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從 1998 年,中央政府就推出《都市更新條例》,但缺少特色的建築風格以及擁擠的街區,台北常被認為是一座缺乏美感的城市。柯文哲訪日時,也說「台北在城市美學尚欠缺太多。」只是,當眾人意識到城市規劃的重要性,卻發生文林苑事件如此侵害人權的事情。到底台灣目前的都市計劃是怎麼進行的,為什麼我們無法好好地讓台北成為一個令人舒服的城市?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從過去在高雄推廣駁二特區、打造高雄國際級車站、成立高雄電影博物館,到兩年前加入都更條例預審小組,姚文智對都市規劃有第一線的經驗與修法想像。一個好的都市規劃,絕對不僅止於優雅美麗的建築風格、乾淨的市容,也包含城市中的人們如何更自在自適地生活、生存的問題。都市規劃牽涉政策範圍廣泛且複雜,但姚文智認為,這是即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不能不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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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姚文智過去在都更條例修法上做了相當多的努力。/攝影:黃佳玉

  •  大台北都更區域若要全數完成    現行都更法要花 2300 年!?

提及台灣都市更新的現況,姚文智有許多感觸。過去在都更條例預審小組擔任主持人,姚文智說明,文林苑事件之後,政府單位害怕遭受輿論壓力,使都市更新進程效率遲緩。這並不表示過去都更條例中,以居民多數決作為強制執行依據是合理的事,姚文智指出,都市更新條例的問題在於政府便宜行事,把責任推給人民與建商,自己躲起來,像是背後的影武者,不願意承擔責任。

都市再造也好,更新也好,是整個城市要集合眾人意志,要溝通、要接受、要帶領市民往環境生活更加提升的方向去走,不可以把這樣的責任交給建商,交給居民去處理。以至於我們過去的都更效率很低,平均一件都更案的進行要花上十年。

在這樣的體制下,大多數進行都更的地方是因為建商有利可圖,但真正需要都市更新的地方,進度卻非常遲緩。

過去兩年,姚文智在內政委員會都更預審小組,與國民黨籍邱文彥輪流當主持人,進行相當長時間的修法會議。但都更條例修法過程相當複雜,每次討論都要花上七、八個小時。最後,上個會期的一段質詢,讓姚文智決定放棄繼續修都更法,並重新思考台灣都市規劃的走向。

我在上會期的質詢印象很深刻,我在質詢的時候問內政部長陳威仁,說有媒體報導,大台北地區現在需要都更的區域 116 萬戶,依照現行的都更條例,若是全部都更完,要 2300 年。「那我們現在修這個都更法,完工可以縮減幾年?」結果陳威仁說,「依照修法版本,大概可以再少 200 年。」

這真是天大的笑話,我們弄了半天,替國家省了 200 年,但我們還有 2100 年,我們到底要等待到什麼時候?姚文智問完陳威仁都更進程的問題後大失所望,從此拒審。「整個法是有問題的,要廢掉重來。」與姚文智同一小組的邱文彥也支持要廢掉現在的都更條例,便停止修法。

這會期,姚文智明確宣示,要停止適用都市更新條例,同時改為〈老舊建築容積獎勵條例〉,以及〈都市再生條例〉兩套法案。

  • 老屋改建不等於都市更新 全面規劃提升都市機能 

姚文智指出,目前的所有都更,都是「老舊建築容積獎勵條例」。

我舉例,像文林苑為什麼激起這麼大的反彈?他其實是周邊的房子整理,然後蓋一棟大樓。他有沒有任何一點公共性?沒有。因為他周邊的環境,旁邊是士林橋,一邊是雙溪,距離捷運站很近。他有沒有因此做了方便停車的空間?或著是生產多的綠地,或是跟士林橋和雙溪有什麼樣融合環境的設計?都沒有,他其實就是改建。

過去,〈都市更新條例〉並未將公共性以及公部門的介入方式進行細緻的考量,因此發生如文林苑事件一般,公部門介入建商與住戶間,強行拆除的問題。公私權的混淆讓都市更新動輒得咎,姚文智認為,不如讓現有法規名副其實,一方面確立改建是建商與民眾之間的協議,也確認清楚是改建為民間私權的轉換,公部門予以尊重;另一方面,雖然改建成大樓對於城市發展而言公共性不高,但多少可以提升安全性並改善市容,因此公部門也給予獎勵作為誘因。

圖片:老舊建物改建可以獎勵,但都市再生更應著重在城市機能的改善。/ 來源:好屋網

而在都市整體規劃上,姚文智則希望透過〈都市再生條例〉來完成。相對於〈都市更新條例〉,再生條例更標舉都市再造真正的公共性、公益性。年初的台南大地震讓許多人對於防災型都更有許多期待,但姚文智認為,都市規劃本來就應該進行各面向的考量,

這是政府的責任,都更的公共性與公益性來自於防災、來自於環境的提升,來自於各種生活機能,我們的城市機能進化,比如停車、綠地、長照、學校教養、托育,這些機能是你怎麼符合新時代需要的推動方向。預防災害損失只是最基本的。

「其次是完全公辦,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來處理。」姚文智說明「他可能是大片的土地,或是因為地方政府的需要,比如說這次在講的立法院遷址問題,那就是中央機構來辦。」姚文智認為,政府作為公辦都更主要的實施者,要承擔都市再生的責任,從人力、資源、預算、組織,引進投資的機制,由政府去承擔,好好運作。

  • 現行都更問題法制化 釐清政府職權與責任

「依照過去的定義,那就是把都更拆成私辦都更和公辦都更,私辦都更對應〈老舊建物獎勵條例〉,公辦都更對應〈都市再生條例〉,剛剛所提到的,就是把公辦都更法制化,而且只能公辦。」私辦都更的精神在於人民和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依照民法的架構進行權利的變換;公辦都更則是讓政府負起責任,主體是公家機關,在人力資源分配上則參考日本都市再生法人機構,可以擴編台灣現有的都更中心。

「現在都更的模糊性很高,現在的市長或營建署長都可以進行都更,但發生問題沒有人願意扛政治責任。」依照目前的都更條例,如果市長或營建署長有意願,可以向議會要求預算或組織擴編,但姚文智認為,應透過法制化確立明確責任機制,讓大家清楚認識到城市的需求,並且明定預算。「公辦都更也有開放民眾加入都更的獎勵誘因,同時也必須舉辦聽證會,與居民溝通,規劃願景,把都市升級的整個相關產業,綠能、智慧建築,進行整個大區域大街廓的都市再生計畫。」

圖片:現有都更條例充滿爭議,權責訂定不清楚。/ 來源:三立新聞台

在都更經費來源方面,姚文智也提出解決方向。「最近蔡英文講類主權基金,民間的儲蓄非常高,或著是說我們保險業大概有一兆七千億可以投資的錢無處可去。我們國家空有錢,但是政府要做事的時候沒錢。所以怎麼辦?就是把他導入計畫,要建立一個機制可以透明監督,又可以讓我們的民間投資進入我們的都市改造產業。」

姚文智對都市更新政策相當積極,目前,民進黨黨團採用的都更修法方向,都是以姚文智的版本為主。「我希望這個都更條例他是我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改變的,例如三十年可以改變這個城市。民進黨應該要用新的思維,前瞻遠見的魄力去帶領整個行政的方向。」姚文智對於未來政府的作為有很大的期待,「我明白這件事情會給政府很大的負擔,跨部門的執行很複雜。但是你要問一個問題,如果你不要負擔,我們是不是要再等待 2100 年?

  • 不只是建築專業,更是人們生活、生產與生存的問題 

「我們要在都市的小確幸苟活嗎?」姚文智對於如何在都市再生之中保留或創造台北市都市生活的況味,又能符合新時代的需要,做了許多苦工,期待藉著不同區域機能在城市中的錯落與分工,讓台北市各區域得到良性的發展。但同時,若進行全面規劃,所牽涉到的相關部會,以及計劃所需人才也相對龐大。

在社區的長期照護上需要怎麼樣的人才?…… 托育、教育、學齡或是社區均優質化的中學教育,也牽涉到能源,就也牽涉到電業法,太陽能設施、建築中的節能要怎麼獎勵?也許綠色建築會成為建築的基本條件。都市再生條例是為了改造城市,但城市本身就連結了我們生活、生產與生存的不同的面相。

由於姚文智所期盼的都市更新牽涉層面廣泛,在過去四年他也常與其他立委以及民間團體討論更細節的安排。舉例而言,姚文智過去曾與陳節如委員合作,希望可以透過公辦都更,安排混居型的社會住宅,避免將社區標籤化、階級化。

圖片:如何讓台北成為一個更適宜生存的地方,是都市規劃中最基本的問題。/ 來源:維基百科

在都更的優先順序上,姚文智也曾與潘翰聲討論,認為應該以舊社區都更為優先,公有地是稀有資源,則以綠地發展為先,如何再利用的計畫則可以延後。以松山機場為例,姚文智認為機場遷址後,應該規劃為綠地,而不是直接蓋社會住宅,「新區域被標籤化、階級化為社會住宅區,舊有社區原本可以用來改建、改善的資源跟能量也被搶走。」強調全盤規劃,姚文智認為先將資源放在老社區的改善,再來設計公有地在都市中的功能。

  • 高雄經驗成為養分 2018 是否競選市長?姚:「牛棚練投」

問及台北市長的參選意願,姚文智坦承,「很多思維會圍繞在如何讓台北好好改造,這是一棒接一棒的問題。」之所以對於城市規劃有興趣,來自姚文智過去的從政經歷。2000 年,姚文智擔任謝長廷辦公室當副秘書長,四年間,曾是愛河改造的召集人、高雄市兩大國際及車站的推動者、高雄市世大運推動委員、綠地推動召集人、高雄電影圖書館的創辦者、高雄駁二特區的命名者,「我是高雄都市風格與美學的定調者」,姚文智從政治、經濟、產業轉變中,確立高雄港區的特色。

近來,在接連人事風波與失言下,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蜜月期已過,人氣開始動搖。轉眼兩年已過,2018 年台北市長選舉也是不遠以後的事,下一屆民進黨會推派誰出來,引發眾人好奇。其中,2014 年曾經在民進黨民調中勝出的姚文智,成為呼聲最高的人選。姚文智形容,自己像是「在牛棚練投的投手,暖身好好準備」。

對於台北市整體規劃有極大的熱情,姚文智仍不忘以立委身分持續監督修法。未來在新的都市規劃思維下,是否能帶領台北市成為更具有規劃的特色城市,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