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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終於在昨天正式對外公布「房地合一稅改方案」,然而,面對各方批評爭議下,此方案顯然並沒有真正回應外界的質疑與不滿,反而不斷修改向有錢人、投資客、建築業者等利益團體靠攏,完全不顧社會觀感,令人憤怒與失望!

房地合一稅改主要是因為過去房地分離缺乏實價,且人為評定的房、地價格均明顯偏低,導致有錢有能力的人大量投資房地產,買賣賺錢都課很少稅,台灣成為炒房天堂。因此,社會大眾對房地合一稅改的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避免投資炒房,同時保障「基本」自住需求。然而,財政部只想通過房地合一稅,至於課稅是否公平合理並非主要目的。另外,利益團體在意的是否能夠降低投資負擔,以增加投資獲利空間。顯然各方目的並不一致,應先釐清。

我們看到此次稅改方案公布,相關業者、投資客、甚至豪宅居住者都鼓掌按讚,顯示此方案受其認同。因為原本奢侈税除要被課「交易實價」的 10~15% 之外,還要課原本的「土增稅」等,相對房地合一稅只課 30% 的「交易利得」,而且還可抵扣「土增稅」,彼此有極大的差異,短期投資客當然鼓掌按讚。另外,四千萬自住豪宅免稅也絕非是社會大眾所能認同的「基本」自住需求,顯然政府是要保障「有錢人」的居住需求,如此「假平等」,公平合理嗎?

財政部特別強調非自住利得 17% 輕稅,主要是因為目前公司法人所得稅率只有 17%,為避免一般人成立公司法人套利鑽漏洞,不得不如此規定。然而要問的是一般人只為投資炒房成立公司,政府竟然可以容忍,不但不檢討根本修公司營利所得稅法,或嚴格稽查此類炒房公司,反而牽就向鑽漏洞者妥協為 17% 的輕稅,如此合理嗎?更何況投資房地産賺錢不但扭曲財富分配、影響自住需求,不應鼓勵,而且比一般努力工作薪資所得所課的稅還低許多,如此公平嗎?

財政部也認為累進稅率固然較為公平合理,但不像單一稅率簡易可行。然而面對當前台灣房地產投資利得如此的不公平不合理,此次稅改倒底要優先考慮公平合理的累進稅率?還是簡易可行的單一稅率?社會自有公評,政府也應掌握民意所向。當然也有人認為不同多年累積房產交易利得與一年勞動所得的時間概念並不相同,採用單一稅率含有平均概念。然而是否也可先將不同多年累積房產交易利得化約同為一年平均利得,即可回歸一年勞動所得的累進稅率,如此可以公平合理的稅改是否較為符合社會期待。

財政部還認為二年以上即為長期持有,然後便可享有 4%~80% 減徵率的優惠,而二年內短期持有為 30% 稅率。然而社會大眾是否能夠認同二年以上即算長期持有而給予優惠減徵?明顯令人質疑。根據調查研究,台灣自住平均十年才換屋,因此對非自住的長期持有優惠至少也要十年以上,而對短期持有至少應予加倍稅率的懲罰才算合理,如今二年以上是否讓人聯想這又和奢侈稅解套有關,如此長期非自住持有的較大優惠和短期較小懲罰,又合情合理嗎?

面對當前財政部所提房地合一稅改方案,大多數人民的意見為何?根據財政部的說法,其稅改方案只有不到 1% 的人民受到影響,且其影響輕微,甚至有些人還較現行的奢侈稅獲得較大利益。請問如此稅改通過的目的與意義又何在?換個方向思考,只要把握「保障基本自住需求」完全不受影響,大多數的一屋自住者(60%)和無殼蝸牛(20%)應會支持較為公平合理的稅改方案。因此,這次關鍵的房地合一稅改應如何調整修改,行政與立法部門請仔細思考!朝野各黨及社會輿論各界也請積極回應!

(文章來源:張金鶚授權,原文標題:先求有再求好的「房地合一稅改方案」公平合理嗎?,圖片來源:Pasu Au Yeung,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