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關心這個議題】
勞動部很努力要用工時下降說服大家「勞工日子已經比較好過」,但這究竟是想騙誰?勞工的日子怎麼樣大家最清楚。沒有落實勞檢,法律數字改得再漂亮,勞工還是一樣水深火熱!
根據勞動部公布的最新2015年國際勞動資料顯示,前年就業者平均每年工時為2135小時,去年則為2104小時,下降31小時。台灣排名也從第3降至第4名。
總工時降31小時、OCED排名第四
勞動部日前在網站上公布最新2015年國際勞動資料,當中顯示台灣去年就業者平均每年工時為2104小時,比前年的2135小時下降31小時。勞動部說,根據資料去年加班工時跟正常工時都有下降,尤其加班工時下降幅度高達3.5%。
勞動部指出,由於台灣部分工時就業者比率較低影響,加上企業文化差異,台灣就業者多未將休假請畢,致年工時較長,僅低於新加坡、墨西哥及韓國。
勞動部也表示,純以全時受僱者之每周工時進行比較,2014年每周經常性工時,台灣與亞洲其他主要國家相比,甚至與美國、德國相較,落差也僅在2-4小時之間。且在今年施行「單周40工時」後,我國整體工時應可再向下修正。
勞動部解釋:結構性問題才會高於其他國家
比較各國年工時,亞洲各國如韓國、新加坡及台灣年工時均較歐美各國為長,2015年以新加坡年工時2371小時最高,其次為墨西哥2246小時,韓國2113小時居第3,台灣2104小時為第4,日本、美國在1700至1800小時之間,而以法國、荷蘭、德國等歐洲國家較短,均在1500小時以下。
並且勞動部表示會這樣是因為OECD之前開數據將「全時工作者」與「部分工時工作者」合併統計,若分開計算,OECD各國部分工時工作者之比率,不少國家動輒都占20%以上。
如日本22.7%,德國22.4%,英國24%;鄰近的韓國及新加坡也都有10以上%,反觀我國部分工時工作者比率僅3.1%,也就是由於部分工時工作者比率較其他各國明顯為低且差距懸殊,在統計全體受僱者全年工時時,結構上必然較高於其他國家。
勞工心聲:落實勞檢再談
但即使如此,對勞工來說仍舊不會買帳。有人批評:那為什麼不敢與北歐國家比?這些國家公時又多少、在跑道上的哪裡?
更有許多人認為這些數字不過是太理想化的統計,也很可能一點也不真實。在勞動部發文底下就有一位勞工以自身經驗做反例:
台灣工時不長?我真心期盼各位官員們能真實地到台灣各個工廠走一遭。別間公司我不敢說,我就說我待的工廠來提。
我待的工廠現在因為訂單爆量的關係,老闆和主管一致同意「暫停例假日休假,直到訂單阻數完成。」
工廠裡的現場作業人員包括我的先生,為了趕訂單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 10點、11點,有時甚至到 12點,隔天繼續上班,連週六日還不能休假,一樣得去加班到下午五六點才能回家,一個月下來早就超過法定工時不知多少了,這樣叫工時不長嗎?
至於加班費又是怎麼計算?平常日都是1.33倍,假日才1.66倍,試問這樣有合法嗎?
我們將選票投給新政府是期盼新政府能帶來一個和前政府截然不同的氣象和作為,而不是當選後就將對勞工的承諾拋諸腦後繼續學前政府向資方靠攏。
真心盼望貴部能有真正的智慧和知識來處理,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地繼續自欺欺人。
政府與其片面不斷認為降低工時就有用,不如落實勞檢。否則法律怎麼改、企業就怎麼鑽漏洞——反正政府根本不曉得實情,實際上作法完全有違勞基法也無所謂。更有人譏諷:不是所有人的勞動局局長都姓賴。(指賴香伶)
首圖來源:中央社
參考資料來源:
1. 《中央社》:〈台灣去年工時下降31小時 國際排第4名〉
2. 勞動部:〈我國勞工年工時已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