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專訪時談到同志議題,說了一句,「樂觀其成,干我何事」。支持者們稱他中肯,認為民主社會裡,本來每個人就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並不是每一個不主動支持同性婚姻的人,都該被冠上「歧視」、「恐同」的惡名。

縱然我同意,一個人的支持或不支持,或是保持沉默,都可以有著許多原因,但是同時我們也必須看見,有時候保持沉默或中立的權力,其實是一種奢侈。

  • 一句「干我何事」其實多麼傷人

柯文哲其實沒說錯。做為一個異性戀,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就算自陳沒有為孩子換過尿布餵過奶,都不會有人質疑他不是一個好爸爸,不會有人質疑他,他當初憑甚麼生孩子、憑甚麼結婚?同性戀能不能結婚、想不想結婚、可不可以有孩子,當然不干他的事,他的人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他的婚姻不會被鄙視,他的親子關係不會被刻意檢視,他和他的家人走在路上,不會被另眼相待

——不會日日有人刺探他在臥房裡做些甚麼事情,不會日日有人以惡毒的言語攻擊他的人生,不會日日有人有無意的明示暗示著,他的人生是一場錯誤,他是罪,他是不正常,他是所有問題的來源,不會有人傾盡全力,以上帝之名,就要詆毀他的愛情,詆毀他做為人的尊嚴。

這一切,真的不干他的事,不干所有異性戀的事。

異性戀們可以高興的時候就「尊重」、「支持」、「包容」同志一下,像我這種自詡為直同志的還可以加入「宣傳」,一年一天去走個同志大遊行,覺得自己好開明好覺醒好寬容。然後疲憊的時候、忙碌的時候、嘴砲盡了、遊行結束的時候,我可以回到我的異性戀人生裡,一如往常的結婚生子,在剩下的那 364 天裡,盡情的走我的異性戀大遊行,看著街上一對又一對的異性戀伴侶親吻擁抱,「宣傳」我們異性戀的「議題」。

著電視劇說著一個又一個的異性戀故事,但是因為蔡依林拍了支MV就以為同性戀是主流了,參加一個又一個異性戀婚禮,但是因為伊莎貝爾拍了支廣告就爆怒說,同性戀講話這麼大聲了到底還要求甚麼!你們倡議你們的,干我何事?

我是異性戀,我不是受壓迫的那個,同性戀的苦痛,干我何事?我尊重你們,我包容你們,我甚至轉貼分享蔡依林的 MV,伊莎貝爾的廣告或是在推特上追蹤Neil Patrick Harris了,都已經為了你們做了這麼多,同性戀的活動,干我何事?

我是異性戀,同性戀對我來說不過就是一個議題,我可以選擇面對或無視,我可以假裝你們不存在,我可以在方便的時候消費你們。

但我不是那個每天飽受歧視的人。
我不是那個心中迷惘卻連跟家人分享都不可能的人。
我不是那個深深愛著一個人,卻不能讓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我不是那個想要生養個孩子,別人就會拿出一堆研究跟我說我根本沒那個資格的人。
我不是那個每天每天,都在跟這個世界的惡意對抗的人。

我是一個,隨時隨地都可以 walk away 的異性戀。同性戀的苦痛是同性戀的事,干我何事?我多幸福,我可以大聲的說「干我何事?」還在等待國家認同他們的婚姻、還在等待他們的孩子可以有兩個父母,還在害怕在校園、職場受到誤解與排擠的同性戀們卻沒有這資格。因為那是切切實實,他們每一天的事。

就像黑人權益干白人何事?女性權益干男人何事?勞工權益干資本家何事?

做為一個異性戀,我的特權不是結婚生子,我最大的特權是,我可以說那一句,干我何事?

(原文刊登於:V太太個人臉書;圖片來源:Sea Turtle,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