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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交通事件就是引起鄉民共鳴的最好組合,而且這次女學生無照駕駛遭追捕的事件還加上了怪獸家長加油添醋,直接打到了鄉民的痛點。而這篇新聞在八卦版的發文時間約莫是凌晨五點,鄉民一早起床看到之後紛紛表示:「早餐吃三寶太油啦

向來主張以牙還牙的鄉民,這次遇上了「勇夫護妻殺賊」案卻是起了爭辯,激烈的程度不下於死刑存廢的攻防。雖有細讀判決書的鄉民,挺身為法官辯護。但雙方嘴砲互噴之下,最終多數鄉民仍是支持男子自衛的手段,認為不動手壓制竊賊的話,難保對方可能有反擊的能力,最終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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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勇夫 / 莽夫失手殺賊該不該罰?鄉民嘴砲互噴不休

兩年前前海陸退伍的何姓男子家中遭竊賊潛入,為了保護懷有身孕的妻子而失手將竊賊勒死。昨天高等法院判定何姓男子 2 個月徒刑,但得易科罰金 6 萬元並緩刑 2 年,全案定讞。

嫉惡如仇的鄉民怎麼可能接受這個結果?男子為了保護家人出手反擊是理所當然,就算失手殺害小偷那也是自找的。不然「以後看到小偷就給他偷就是了,他要打你還不能自衛」有鄉民如是說。

其實他們的邏輯很單純:既然竊賊犯了罪就等於沒有人權,遭遇到什麼反擊都是活該;而且假設小偷手上有武器的最壞狀況,那麼男子不強硬自保就可能全家遭遇不測。「美國都直接開槍了,台灣真是鬼島」因此法官這樣判根本就是法匠、恐龍

但意見卻也不是這樣一面倒向那位「勇夫」,有部分略懂法律術語的鄉民跳出來為法官辯護。

因為所有證據都指向男子防衛過當,過失殺人的罪名根本避無可避,但這失手殺人又是情有可原,於是才有了緩刑判決。有了緩刑,只要男子兩年內不觸法就幾乎等同於無罪。「這個判決很佛心了。兩年緩刑,這兩年沒犯法,一樣沒前科

是勇夫還是莽夫?鄉民之間雖爭論不休,但風向似乎還是吹向了支持無罪的一方。

(圖片來源:archeon@Flickr,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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