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關注這個議題】

在台灣,可能只有早年阿嬤時代才有強迫「冠夫姓」,甚至台灣已經能夠自由選擇從母姓或父姓了。對許多人來說,使用自己所希望的姓氏已經是相當普遍的自由權利——但在看似「先進」的日本,其實在性別平等上遲遲都未有太多進展。

夫婦必須同姓的法律從一世紀前沿用至今,即使社會上女性獨立、追求事業的人越來越多,但面對男性眾多的法庭與政府,以及男尊女卑的社會文化,對日本女性來說,已婚女性使用自己的姓名是種奢望,更可能成為一輩子的拘束。

(責任編輯:林芮緹)

Christoffer Lybekk, CC Licensed

Christoffer Lybekk, CC Licensed

編譯者導讀:

還記得小時候剛開始認識家人姓名時,對於奶奶的名字總覺得很好奇,為什麼大家的名字都是三個字,唯獨奶奶的名字裡有『兩個』姓氏,後來才知道原來,在那個年代的婚姻裡,女性在婚後通常都會在原本的姓氏前面再加上丈夫的姓氏,被稱為『冠夫姓』。

如今這項習俗漸漸沒有了,但是在鄰近的日本裡,最近出現了想改變『夫婦同姓』的文化習慣。

要女性在職場上活躍,先從還給她們姓氏開始

日本安倍晉三內閣總理大臣,在近來的政策中,希望可以提升女性在職場的活躍度,也能在職場上『發光發熱』。但是對此卻有越來越多的女性表示,當她們無法使用原本的姓氏時,這點反而越來愈難做到。

這項夫婦同姓法律可能要追溯到至少在一世紀前的明治時代,在結為夫妻後兩人的姓氏必須要和其中一個人的相同,但事實上,有超過 96%的夫妻選擇丈夫的姓氏。

今年三十六歲的魚住小姐,有一個四歲的女兒和一個溫暖的家庭,在兩個月前,她開始在相框業工作,她選擇使用自己的原本的姓氏,而非丈夫的,因為丈夫大塚先生同樣也在相同的領域工作,因此魚住小姐選擇使用自己的姓氏,而不想被其他的人認出。使用自己的姓氏跨越了方便,而是生來被賦予的權利。

「我覺得更獨立了」魚住小姐這樣說,「我更能感受我自己,我是誰。」

即使想分開,卻還是得被姓氏所綑綁

可能許多人會不太明白使用自己的名字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嗎?

但是他他被法律規範時就不再這麼輕易地可以做變更了,有天在看到一個日本朋友給自己的母親發訊息時,發現她與母親同姓,因此問她是不是從母姓,會這樣問是因為知道她是單親家庭;

但她說不,是因為當父母離異時,通常妻子會有一次的機會改回原本的姓氏,但當時她和手足們還太小,如果母親更換姓氏的話,孩子們勢必也要更改名字,所以她的母親當時放棄了這個機會,所以無法再更改了,以至於現在仍然與前夫同姓。

剛好他們同樣在相同的產業領域裡,姓氏又極為罕見,時至今日仍然被誤以為是夫妻。當她向我解釋時,淡淡的敘述裡,是對母親的感謝及尊敬。

名字所代表的,更是我的人格

正如上文敘述,在婚後要繼續使用自己的姓氏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日本一名女教師在私立中學裡任教了十三年,在三年前結婚後,仍然想要繼續使用原本的姓氏。這位教師表示任教多年,她的姓氏廣泛出現在她的著作,也為家長們所知,就像是她的標記一般,當然也在她以前所發表的學術作品中被使用著。

「我不想要把我的名字與我的成就分開,就像在婚前演講或寫參考書這樣。」為此她決定對日本大學的大學院(台灣稱為研究所)提出抗議。

在上個月,東京地方法院判的法官們(全為男性),引用了新聞調查,表示超過70%的女性在工作場所中使用先生的姓氏,因此判決該教師應該學校及學術等工作場合中使用丈夫姓氏。對於此判決,她說到,「這破壞了工作環境所應該給那些不得不更改姓名者的安定。」

在美國,二十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在婚姻中選擇同時保有自己的姓氏。

隨著教育品質的提升,研究調查,在70年代,接受教育的程度、擁有自己的工作、節育、晚婚等因素反而和保有原有姓氏的婦女數量成反比,這讓社會科學家及婦女們大吃一驚,因而起身爭取權益。「因為社會壓力太過巨大了。」在賓州教授社會學的教師Laurie Scheuble這樣表示,「因為這是社會裡,對於性別規範中最強烈的期望。」

婚姻不該是其中一方放棄自己的姓氏

如今的台灣社會中雖然鮮少出現必須冠夫姓的案例,甚至夫妻可以自己協調孩子的姓氏,這確實與大部分的國家極不相同,甚至可以說令人羨慕,但也更因此讓人開始思考,姓名之於每個個體的重要性,而婚姻更應該是兩個人相互的結合而非使其中一方放棄自出生起便相隨的名字。


資料參考:

Maiden Names, on the Rise Again
Tokyo court rejects teacher’s claim to use her maiden name at work
In Japan, More Women Fight to Use Their Own Surn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