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公民提案於2016年9月13日通過,2016年9月23日完成5000人聯署,而國防部於2016年11月23日做出回應,否決提案。

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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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要不要當兵」可以說年經文了,每年就要來吵一下。不過真的有網友將這個吵不膩的議題放到了公共平台,要求政府認真將此事納入討論。

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在短短10天內〈修改《兵役法》中性別不平等之條文。國民服兵役之義務,不因生理性別有所不同。〉的提案就直接達成附議人數5000人,完成提案,目前只需要等待公部門進行回應。

提案認為現行的兵役制度強迫部分人被剝奪人生數個月到數年,且只是因為性別。而同時間其他同齡的人,卻能享受更多自由並提早進入社會、累積人生資本

平白地增加部分國民的義務,又卸下部分國民的義務。這在法律上就是確確實實的兩性不平等。而且全民國防也不該是「男子國防」。

短時間之內就達標顯示出網友們對此事的關注,也看得出PTT上有不少人是贊同的。(但無法得知普遍公民支持度)

而原提案人也在PTT上統整了之後會向相關單位提出的具體修正方案:

兵役問題到底在吵些什麼?

而兵役問題在討論上往往有幾個重點:

1. 國民服兵役的義務(是否國民就是有義務服兵役?為什麼是義務而不是志願?)

會支持改成募兵制原因多半是因為提供選擇自由,而這樣做也是將軍隊提升為「專業」層次,薪水待遇等等也會相對較佳。
然而這樣做的前提是能夠有充足的人力在軍隊上,更要有擁有充足的財力。而徵兵國家相對財政壓力較小,既確保兵源充足,又能達到全民國防和善盡公民責任、凝聚國家向心力等等效果。

不過台灣目前在促進國家意識上兵役倒是沒有發揮作用,也不再和過去一樣當兵是一種榮譽——但這問題就牽涉到制度問題了。

2. 若是義務,為什麼現在兵役是「男子義務」?女性有無當兵義務?

反對女性當兵的論述基礎點舉例:
a. 戰爭和兵役本來就是男性主導的,女性不負有參與義務
b. 女性的生理上的差異:先天體能差、月經等等,直接判定免役也比較省事
c. 懷孕的義務
d. 男性自己不想當為什麼要拖別人下水?改成募兵制就好了

支持女性當兵:
a. 女性也可以當兵啊,又不是不能當文官
b. 女性享受那麼多好處卻不敢當兵
c. 沒盡兵役義務的女性和盡了兵役義務的男性卻在社會上享受等同權益
d. 不讓女性當兵也是一種對女性較弱的歧視
e. 當兵能夠促進性別平等
f. 女性當兵了才有權談性別平等

3. 女性不願意當兵是女權自助餐、不平等(延伸到性別、女權議題層次)

從以上的贊同與反對其實也能延伸到此點,而針對此事的反駁予討論可見PTT的「性解放學姊2.0風波」。學姊的主要論點是:

如果男人覺得體制不合理,不能接受只有自己受害,不是吞忍,也不是要求別人一起入坑,而是自己要起身反抗,別期待別人幫我們。

國防部否決

然而,對於這項提議,國防部並不贊同。

國防部認為目前的兵役規定並沒有改變之必要,「現行兵役政策及兵役法規定,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並且並不違憲或無法達成保家衛國的意義。並且表示在實施募兵制轉型後就會將女性納入,但「現階段於合憲合法架構下,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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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維基百科
參考資料來源:《光影記事》:〈女生服兵役才能談性別平等?!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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