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 導讀
每逢年節前後,各警察局總會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春安工作,內容是加強巡邏、宣導預防犯罪,如今這項舉措將走入歷史。柯文哲認為警察平常就在維持治安,不必特別在春節勞師動眾,而且春安只是讓警察背負一堆額外的專案,而做出了的績效,往往也只能淪為長官互相比較、升官用的工具。這種每到年節就要上演的「績效大拜拜」,為何不直接取消呢?
文/蠢羊與奇怪生物
「春安≠治安」
這是 20151124 臺北市議會的故事。
這位被質詢的市警局長邱豐光給議員戴錫欽的答案非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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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安,是每年的績效大拜拜,破不了的案件、找不到的車很
不,你媽只想到你的管區犯罪率有多高才有這麼多案可以破
我支持廢除春安,和那什麼一大堆鬼專案,春安應該也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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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單純說出事實很難嗎?
制度有問題就改,誰提出要改、得要誰決定要不要改的,說
讓警察像個警察一樣不因為吃過肥肉而嘴巴沾滿油光,專心
只可惜這天還很遠很遠,肉真好吃。
(本文由蠢羊與奇怪生物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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