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新版《勞基法》過關,民進黨洋洋得意,認為很體恤勞工,但是數字會說話。
勞工特休規定在前五年的確和公務人員差不多。但從第六年起,就和公務員開始有天淵地壤之別!勞工被砍的七天假實際上沒有被特休補回來。(責任編輯:蔡沛宇)
我是覺得執政者不宜做混淆視聽、隨意詮釋數據的動作。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先生說:「年資五年以下的資淺勞工占整體勞工的四十四%。根據修法版本,資淺勞工的特休假規定甚至比公務人員還要好。勞工的工作穩定度不比公務人員,因此希望著重照顧勞工剛開始工作前幾年的權益。」
看看下面這張綠色比較圖(擷取自蘋果即時),民進黨版的特休規定在前五年的確和公務人員差不多。
但,從第六年起,就和公務員開始有天淵地嚷之別!不是說要全國一致嗎?從年資第六年開始差6天、6天、12天、13天……,這算什麼全國一致。勞工被砍的七天假有被特休補回來嗎?沒有!
再看看下面這張政府統計數據,15~24歲人口平均換工作1.2次,25~44歲人口平均換工作2.3次,年輕人們因為換工作,而變成資淺勞工的比例很高嗎?
看看35~44歲的人口,平均年資為7.5年、平均年休假日數為13.9日,就知道人們大約在30歲之前,大家的工作就會開始穩定、固定。這時,年資滿六年的受雇者就開始倒大楣,和公務員的特休越差越大;到年資14年才從差距10日特休逐年縮小,要到年資24年特休才和公務員一致。
抱歉以上太囉唆。簡單講,就是民進黨版本假裝收買勞工年資5年以下者(其實和公務員差不多),但實際上卻坑殺勞工年資6年到24年者。
是認為年輕人短視近利、比較好騙嗎?大家又不是笨蛋。誰都知道三十歲一晃眼就來、四十歲的來臨也無法逃避。(請聽陳昇的「二十歲的眼淚」)
要談判,就要和勞工談。黨團協商裡的每個立委都是老闆。只有勞工、受雇者才能深深體會休假日數的重要!每一天的休息,當然都要計較!
還我七天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