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中國政局是一片混亂,清廷腐敗、列強割據、民生凋蔽,在這樣的情況下,孫中山先生正構思著如何去醫治這病危的中國,於是誕生出「三民主義」這樣一個有著中間偏左色彩的政治理論。

但隨著日漸腐敗的國民黨在大大小小的戰役中失利,終致從中國敗逃到了台灣,於是這座島就成了這項理論的實驗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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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的三民:民族、民權、民生(沒錯就是台北市三條路的路名),在民生主義中,有著「平均地權」這帶著濃濃社會主義的精神,最終的理想就是土地利益全民共享,甚至最後使土地稅收成為政府的主要收入。

如同孫中山在一次演講中提到:「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當然私人永遠不用納稅現在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但這也提醒了我們房地產稅的重要性

  • 那平均地權如何實踐呢?

這時候我們就要進入到我們本篇要談的主題,漲價歸公的「土地增值稅」。所謂漲價歸公的核心概念是:買賣土地時,地價漲高是由於地主改良及社會改良所致,所以扣除地主自己改良所增值的部分,買賣賺錢增值的部分應該完全歸還給全社會買賣土地時所要繳的土地增值稅就在此概念下孕育而出。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是「土地漲價總數額 X 稅率」,並依累進稅率來課稅,再扣除減徵的部分,另外還要參照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去調整土地的漲價倍數。

而在土地增值稅中的地價的估算是由政府的「土地公告現值」來當基準,此一現值大概只有市價的五成,雖然比稅基只有市價一成持有稅的稅基(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要好,但也是偏低。

但漲價歸公有一個問題在於,如果將地價上漲部分全數歸公,在持有成本(利率及持有稅)低的時候,地主出售土地的誘因就可能減少,造成地主可能不想賣,反正囤著要繳的持有稅那麼低,沒有買賣的行為,漲價便無從歸公,而地主卻仍享受這土地附近的公共投資而無需付額外成本。

且在持有稅低的時候,賣方也可能想把這些土增稅及資本利得這些稅負轉嫁給買方負擔,如果買方不願意買,地主也寧可不出售,因為反正持有成本低,長期來看這樣反而有可能因賣量少、買量多而導致地價上漲。

  • 孫中山的偉大理想破滅,是誰背叛了他用歪曲的「持有稅」肥了既得利益者?

所以類似漲價歸公這類「房產買賣有賺錢要繳稅」的概念必得搭配「正常的」持有稅,怎麼我會用「正常」這個字眼呢?因為台灣現在的房地產持有稅相當的不正常,收到的稅金大概只有國際標準不到一成,客倌阿!不到一成耶!10% 耶!

持有稅的問題點就在於現在台灣的稅基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地價)都遠遠低於市價標準,甚至不到一成所以即使稅率跟國際差不多,但稅基乘上稅率時,就不到正常狀況的一成了。

那麼,政府刻意壓低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的稅基,是便宜了誰?答案是囤房養的的財團、投資客。

用地價稅來舉例,假設你住 10 層大樓中的其中一層,土地是持分的,所以你只要繳這土地的十分之一的地價稅。而地價稅又有自用優惠稅率,只有一般稅率的五分之一,所以當你多繳一元地價稅,同一棟的投資客因非自用,所以要多繳五元以上。又當這塊地沒蓋房子,養地的財團就要多繳 50 元以上。

相反來看,你省了一元地價稅,同樣大小基地的地主財團就省了 50 元以上。所以台灣地價稅稅基低的離譜,政府說是要「減輕人民負擔」,你以為便宜到誰?

當我們在改革稅制的時候,不能只著重在交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資本利得稅,更要關注房地產的持有稅改革。目前財政部提出的房地產稅制改革方案卻都「沒有提到」要修正房地產持有稅過低的稅基。

因此 393 在這裡呼籲公民跟我們一起支持「調整持有稅稅基接近市價」!實踐租稅正義,拯救台灣的未來!

我們的合作夥伴《393 公民平台》決定要匯集民意,向行政院要求「房地產稅制全面改革」,改變囤房炒房風氣。如果你也支持,不妨去按個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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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合作夥伴《393 公民平台》;圖片來源:Antonio Tajuelo,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