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近期批踢踢實業坊女版因一系列女方指控男方性侵的事件引發鬧版,最後宣布靜版。
而從「合意性交,事後女方反悔提告」的新聞,作者溫朗東從事件中進一步討論社會主流意識對女性的「情慾不可分離」的成見、男性在父權社會下因此產生的焦慮,以及這些焦慮帶來的連鎖反應。
在鄉民大罵母豬卻同時熱愛說自己30CM的時候,推薦鄉民也來看看溫朗東怎麼說——男人,你真的可以不必這麼焦慮;而女人,也不用在性愛上急著當受害者。
(責任編輯:林芮緹)

取自周芷瑄講座
文/溫朗東
近年來ptt上很喜歡討論男女「合意性交,事後女方反悔提告」的新聞,以此來印證部分鄉民眼中的台灣女性:貪財、自私、好逸惡勞、空談平權、不知羞恥……
這當然是錯誤的解讀,而且還是跟父權脫不了關係:女性的「情」與「慾」被社會主流價值視為不可脫離的。
也就是說,主流價值認為,如果有性慾而發生關係,勢必是跟對方有感情,而這會在事後引發強烈的羞愧感:我怎麼會看上這種人(如果對方條件不符合社會期待)、我怎麼能愛上他(如果已經有男友)……為了否定這種羞愧感,就必須否定愛,就必須否定慾。
這樣的邏輯會是:
糟糕了我怎麼會跟他做 → 我又不愛他 → 可是我有慾望 → 這慾望是假的因為我不愛他 → 我是被強暴的 → 提告
其實,把情跟慾分開來看,就只是有那一瞬的慾望而已,這還真的不必急著站上受害者的位子(講這句話抖抖der)。
對女性的「蕩婦批判」與「靈肉合一的高標準」,是男性「處女情結的性焦慮感」的產物。
父權的思想下,男性是強者、給予者、被需要者,因此,一旦男性不被需要,不夠厲害,就會產生強烈的焦慮感。特別是在性方面,與男性自尊緊密連結。
因此,男性害怕女性的性經驗太多,會發現自己不行,不夠大,不夠粗,不夠硬,不夠久,不夠技巧,不夠帥……這一連串先天或後天的性交表現,與男性的自尊連動,因此,如果男性經驗少而女性經驗多,這種「自己不夠能幹」的焦慮感就難以消除,甚至連真心的讚美也當成是善意的謊言。(有時也真的是善意的謊言:想想為何女性要說謊?)
為了克服這種性焦慮感,只好強化另一種價值觀:女人只能和很喜歡很愛的人性交。這個條件一放進去,就可以大幅縮減女人的性經驗,畢竟,人生在世,要遇到很愛的人,也沒那麼容易。另一方面,如果女人的性經驗來自於長期穩定的交往對象,後來他們分手了,至少,要比較的對象只有那一個兩個,不需要比較無數個。這讓許多男人心安多了。
整理一下邏輯:
「男人的性能力跟自尊連動 → 怎麼辦我怕我不能滿足她 → 如果她少一點比較基準點就好了 → 如果她只跟真愛上床就不會跟太多人上床 → 這樣我就不需要跟一堆人(裡面可能有很厲害的)比較 → 放心多了 → 所以跟沒有很愛的人上床的女人很壞,要找些話罵她們,以免她們讓我焦慮。」
但是,一旦強化了「女人只能跟真愛上床」的價值觀之後,有新的問題連帶產生了,那就是「幫強暴犯做早餐」。
性侵的受害者自然是痛苦的、非自願的、沒感情的,可能有生理反應但稱不上慾望,然而,一旦發生了性行為,即使是非自願的,如果這時又不愛對方,自己就背離了「只能跟真愛上床」的教條,為了修正這個問題,只好修正自己的認知,試著把痛苦視為快樂,把恨當作愛(反正都是很強烈的感情?)這往往把自己逼到更痛苦更求助無援的情境。
而且,這也助長了男性的性侵動機,因為只要上床了,對女性而言就產生「不在一起就是蕩婦」的心理壓力。可以說這價值觀的連鎖結果,助長了性侵的發生機率。
所以,從「合意性交,事後反悔提告」到「幫強暴犯做早餐」,其實是男人性焦慮感與掌握權力下,一連串的價值連鎖反應。
鄉民當然不管那麼多,但他們或許可以想想:為什麼喜歡說自己有30cm?
講到這裡我忽然發現,其實我一開始是為了幫周芷萱 的講座宣傳,不小心講太多。
【講座資訊】母豬教是仇女還是性別正義?一個女性主義者的觀點
(本文經原作者溫朗東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此為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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