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正副議長選舉時亮票是否違法的爭議,台灣高等法院昨(15)日二審升堂啦!
(包青天主題曲下)
檢方起訴 2010 年新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中亮票的 10 位議員,高院在昨天進行二審判決,法官認定,縣市議員在議會中選出正副議長,充其量只是個人行為,跟國家事務無關,且無記名投票是為了保護投票人不受他人刺探,而非規定必須對自己的投票內容保密,並不構成檢方起訴的刑法第 132 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文書罪」,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敲木槌)
- 高院:你們有完沒完,修個法很難嗎?
政黨為了擔心有心人士賄選,而在議場上發動全黨亮票,但亮票後又引發法律爭議、且「亮票行為」也導致社會觀感不佳,每每縣市議長選舉完後總要鬧上法庭一番。對此,高院在合議庭上語重心長的呼籲政府「快修法」,看是要改為記名投票,還是明訂亮票罰則都行啦!顯然對於這齣歹戲拖棚的戲碼有點不耐煩。
- 最高檢:臉好腫
最高檢察署之前已發函各地檢署,統一檢方偵辦亮票案的法律見解「亮票就是違法」,沒想到這一回竟被高院狠狠打臉。檢察總長顏大和打算提出非常上訴爭一口氣,由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
- 民進黨:潮爽 Der
而這項判決等同讓前些日子亮票遭到質疑合法性的民進黨解套,民進黨團認為,新北市議會上屆議會選舉亮票案已宣判無罪確定,檢方應該積極偵辦賄選傳聞部分,而不是繼續浪費時間在查亮票行為,此外,也應修正地方制度法,將議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杜絕議長選舉的買票歪風。
- 國民黨:天下大亂啦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是搬出 14 年前的高院判決「亮票有罪」,認為高等法院判決前後不一,他支持檢方提起上訴,否則選舉可以亮票,將會破壞選舉公平性,「造成賄選的可能性」,屆時將整個天下大亂。
- 不亮票會賄選,亮票也會賄選,搞得我好亂啊!
欸,你們這群藍綠民代會不會太誇張,為了杜絕賄選只好像小學生交作業給老師一般公開亮票,但亮了票還是有人質疑你們收賄,到頭來就是你們搞出來的地方金權政治玷汙民主殿堂,讓人民對代議政治徹底失望啊!
(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