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導讀:回憶一下你所住的地方或是你的家鄉,十年來有什麼樣的改變?依照產業發展、城鄉經濟的不同,十年的時間可能會讓一個地方的地景、生活型態有大幅的變化。
然而現在,台南市政府將執行一場穿越時空的都市更新,將十年前就封存未動的都市計畫重新啟動,徵收 99 筆私人土地,以及 1.07 公頃台糖農地,將一條目前已 6 米寬的既有道路,拓寬成 24 米寬卻僅長 1.8 公里的極短外環道。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特別以下面幾張簡單易懂的圖文說明,讓大家了解,台南市目前處理都市計畫的方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圖、文 /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
- 〖辦了,但沒通知你參加〗虛應故事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
十幾二十年前,都市計畫通過的方式和現在大不相同。
比如說,儘管都市計畫法規定要辦公開展覽、要有說明會,而都市計畫的封面上也寫著幾年幾月幾日在哪裡舉辦,實際上卻根本沒按規定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參加。西港外環道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就是這樣。居民沒收到通知,什麼都不知道,而都市計畫就這樣在十年前通過了。
等到居民知道的時候,這個案子早已進入下一個階段土地徵收,他們收到的第一封通知就是協議價購同意書——快簽名同意把土地賣給政府吧!因為都市計畫早就通過了,政府可以根據都市計畫強迫購買(協議價購)或申請徵收土地了喔!
等一下!我根本不知道你要開的這條路要輾過我的家、我的田,要剷倒我家的大樹啊!為什麼沒有在規劃的時候先告訴我們呢?辦了但人民不知道、無法參加、不能表達意見,這算什麼公開展覽說明會啊?
我們依法在幾年幾月幾日到幾年幾月幾日舉辦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官員彷彿機器人,永遠只會重複那幾句話。
好啦好啦,我們也看得懂都市計畫封面上寫什麼。不過依法就是應該要通知啊!有通知的話,就會有公文收發紀錄、郵件寄送紀錄嘛!有開說明會也會有簽到名冊和會議紀錄啊!把這些記錄全部調出來,就知道當年到底有沒有依法辦理了,很簡單嘛!
很簡單才怪。
打電話去要,連「長官說不給」這種話都講得出來;寫公文去要,不是不回就是說沒有,提了訴願還是不給;在內政部土地徵收會議中提出來,官員繼續複誦那幾個日期與地點。
退一萬步來說,這每一個計畫、每一場會議都攸關人民權益。除了個人的家園土地是否被徵收之外,明明就還有很多重要的事情啊!
比如說,我們對西港有什麼樣的想像——我們想扼殺農村的生機,把西港變成一個炒高地皮、蓋滿空屋而青年無法返鄉的黃金鬼城嗎?
比如說,我們想要什麼樣的交通模式——我們還是想要維持以往便利但高汙染的公路運輸,或者嘗試能夠減輕環境負擔的大眾運輸、綠色運輸?
這些計畫與會議應該是大家可以一起討論的機會,不是嗎?
現在已經是民國 105 年,或許這時代不會再有那些關起門來見不得光的公展說明會了。可是現在的都市計畫決策依然限縮於菁英的、威權的、上對下的模式,缺乏人民參與,更沒有討論空間。這些對人民來說高門檻、低參與可能的都市計畫,只不過是紙上談兵,根本不可能建構出真實的生活型態,徒然淪為財團、建商與投資客的生財工具而已。
原文刊載於: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_【不通知、不參與、不檢討——過時的都市計畫之惡】系列之二,虛應故事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