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25)我們刊登了一篇〈消防人力嚴重短缺!如果現在發生火災,只有一個消防員能去救你〉,探討目前全台消防人力不足、裝備品質低落以及消防員在爭取權益過程中被打壓等問題。

你問,為什麼關心台灣消防員的權益這麼重要?

火災、氣爆,遇到這些重大災害的時候,誰能救你的命?除了消防員還有誰?

8/18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下稱「消權會」)前往內政部消防署抗議,要求改善工作環境,並決定於 9/1 前往凱道集結,其主張有四點:

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救災要專責、政府別打壓。

  • 消防員工作環境堪慮,消防局長居然無法協助

台灣在 1994 年實行「警消分離」的制度後,各地消防員的人事制度修改權力,幾乎完全被地方政府所掌握,消防署目前有的權力僅有「考核、評比與發放部分預算」的權力。

在消防員眼中,最急迫的問題就是人力不足,但擁有權力的地方政府卻遲遲不願增補人力。

在與消權會秘書長鄭雅菱的訪談過程中,她不斷譴責地方與中央:

「他們就是互相踢皮球!不斷卸責!」

她說,地方政府經常將無法增補人力的理由,推託為內政部消防署的訓練中心容訓量不足,所以地方政府也沒辦法解決。但她隨即舉出反例說,在新北市剛升格的時候,新北市政府就在汐止成立了保長坑訓練中心,並招考 500 名消防隊員,而保長坑訓練中心是目前全台灣除了隸屬於消防署的竹山訓練中心之外,唯一屬於地方的消防員訓練中心;這表示,若地方政府有心的話,問題是可以被解決的。

鄭雅菱也指出,在有些地方,甚至是「自己人不願意幫自己人」,地方政府的消防局長自願幫首長省錢,而不願意提出較高的預算來增補人力,繼續讓基層消防員過著經常要連續執勤 48 小時的生活。

  • 消防員半數工作時間,忙著處理救災外的「額外勤務」

而台灣的消防員除了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外,另一個大問題則是,消防員幾乎有一半以上的執勤時間,花在在救火救災之外的「為民服務」任務,這讓消防員的工作條件更加惡化。

鄭雅菱更指出,「訓練一個消防員前後加起來需要 100 萬,結果卻花這麼多的執勤時間在處理這些事情,這又是另一層浪費。」她認為,這些對消防員而言屬於額外的勤務,事實上是來自於社會安全體系的不足,例如民眾在街上看到街友或是流浪動物,就會打 119,但這些問題應該由地方政府提出更健全的社會福利與動物保育政策來解決,結果卻變成是消防員來收拾一切的善後。

鄭雅菱也說,目前一般住戶的火警,第一時間到現場的消防員只有 3 到 4 人,而且這還是同時調動 3 個分隊才有的人力(目前全台北市共有 45 個消防分隊)。但若按照消權會以「能夠順利救災,並能確保消防員人身安全」的標準算出的數字,每場火災應出動的人數是 10~14 人,這樣的人數才有滿足開車、接水源、衝進火場尋找火源、救人、救消防員、安全官、指揮官等各項現場任務的需求。救災現場分秒必爭,就算有其他分隊趕來支援,如果晚了三分鐘,火勢將更難控制。

  • 消防員是下不了班的公務員,「依法行政」卻下不了班

值勤時間過長的問題,其實是有法律規範的,但實際上卻又管不了。

雖然目前有《消防勤務實施要點》規範消防員的工作時間,但實際上的條文卻寫著「服勤人員每日勤務八小時,每週合計四十四小時 (週休二日四十小時),必要時得酌情延長。」其中「必要時得酌情延長」這八個字,成了所有消防員的緊箍咒。消權會已針對此條文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正待最高行政法院宣布判決。

消權會希望未來能夠修法,除了增補人例外,還要將值勤時間明確化,並讓消防員因身在救災現場而增加的工作時數,轉換成補休的機制更健全。

  • 各地方首長參選人,你們就是那個可以捍衛消防員權益的人!

屬於地方政府權力範圍的消防員,正面臨各種工作上的問題,消權會也將在 9 月 1 日的集會上,邀請年底地方選舉的縣市長候選人參加,並詢問其對消防員議題的立場。

誰能保證消防員獲得應有的權益與保障?

地方政府首長。

全國消防員目前約有 1.3 萬人,若各地候選人願意針對這項問題提出具體施政回應,一舉「改革」漏失,真正落實「保護市民安全」,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圖片來源: DVIDSHUB,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