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某天和家人出門吃個早餐,回家就發現房子就拆掉嗎?

這聽起來荒謬的事件,昨天(5/29)中午在新北市三重真實上演。

  • 出門吃早餐,回來家被拆

根據蘋果日報指出,惡建商橙鴻建設公司欲整合的建案位於三重區龍濱路長壽段,地坪總面積 150 坪。原有 13 戶民宅,其中 11 戶同意改建,原址仍有 3 間民宅,包括林仁堅(51 歲)和吳姓屋主因地上補償費談不攏,拒絕合建。

然而,就在昨天,林仁堅一家五口出外吃早餐,突然接到鄰居電話表示:「你們家倒了!」一通電話打壞週末用餐的閒情逸致,跑回家一看,原本好好的家,竟已被怪手拆成一片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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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林仁堅一家人吃完午餐回來,發現家已成廢墟/來源:蘋果日報

  • 房屋無法回復 僅能告建商賠償

林仁堅一家人昨日在已成廢墟的磚瓦下撿拾財物與重要物品。「很多事情不是金錢可以估計」,六十年前林仁堅的父母來台北打拼,與地主合資蓋房子,林仁堅的父母在此養育兒女,「我的爸媽也是在這裡過世的。」林仁堅對於建商說拆就拆的行為無法接受。

然而,房屋已經遭到拆除,中時電子報追蹤後續發展,由於林仁堅一家人屬中低收入戶,目前僅能聽從三重區公所的安排,到鄰近旅館暫時等待安置。但根據蘋果日報指出,律師吳聖欽昨表示,建商無權拆除任何人的房屋,即便居住者沒有土地所有權,或是租賃、竊佔、違建的房屋,也都須透過法院程序釐清所有權後,才能拆除,建商若強拆,恐觸犯《刑法》毀損器物罪,最重可處 5 年徒刑。若房屋已遭強拆,要回復原狀已不可能,屋主僅能透過訴訟來爭取損毀賠償。

  • 不想被拆屋,你應該注意「這件事」!

根據自由時報指出,由於該路段僅剩自己與隔壁烤雞店未談妥,過去一年建商甚至疑似在基地動工,偷挖水管、電線逼播兩戶就範,沒想到這次建商竟然強行拆屋。突然被拆,林仁堅不滿自稱有「地上權」,但事實上,「地上權」必須去地政機關設定保存登記才具法律效力,長期擁有房屋不等於有「地上權」,沒有合法登記就算是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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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近年來幾起無預警拆物案。/來源:中時電子報

同樣的,即使是違章建築也無實際地上權,須經過法院訴訟判決得拆屋還地,才能由政府拆除,建商沒有權利因為違章而單方面拆除他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