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鴻德
過去朝野政黨對於年金改革的口號喊得震天響,卻發現實際進度實在是大落後。退休年金法案向來就是一個難解的習題,但我們卻非改革不可了。
筆者認為臺灣的職業保險與退休年金制度必須分道揚鑣,軍公教的職業保險按薪水高低收取高額的保險費,因此軍公教福利優厚,這是無可厚非,但保險的目的不是要賺錢,因為這樣很容易形成彼此的職業歧視。勞工因為有 43,900 的天花板,勞工不管是賺得再多,所獲得補助津貼,永遠都有一道無法飛越的高牆。但總歸一句,保險費繳得多,事後的出險就會依照自己的薪給標準來發放也就罷了,那為什麼退休年金也要有職業歧視,臺灣為什麼不能有一套全體國人都能適用的退休金制度呢?
那麼退休金應該月領多少才算夠呢?這個數字每個人心目中的答案與需求都不同,但政府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透過公部門的統計數據,來推算一個合理適合退休生活的基本標準。筆者對於退休年金有三點想法:
首先,退休請領年齡要一致,希望以勞工 65 歲為基準,那麼有人不禁會問那老師、軍人、公務員會有提早退休的問題,那該怎麼辦呢?軍公教人員在這個階段尚處於可提供勞動力的時期,政府可輔導他們進入社會福利體系或開創事業第二春的概念來加以運用這些高階人才,自然可以讓軍公教體系汰舊佈新,可以有一套新的思維來領導國家前進。
第二,臺灣全體國人的退休金投保薪資的天花板就是 43,900 元,因此就不會有一日將軍月領 20 萬的問題,另外每個月雇主(政府)與勞工(軍公教)提繳 6% 可以提高到 10%,來增加未來退休年金的給付額度。筆者認為自己的退休金應該由自己來存,才會符合公平正義。
第三,所得替代率應該保持在 40─60% 左右,工作年資越長,所領退休年金越多的原則不變,如果以 43900 最高投保薪資為例,一個工作 30─40 年左右的準退休者,其所領的每個月退休金約為 17,560─26,340 元,這樣應該符合一般人的基本開銷才對,也不會有拖累年金制度形成破產的疑慮。
最後,筆者認為年金制度應該只有一套系統,而且全體國人不分職業都能適用,必須從職業保險中獨立出來,這樣才能有助改善臺灣退休年金的問題,當政府推動銀髮族的社會福利時,才能使年長者得到充分照顧。
(本文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原文標題:職業保險與退休年金應該分道揚鑣;首圖來源:Pedro Ribeiro Simões,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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