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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修改惡法!移工不用每3年出國一次才能回來工作

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移工聘僱3年後應出國 1日才能再入國的規定,不但減少雇主空窗期,移工也無須因再入國而要交仲介費。勞動部估計,此法修改後將每年嘉惠 1.4萬名移工。

勞動部表示,這次的條文修正,以看護為例,雇主的空窗期就可以避免,也可以減少訓練成本,就產業移工來看,雇主在人力的彈性運用上也有一定程度的助益,也對移工的人權保障更進一步。

對此,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此案涉及外勞不用3年出去一次,被仲介剝削一次仲介費,每次大概約新台幣7.5到18萬元左右,過去美國多次指出台灣外勞被剝削情況嚴重,希望今天三讀後,能終止台灣近60萬名勞工被剝削近24年的情況。

勞動部日前指出,修法前每年須出境的外勞粗估1.4萬人,而國外仲介費及規費則每的國家不同,印尼總計約新台幣5萬到5.4萬元,越南則高達12萬元。

蘋果報導,吳玉琴於提案說明中指出:這項規定原本是為了免來台工作的外國人藉由長期居留,有變相移民的可能。但隨著後來《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從事《就服法》內所規範特定工作而居留者,在我國居留期間,不計入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因此,《就業服務法》中的「強制出國一日」規定已沒有必要,應該刪除。

為了阻止惡法被改,仲介團體對立委恐嚇施壓

而這次修法也是史上首次有立委在國會上發表不自殺聲明,許多立委因推動修法遭到仲介團體施壓,不斷收到電話騷擾、恐嚇,林淑芬就在國會現場朗讀了不自殺聲明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於20日下午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身兼鴻運人力仲介公司董事長的民進黨中評委林寶興,寫了一封信企圖對黨內施壓,批評修法通過與否是「民進黨存亡關鍵」、「亡黨條例」,企圖阻擋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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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剝一次移工的皮,賺取巨額仲介費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於臉書發布的影片指出,台灣對勞工的需求實際上已經越來越高,目前已約有60萬左右的人口。

當政府在1992年開放外國勞工進入台灣時,目的只是作為「暫時性補充人力」的來源,於是就有了《就業服務法》第52條「滿3年必須出國一次才能進入台灣」的規定。但移工需求漸增後,工作年限規定也從3年提升到12年,因此3年出國一次的規定就造成了困擾。

但,這項制度最大的受惠者仍然是仲介。

移工來台工作都必須先繳交一筆10萬到20萬不等的仲介費(編按:目前各媒體數據都不太相同,大致範圍落在8萬到20萬)——也代表每三年仲介就可以收一次鉅款。然而許多移工無法繳交只能貸款,因此來台工作的前一年半都在還債款和額外的利息。

然而私人仲介制度本身就沒有太多的必要性,政府與政府之間也能夠進行直接聘僱,減少鉅額仲介費、對移工的剝削,也能夠避免私人仲介與惡雇主壓迫移工。

破解仲介的謠言!仲介團不要再秀下限

影片中也提到,因修法會直接影響仲介的利益,仲介團體四處散布謠言,企圖阻止修法。以下讓我們來破解仲介的各種謠言:

【謠言一】取消三年出國一次,仲介「要給返鄉假21天,還要負擔來回機票錢!」

正解:移工從來都是自己出機票錢,而且這次修法根本與21天返鄉假無關。

【謠言二】取消三年出國一次,「不適任的移工會滯留台灣不好處理!

正解:若有不適任的移工也不會被雇用,也還是得回國。

【謠言三】取消三年出國一次,「移工可以隨意轉換雇主,雇主成為絕對弱勢!」

正解:仲介團體邏輯零分。不管有沒有修法,移工都不可以任意轉換雇主。(三年工作契約內不可任意轉換)

更大的問題是:假如雇主和移工之間的勞資關係良好,究竟為什麼要擔心移工期滿會跑呢?這是在說僱主們都虐待移工嗎?再說個笑話:勞方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資方會變成絕對弱勢。

【謠言四】取消三年出國一次,「移工若在台灣生小孩就要全民買單!」

正解:產假本來就是勞基法保障應該要享有的福利。而且現實是:移工如果因懷孕無法工作,是規定必須回國的,從來沒有享受過這個福利。而且這句話隱約充滿了排外心態。

【謠言五】取消三年出國一次,「逃跑的移工會變多!」

正解:每三年就要交一次仲介費就是移工想逃跑的主要原因。

【謠言六】取消三年出國一次,「仲介沒錢賺就不想要輸入移工到台灣,台灣就會缺工!」

正解:仲介終於說了實話,根本是沒錢賺才要反對。目前新加坡、香港、中東、歐美都沒有三年出國一次的規定,移工也沒有因此而消失。

【謠言七】取消三年出國一次,「移工就會變成台灣人!」

正解:《移民法》規定,藍領移工不管做幾年都無法入籍台灣。

除此之外,這句話也隱含了歧視意味,請問移工成為台灣人究竟有什麼問題會讓仲介這麼恐慌?現在有許多來自東南亞國家的移工因結婚生子,成為了台灣的一份子。

來自東南亞國家的人口早已不再像許多人以為的那樣少,東南亞文化已是政府應該要納入考量的重點,孤陋寡聞也不要表現給大家看啊。看看地方政府們因應泰王逝世的措施就開始表現對移工的了解,恐怕在仲介的眼中移工就只是賺錢的工具罷了。

別再秀下限了,你們看到其他國家來的外籍勞工入籍變成台灣人會這麼害怕?

這樣的仲介品質,讓台灣成為臭名遠播的「虐待他國勞工國家」

台灣在國際上大概是最惡名昭彰的東南亞移工輸入國,多起長期遭受雇主性侵案件、遭受虐待事件等等頻傳,甚至仲業雇主也會利用移工在法規上的弱勢以保障自身權益。例如10月19日就有一名移工因工作時被橡膠燙傷,傷勢嚴重多次進行清創,在前往處理法律程序前於宿舍休息,結果被惡雇主提報「逃跑」反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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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印尼籍的教授何景榮就曾經撰文批評台灣私人仲介制度的不必要性。如今許多移工早已能透過網路尋找工作機會,也許多具有高中甚至大專畢業的學歷,其實也未必一定要仲介「假保護媒合之名,行壓榨剝削之實」。

此外,很多網路鄉民質疑為何被凌虐、被苛扣薪資的移工,不去撥打政府的「1955」申訴專線;殊不知絕大多數移工下機被仲介業者接走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搜走政府單位在移工救助管道的相關資訊。

更何況,如果政府單位已經有能夠說東南亞語言的專人來幫助移工,那由政府直接「保護外勞,排解勞資雙方糾紛」即可,更加證明仲介制度存在的不必要性。

人渣文本也撰文批評仲介制度的缺失:

更大的問題在於,仲介業者也站在雇主一側,而非是在移工這邊。許多仲介業者向移工收取大筆費用,巧言騙人來台後,卻未把移工當成客戶,而是視之「牲口」,「販售」給雇主後,即不管移工權益,甚或聯合雇主壓迫外勞。

這根本就是過去的「販奴」「蓄奴」的再現,許多無知、「缺乏國際觀」的台灣人不以為意,但卻沒想到這已讓台灣形象在各移工來源地變得極為惡劣,可說是「國恥」級的問題。

此次修法不只是移工全面贊同,更有許多雇主、工會和關心移工權益的人們支持。而一次修法,也讓我們看見一些不道德的業者最難看的嘴臉。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


參考資料來源:

  1. 《風傳媒》:〈立院審廢移工3年須出國規定前夕,民團爆綠中評委向黨內施壓
  2. 《蘋果日報》:〈《就服法》52條修正 民團批綠中評委企圖阻擋
  3. 《蘋果日報》:〈立院三讀修正通過 外勞滿三年免出境
  4. 《中央社》:〈立院三讀外勞3年免出境 減雇主空窗期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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