找的」,因為她們不符合社會的純潔無辜形象,受性侵是她們自己「不尊重自己」、「不愛自己」,所以反而惡意傷人的加害者無須譴責?
性別平權是為了多元性別,不是因為女權高漲
之所以「性別平權」會取代「女權」加以普及,並不是因為女權高漲、男權低落,而是因為「多元性別」的困境逐漸被女性主義者、婦女團體及第一線服務人員所看見,像是因為玫瑰少年葉永鋕的過世,而制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延續原本婦女團體在研擬的《兩性平等教育法》,將多元性別觀念納入教育體系。
不過有些反女性主義的男人很狡詐,總是拿著性別平權的口號來反對女性主義,將女性主義者套個「女權法西斯/女權納粹」的標籤,或是成天嚷嚷「男性也是父權受害者」,卻無視在平均上男性依舊比其他性別更加優勢的物質基礎、歷史脈絡及總體文化環境(包含經濟、人身安全與性自主等)。
比起花時間懷疑女權打壓男權,不如看見現實中多元性別群體長期遭受壓迫、邊緣化與社會忽視的問題。
每兩名跨性別者就有一名一生中遭受過強暴;根據美國大學協會統計,校園性侵中,跨性別與間性人學生更容易成為受害者,卻比一般學生更不容易申訴。若要一個性別平權的未來,考量到多元性別群體的困境加以保障,是社會有義務要做的事情。
結論
因此,比起「男女互相尊重」這種可能適得其反、延續父權結構的說法,教育大眾「尊重弱勢性別」(包含女性、多元性別群體甚或兒少)才是有益於社會性別平權發展的良方。
(本文經投稿作者吳馨恩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比起「男女互相尊重」,更需要「尊重弱勢性別」〉。意投稿者可寄至:[email protected],經編輯檯審核並評估合宜性後再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