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前幾天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說出「如果反對法案,未來選舉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引起爭議。一例一休不僅內容具爭議性,在程序上也有瑕疵。吳秉叡的說法更顯示了立委對程序的輕視,作為立法人,卻藐視法律的態度非常諷刺。(責任編輯:黃筱雯)

「你有看到民進黨立委說:『如果反對法案,未來選舉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的那個新聞嗎?」 Y女問。
「那你對民進黨一例一休提案的看法是什麼?」 Y女說完喝了口咖啡。
W女沈默了幾秒後,開口說道。「我覺得這幾天因為很多一例一休的新聞,所以很多人都把好幾件事情混在一起談。不過在我看來,有些東西必須要切開來談。以你說對民進黨一例一休提案的看法這個問題來說,我覺得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來看。一個是法案內容的部份。一個是怎麼讓這個法案過的部份,也就是立法程序的部份。不過在這之前,我想先聽聽你的看法。」
「其實我贊成砍七天假作為一例一休配套耶。有些覺醒青年可能會覺得勞工贊成砍七天假很奴,但老實說,中小企業會因此增加不少的成本,如果進一步導致大量的倒閉跟裁員,最後勞工真的有得利嘛?我其實不太認同有人說『那些公司都讓他們倒』的說法。因為有些企業也許體質不好,但老闆也都努力在他們可以的範圍內照顧員工,而台灣大多數的就業機會其實是靠中小企業支撐起來的。如果有大量的人因為公司成本增加,而被裁員,或是甚至倒閉,那這時候責任又要算誰的?」
「像你說的看法,就屬於『法案內容』的部分。這部分我的看法跟你不同,我贊成一例一休,但是反對砍七天假,原因是我覺得這次的法案內容,對於假期的部份規範的不夠。我贊成最終盡量讓一般白領勞工跟公務員放假一致,但是前提是勞工的假期權益也要提升到比照跟公務員一樣好。」
「所以就法案內容的部份,你是反對民進黨的版本囉?」
「對。但是,如果最後這個法案過了,我並不會因此堅決反對。這裡要分兩個層次來說。我確實認同這次的修法跟舊法比起來是進步的。至少在『法律上』,休假日的加班費因此被明定,中小企業不能再用假期挪移的方式迴避加班費。民進黨的版本對我來說是『雖然不滿意但是可接受』,因此我會覺得在現在的情勢下,我還是會支持讓這個法案先過再說。可是另一方面,我也贊成勞團必須要針對七天假繼續講出他們的訴求,就像我還是會跟你說,我反對砍七天假一樣。因為不能讓民進黨覺得這個法過了之後就不用處理台灣勞工平均工時過長的問題,被砍掉的假,必須要想其他配套來保障勞工。但是在一例一休整個修法過程中走到現在,我覺得最有爭議的反而不是『法案內容』。而是『立法過程』的瑕疵。這點我覺得民進黨做得很糟糕。」
「你說的瑕疵,是指那時候民進黨立委用16分鐘審過勞基法的事情嗎?」
「對,但不只。還有後來議事錄確認的爭議。」
「議事錄?那是什麼?」
民進黨這次審一例一休的法案,我覺得瑕疵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在10月5日的會議中民進黨當天在沒有公開詢答與公開討論的狀況下,念完法案內容就送協商。這跟張慶忠30秒通過服貿其實是如出一徹的,所以在這個時候,他們的處理過程就有問題,但是在這一步,因為召委等同會議主席,對會議有一定的裁量權。所以這個部分的處理過程有問題,最多只能用『召委應該要自制』的道德勸說。
但第二個瑕疵就更嚴重了。在10月27日時,當時在做議事錄確認,國民黨對議事錄內容提出異議,但民進黨召委卻直接宣告不予處理,當時時代力量也抗議。事後民進黨立委說在委員會提案要有屬於該委員會的委員3人以上連署,但時代力量只有洪慈庸是衛環委員,所以才不不予處理。
「你這樣說我才想起來,我有看到一些朋友在臉書上說『這些程序控真是無聊,重要的是讓進步的法案趕快通過吧!』」
W女聽完苦笑說道。「你知道為什麼他們會說這樣的話嗎?因為台灣的法治教育一直沒有確實落實。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太有『政府做事都必須要依法行政』的概念。這是為了避免政府自我擴權而造成對人民權利的侵害。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法律沒規定的,人民就可以做。但是法律沒規定可以的,政府就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