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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導讀》好的故事活下來,一切就不一樣了,就像鑽石一樣,往往頃刻感動,就成了永恆。小說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的諸多著作:《顫慄遊戲》、《刺激 1995》、《綠色奇蹟》等,就存在這樣的魔力。他 7 歲時迷上恐怖電影,從此與「故事」結緣,30 多年間出版了 40 餘本小說,與 200 多部短篇故事,多數作品走驚悚、恐怖路線,卻贏來成千上萬的書迷,一讀就欲罷不能,面對寫作,他又是怎麼說呢?以下是他的分享:

如果你想成為一個作家,在所有事情之上有兩件事你一定要做:多閱讀和多寫作。就我所知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沒有捷徑。

「閱讀」教你的事

我的閱讀速度很慢,不過我通常每年會讀七、八十本書,大部分是小說。我並不是為了研究寫作技巧而閱讀;我讀書是因為我喜歡閱讀,這是我晚上做的事,坐在我那張藍椅子上讀書。同樣地,我並不是為了學習小說技巧而去讀小說,而是單純因為喜歡故事,然而這還是有一種學習過程在進行著。每一本你所選擇的書都有它值得學習的某個地方或某些地方,而且不好的書反而通常比好書有更多值得學習的東西。

當我八年級時,我碰巧讀到一本多產的科幻小說家莫瑞.藍斯特(Murray Leinster)的小說,他大部分作品都發表在四、五○年代,那個時候,像《驚奇故事》這種雜誌稿費才一個字一分錢。我之前也讀過藍斯特其他的作品,足以理解到他寫作的品質不怎麼平均。而這本有關在小行星帶上開礦的故事,就是他不太成功的作品之一。

這樣說還太仁慈了,事實上這本書糟透了,故事裡的人物淡薄如紙,情節發展又古怪可笑。最糟糕的是(或是在我當時看來),藍斯特愛上了「熱情的」(zestful)這個字。書中主角以「熱情的笑容」注視著逐漸接近的帶有礦產的行星群;書中主角以「熱情的期待」在他們的採礦船上坐下來用晚餐;故事接近尾聲時,書中的英雄以「熱情的懷抱」擁住故事裡那個豐滿的金髮波霸女英雄。對我而言,這本書在文學價值上等同於一劑天花疫苗:就我目前所知,我從來沒有在任何一本小說或故事中用到「熱情的」這個字。若上帝同意的話,我以後也絕不會用。

(圖片來源:The Guardian,CC Licensed.)

 

以讀者的身份來看,《行星礦工》(Asteroid Miners)(雖然不是書的標題,但也很接近了)是我生平很重要的一本書。幾乎每個人都能夠記得自己失去童貞的第一次,而大部分作家也能夠記得第一本讓他(她)把書放下並思考著:「我能寫得比這本更好。見鬼了,我現在就寫得比這好!」的書。還有什麼比讓掙扎中的作家了解到他(她)的作品,毫無疑問地比某位實際上讓人為他作品付錢的作家還要好這件事,更能激勵人心?

從閱讀一本劣質作品中最能清楚學習到:什麼東西是你不該做的——一本像《行星礦工》的小說〔或《娃娃谷》(Valley of the Dolls, by Jacqueline Susann)、《閣樓之花》(Flowers in the Attic, by V.C. Andrews),以及《麥迪遜之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by Robert James Waller)等這類的作品〕,就值得放在一間好的寫作學校中用上一學期來討論,甚至還可以邀請到超級明星級的客座主講人。

方法 1:從優質作品中體驗寫作風格

另一方面,優質作品教導學習中的作家有關作品風格、優美的敘事方式、情節發展、具可信度的角色人物塑造,以及事實陳述。像《憤怒的葡萄》,這種小說也許能夠讓一位新進作家充滿了絕望感覺和老式的妒嫉情懷——「就算我活了一千歲,我也不可能寫出這等佳作」——但這種感覺也可以是種刺激,驅使作家去努力工作和設定更高的目標。

被一個優美的故事和傑出文筆的綜合體當面掃過——事實上是擊倒在地——是每個作家必經的過程。你不能期待有人會被你的作品的力量給掃倒,直到這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為止。

所以我們用閱讀去體驗所謂普通和劣質的作品;這種經驗幫助我們在類似的情形悄悄出現在自己作品中的時候,能夠清楚地辨別出它們,並且斷然地掃除它們;我們也透過閱讀去檢測自己和佳作或經典作品之間的距離,藉此了解究竟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而且我們透過閱讀去體驗不同的寫作風格。

寫作風格的混合是在創造自我風格的過程裡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它不是憑空出現的,你必須廣泛地閱讀,同時不斷地琢磨(和再琢磨)自己的作品。我很難相信不常閱讀(有些甚至完全不閱讀)的人應該大膽地去寫作,並且期望人們會喜歡他們寫出來的東西,但我知道這是實際發生的事。

如果我可以給每一個曾經告訴我他(她)想成為一位作家,但是又「沒有時間讀書」的人五毛錢的話,那些錢就夠我拿去好好吃一頓牛排大餐了。我可以就這主題率直一點地說吧?如果你沒有時間閱讀,你就不會有時間(或是工具)寫作。就這麼簡單。

方法 2:隨時隨地閱讀

閱讀是作家生命裡創作的源頭。我不論到哪裡都隨身帶本書,而且發現到處都有各種機會可以把它翻一翻。訣竅是培養自己一點一點地閱讀,並緩慢地把讀到的東西吞下肚去。等候室是為書而設的——這是當然的!可是表演開始前的劇院大廳、又長又無聊的結帳隊伍,以及每個人最喜歡的廁所,你甚至可以一邊開車一邊讀書,這得感謝有聲書的革命。我每年閱讀的書裡面,大概六本到十二本是聽有聲書的。至於那些你因此而錯過的精采廣播節目,算了吧——你有幾次能在廣播上聽到深紫合唱團的〈公路之星〉(Highway Star)?

在上流社會,用餐時看書被認為是沒有禮貌的,但是如果你想成為一位成功的作家,無禮這件事應該是你第二個不需要考慮的東西。你最不需要考慮的是上流社會和它們所賦予的期望。如果你志在盡你所能地忠實寫作,那麼你當上流社會一分子的日子應該屈指可數。

方法 3:遠離電視

一旦遠離看電視那股短暫的渴望,大多數人會發現他們很享受花在閱讀上的時間。我想建議你關掉那喋喋不休的電視盒子,不但能夠改善你生活的品質,也可以增進你寫作的品質。(編案:或許處於網路世代的我們,是要關掉網路)

當我兒子歐文七歲左右時,他愛上了布魯斯.史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的 E 街樂團,尤其是樂團中粗壯的薩克斯風手克萊倫斯.克理蒙斯(Clarence Clemons)。歐文決定他想要像克理蒙斯那樣吹薩克斯風,我太太和我對他的雄心壯志都覺得有趣又高興。我們也對他寄予厚望,和全天下的父母一樣,希望我們的孩子富有天分,甚至也許是個奇才之類的。我們買了次中音的薩克斯風給歐文當耶誕禮物,還有當地音樂家之一的高登.鮑依的音樂課。然後我們合掌祈禱最好的結局。

七個月後我建議我太太,如果歐文也同意的話,該是停掉薩克斯風課的時候了。歐文同意了,而且明顯地鬆了一口氣——他自己不敢提出,尤其一開始是他自己提出要求的,不過七個月足夠讓他明白,他或許很欣賞克萊倫斯.克理蒙斯的音樂,但薩克斯風單純的不是他的才華所在——上帝並沒有給他這方面的天分。

這件事告訴我的是,我兒子和薩克斯風之間,永遠都不會有真正的演奏;只有排練,這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其中沒有任何樂趣的話,就不是好事,最好是移去別的領域,也許那裡你會有更多天賦才華,而樂趣的商數也會更高。

方法 4:享受閱讀與寫作

才華使得反覆練習這整件事顯得毫無意義;當你發現自己在某些事情上才華洋溢,你就去做它(不管它是什麼事)直到你指頭流血或眼睛都要掉下來了;就算沒有人聆聽(或是閱讀、觀賞),每次出擊都是一場華美的演出,因為身為創造者的你很快樂,甚至是欣喜入迷。

這說法適用於閱讀和寫作上,就像它也可以用在學樂器、打棒球、練短跑一樣。我在這提倡的這種發憤努力的閱讀和寫作——一天四到六個小時,每天都要——只要你真正享受這樣的事,而且對其有所才能,你就不會覺得辛苦;事實上,也許你已經開始這樣做了。然而,如果你覺得必須徵得別人同意才能開始做你心之渴望的閱讀和寫作,那就把我在此說的話當你應得的吧!

閱讀的重要性在於它隨著寫作的過程創造了一種安心而親密的感覺;就像是一個人帶著準備好的紙張和身分證明進入到作家的世界裡。持續的閱讀會引導你進入一個地方(一種情境,如果你喜歡這樣說的話)讓你能夠熱切地寫作,而且不感到忸怩。

同時這也不斷增長你的見聞,幫助你了解什麼是已經存在的,而什麼是還沒有、什麼是腐朽的、什麼是新鮮的、什麼是可行的、什麼又是躺在紙頁上將要死去(或是已經死去)的東西。你閱讀的作品愈多,你就愈不會被你自己的筆和文字所愚弄。

(本書摘由商周出版社出版授權轉載,書名:《史蒂芬・金談寫作》;首圖來源:Pedro Ribeiro Simõ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