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關注這個議題】

近期,荷蘭通過了全國性禁令,禁止女性於公開場合穿著象徵穆斯林信仰的黑色長袍「布卡」,然而那些「解放女性」的說法,聽起來反而更像是,認為這些女性是「需要被拯救」的一種貶低伊斯蘭信仰的看法。而相關政策看來也更像是為了壓縮伊斯蘭信仰自由的空間,是一種抵制伊斯蘭的做法。

(責任編輯:林芮緹)

David Dennis, CC Licensed

Burka的穿與不穿

世界各地的伊斯蘭婦女穿著數種樣式的包覆型服飾,如 hijab, niqab, burka等 ,其中尤以「burka(原名:burqa)」這種服飾為最完整的包覆,通常是從頭遮蓋到腳的罩袍,只在眼睛部分開蒙紗的開口提供些許視線。

近日,荷蘭通過了全國性禁令、德國總理梅克爾也在公開表示對burka禁令的贊同,這種服飾的被規範穿與不穿、或是留待婦女自主決定,也產生許多討論。

這種服飾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最為普遍。塔利班(Taliban)執掌政權(1996-2001)下的阿富汗,穿著burka是由法律強制規定的 ,若有違反,通常會被施以可能致命的處罰如鞭刑、石刑、或是強暴 。在塔利班政權離開後十年,仍有許多阿富汗婦女繼續在外穿著burka,有的是因為家中男性成員的壓力,有些則是自己選擇的 。2015年阿富汗首都則有約20名男性在全球婦女日前夕穿戴 burka遊行,作為爭取婦女權益活動 。

另外,在沙烏地阿拉伯,由於歷史因素,其法律基礎為較為嚴格的伊斯蘭法(Sharia Law),所以穿全罩型罩袍Burka也被認為是基於這個原因。然而現今強迫執行的力量卻是來自於宗教警察和宗教狂熱的志願者。除了伊朗之外,沙烏地阿拉伯是另外一個唯一用法律強制規範婦女衣著的伊斯蘭國家。在沙烏地阿拉伯,無論是本國還是外國婦女,在公共場合都必須穿著 abaya(一種長袍),穆斯林婦女更是要戴頭巾 。

另外一方面,對於穆斯林婦女服飾禁令加劇的歐洲各國,「Sex and the Citadel: Intimate Life in a Changing Arab World」作者Shereen El Feki 表示許多禁止穆斯林婦女穿戴頭巾的理由「這些婦女受到壓迫,我們趕快解放他們」,反而是非常壓迫的,因為這是在預設這些婦女無能做選擇。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專欄作者Nesrine Malik則表示歐洲國家通過對burka的禁令,暗示了這並不出於對女性的關懷,而是意圖縮減穆斯林可以在歐洲自在穿著、生活和信仰宗教的空間。

Shereen El Feki補充說明,認為對部分穿戴頭巾、面罩的婦女來說「這是一種表現她們闡釋伊斯蘭信仰的方式」,甚至對很多婦女來說是一種自由。然而她也表示這種服飾的問題是被賦予伊斯蘭激進主義的聯想,這種聯想被強加在這種婦女裝扮上 。

各國對Burka 禁令一覽

綜合英國廣播公司(BBC) 、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 、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 、每日快報(Daily Express) 的整理,世界各國對Burka及相關伊斯蘭婦女服飾、頭巾的禁令狀況如下:

๏    荷蘭

今年(2016)11月29日,已由國會下議院所通過、正待上議院批准的法案,禁止了在公共場所如學校、大眾運輸空間、醫療場所、政府機關等地方穿戴全罩型罩袍Burka和全罩式頭巾niqab、安全帽、滑雪面罩,違者最高可處410歐元罰鍰。

這項禁令並非完全禁止在公共場所穿戴面紗,而是為了安全問題,禁止「某些特別情況下,人們身份難以辨認」的狀況。自由黨、工黨組成的聯合內閣(Liberal-Labour coalition)表示這是「宗教中立(religious-neutral)」。

荷蘭早前的相關禁令在2012年時被封存,由於當時篇右翼的聯合內閣被左翼政權所取代。2006年時相似的議案也沒有通過,當時的與論抨擊這種禁令會侵犯人權。荷蘭 1600萬居民裡有大約5%是穆斯林,但大約只有300名會穿戴niqab或是burka,其他多是穿戴一般型頭巾 。

๏    法國

法國是歐洲最早對在公共場所穿戴伊斯蘭面紗(例如burka或niqab)做出禁令的國家。在2011年4月時這個爭議性禁令生效,伊斯蘭婦女若在外蒙上面紗即為不法,最高可處罰金150歐元,而任何恐嚇、暴力威脅婦女穿戴面紗者,最高可處以三萬歐元及一年徒刑。2016年中,法國多處城鎮認為應該禁止布基尼(Burkini),這種伊斯蘭婦女所穿的,從頭包覆到腳踝,只露出臉部的全身型泳衣,這個想法後來受到多方質疑。

๏    德國

就在12月6日,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表示德國在所有法律能及之處,都應該禁止全罩型罩袍 ,她在基督教民主聯盟(CDU)會議上所做的這一番發言回應了,在八月份時由內政部長Thomas de Maiziere所提出的計畫:禁止在公共建物內穿戴burka—或是任何一種全罩型罩袍。

在此之前,德國並未有任何相關的全國性禁令。

2003年,聯邦憲法法院(Constitutional Court )通過同意教師穿戴伊斯蘭面紗到校。然而,憲法法院也表示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更修此法。在德國至少有16個邦禁止教師穿戴頭巾,而黑森(Hesse)這個地方更加碼禁止公務員穿戴頭巾。

๏    比利時

2011年7月,繼法國之後,比利時是第二個禁止於公共場所穿戴全臉面紗(burka及niqab)的歐洲國家,禁止「在公眾場所穿戴臉部面罩、面具,或隱藏臉部導致身份無法被辨識」,除了特殊例外狀況像是嘉年華會時節,或是要求遮蓋臉部的工作場所。違者可被處以罰鍰以及最高七日的牢獄之災。

๏    義大利

義大利並未有相關的全國性禁令,但義大利多處地方城鎮對於婦女穿戴面紗有地方性的禁令,例如西北方的諾瓦拉(Novara)2010年時已禁止穿戴這樣的面紗,但並未有罰鍰規則;最有錢的城區倫巴底(Lombardy)於2015年12月通過禁止婦女於醫院及地方政府建物穿戴Burka,並於2016年1月份生效。

許多來自反移民政黨「北方聯盟(Northern League)」的地方首長也禁止了布基尼( burkini),並於今年十月起草擬在米蘭附近的倫巴底地區禁止burka、niqab和burkini。

๏    西班牙

西班牙目前並未有相關禁令或草案,但是地方城市巴賽隆納(Barcelona)宣布了禁止在公共場所如市政機關、市場、圖書館等地方穿戴全罩式面紗。西班牙東北部加泰隆尼亞地區(Catalonia),除了巴賽隆納,至少還有兩處小鎮有相關禁令。但2013年,列伊達(Lleida)的禁令被西班牙最高法院駁回,理由是侵犯了宗教自由。巴賽隆納市政府表示他們的禁令是針對任何會導致無法辨認身份的頭部遮蓋物,包含機車安全帽和防風的巴拉克拉法帽(balaclavas)。

๏    英國

英國並沒有任何針對穿戴宗教相關衣袍的法律禁令。然而,在2007年3月,英國教育部頒布指令(directives)允許公共機關的執行長們和宗教學校自行決定是否禁止niqab這種面紗。法官則可拒絕聆聽帶全罩面紗的婦女,因為她們無法證明自己的身份。

2010年1月,獨立黨(Independence Party)鼓吹禁止所有遮臉的穆斯林面紗,當時的英國教育大臣(Schools Secretary),Ed Balls則回應,告訴人們該穿什麼上街這個做法是很不英國的(not British)。

2013年9月,英國內政部長(Home Office Minister)Jeremy Browne呼籲應該舉行「全國性的辯論會」討論在學校等公共場合穿戴伊斯蘭面紗的議題。

2014年獨立黨黨魁Nigel Farage表示全罩式面紗象徵了「逐漸分裂的英國」、壓迫女性、並且造成安全威脅的隱憂。

๏    瑞士

2013年7月份瑞士義大利語區提契諾州(Ticino)大部分選民投票表示應該禁止任何族群在公共場合穿戴頭部面紗。這個禁令在今年7月生效,這是瑞士26個州首次出現相關禁令,穆斯林婦女在商店、餐廳或其他公共場合穿戴面紗,最高可處9200歐元。

2016年由右派政黨瑞士人民黨(Swiss People’s Party,SVP)提出的全國性禁止穆斯林婦女穿戴面紗草案 ,九月底在瑞士國會下議院的表決,88張贊成票、87張反對票、10 張廢票,勉強通過。然而,這個草案要正式成為法律還有長路要走。

๏    土耳其

土耳其國父、首任總統Mustafa Kemal Ataturk認為頭部面紗是守舊的,過去85年來,土耳其作為這樣一個政教分離的世俗國家,配戴頭巾在公共空間和官方建物是被禁止的。

然而,關於這個議題,在多數為穆斯林、信仰伊斯蘭的土耳其分化成兩派論戰,三分之二的土耳其婦女,連現任總理、總統的妻女都佩戴頭巾。

2008年土耳其透過修憲來減輕嚴格的大學的頭巾禁令,可以配戴較為鬆垮至下巴的頭巾,但遮住脖子和全罩型面紗仍被禁止。2013年,土耳其取消在官方建物穿戴頭巾的禁令,司法部門、軍隊、和警方則維持禁令。

土耳其的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The Justice and Development Party, AK Party)」認為這個禁令阻擋了許多女性受教育,但世俗派則認為完全取消禁令會導致伊斯蘭宗教進入公領域。

๏    保加利亞

今年(2016)九月,保加利亞議員們通過法案禁止在公眾場合穿戴部分或是全面遮蓋臉部的面紗服飾,除了例外狀況像是為了醫療衛生或者其他專業的緣由。違者初犯可處大約100歐元,再犯者最高罰款為750歐元。

๏    查德(Chad)

在兩次的自殺炸彈攻擊後,查德於2015年6月通過禁止婦女穿戴遮蓋全臉的面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