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過完年,竟然被通知「你被資遣了」,你做何感想?而這樣的事件發生就在電視台。
據了解,年代電視和壹電視從 24 日下午開始,陸續「個別通知」新聞部員工資遣消息,目前包括:年代社會組組長、年代攝影記者 2 名;壹電視攝影主任以及 1 名攝影記者。根據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根據電視台人資告知「裁員說法」是以勞基法第 11 條第 2 款的「虧損」為理由。
勞基法第 11 條第 2 款所謂「虧損」,應係指雇主之營業收益不敷企業經營成本,而無從繼續僱用勞工之情形,始足當之。是以應認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規定以「虧損」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亦應具備「最後手段性」之要件,即必須雇主虧損之狀態已持續一段時間並持續擴大中,如不以終止勞動契約以減少成本為手段,已無其他方法可資使用,方可以虧損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目前壹電視和年代電視台的記者(含文字、攝影記者)大約不到 80 人,因此截至目前為止裁員比例達 6%,鄭一平說:「工會事先都不知情」,突然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年代壹電視的高層連個外國人都不如」,之前黎智英時代要做任何決策都會先告知工會。
但現在臨時裁員,鄭一平認為,不是不能資遣,但基於尊重需要先告知,「這樣是把我們當空氣,擺明要跟員工對幹!」之前工會也曾經多次要過財務報表,但都被都搪塞,現在已虧損為理由資遣員工,「我怎麼知道虧損是不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因為虧損而裁員?對此,壹電視總經理陳守國強調:「這不是大規模裁員」,被要求離開的員工是「考核表現有問題」,追問是否有具體疏失,陳守國說「不服指揮命令,在政策上有一些沒有落實」,而且「長期表現不佳」,因此他尊重各部門主管的指揮權;至於年代人資主管目前則是手機未接,尚未得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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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壹電視新聞部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