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lear

距離台北市中心不到 60 公里外的新北市貢寮區,兩座偌大的核電廠房,正位於海邊的山腰上。這座足足花了 15 年才建成的「第四核能發電廠」(簡稱「核四」),見證台灣 15 年來,從戒嚴到民主化的步伐,經歷過兩次的政權更替。隨著不同年代的政治環境變化,核四曾被勒令停建,卻又再被要求復建。

台灣政府原訂於本年底進行試運,若通過安全檢查,最快於明年進行「商轉」(正式供電並收費的商營運轉),但激起民間強烈反對。台灣最大的金融機構的富邦金控集團,董事長夫人陳藹玲公開表態反核,逾萬群眾上街反對,核四商轉進程,再被推延。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於去年 2 月 25 日宣布,核四商轉與否,交由全民公投決定。

公投日期未定,核四現時啟用與否仍然成疑,但如何保存廠房及經已購買的原料成為問題。負責建造及營運的台灣電力公司,預計今年 8 月底向原能會提出封存計劃及燃料束處置方式。

而在民間,擁核及廢核人士的爭論仍未冷卻,雙方透過公開辯論、諮詢會,累積民意,無論在核安全、經濟效益等問題上,均互相駁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團體,更於今年 4 月 27 日,舉行反核四大遊行,逾 1.5 萬人到凱達格蘭大道抗議;美銀美林(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於當日,發表報告,指核能存廢爭議是「台灣目前最大的民意衝突」。

「你說核四會為台灣帶來危機,那廢除核四對台灣經濟的負面影響,也是不能忽視的經濟危機,」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台灣電力公司董事吳再益接受本刊專訪時表示。「台灣有 98.4%的電力資源,油、煤、天然氣,都是進口的。2000 年,進口成本佔台灣 GDP 大約 4%,到了 2013 年,是 14%。根據燃料漲價趨勢,台灣何德何能承受不斷上漲的進口能源升幅? 」

「經濟誘因」是負責營運核四的台灣電力公司一直堅持的立場。

根據台灣經濟部能源局及台電提供的資料,備受爭議的核四發電成本,若攤分為 40 年使用期來算,加上發電燃料及維修等的費用,約為 2 元台幣/度(約 0.5 港元),與香港中華電力公司向大亞灣購買的核電價格(0.47 港元/度)相約。

台電表示,若停建核四,台灣選用碳排放量較低的天然氣作發電燃料,每度電價需要 5.6 台幣(約 1.25 港元),卻比香港現時的 0.89 港元高出很多︰「台灣是一個島國,沒有管道,必須要靠船運進口液化天然氣。光是運費,已比天然氣本身售價高,」

吳再益解釋,按現時美國按管道輸送的天然氣為 4.6 至 7 美元 / 百萬英熱單位(mmbtu),但若由美國運往台灣,液化、儲存、船運、再氣化等的工序,光是工序成本就要 7.4 至 8 美元/百萬英熱單位,比天然氣本身售價更高。因此,即使美國最近宣布大舉開發頁岩氣,反核人士預計會令天然氣價格下跌四分之一,但吳再益認為︰「案例不適用於台灣。」

  • 廢除核四後最迫切的問題不是電力,反而是負債

對於電價成本的問題,由多家國際核能設備生產商組成的全球核能組織 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WNA)回應本刊指,「核能普遍是現時最經濟的發電能源,對於一個需要大量購入化石燃料的城市而言,核電通常是最便宜的選擇。」而國際原子能機構則認為,「不同地區的能源價格都會有差別。」

除了成本價格,對台電更為迫切的,是廢除核四造成的負債,將會令這家主宰台灣電力的公費民營公司,面臨破產。台電回覆本刊查問時指,截止 2014 年 3 月,核四的實際預算支出為 2770 億台幣,但由於工程屬於建造中工程,不屬於可營運資產,故是項投資從未計入台電損益表。

但若公投通過全面停建核四,該筆逾 2770 億新台幣的支出,則需按台灣會計法全數轉為損失,而按台電於 2013 年底的 2085 億台幣的累積虧損,再納入核四的損失,台電的虧損將高達 4900 多億台幣,超越台電 3300 億元的資本額,按台灣公司法,將宣告破產。

「但現實情況又是,我們可請求政府增資,或是向我們的最大債主台灣銀行,尋求幫助,」吳再益說,「不過,無論要求政府增資還是銀行幫助,所付出的,都是納稅人的錢,因此停建核四的經濟代價,都要由全台灣民眾攤分,每個家庭,就要為此付出 5 萬元代價。」

台電打出「經濟牌」,希望說服民眾支持,公投通過核四商轉,但反對項目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盟)發表報告,將台電沒有納入計算的成本,包括核電廠除役以後修復成本、核廢料處理費用等加上,指出核四營運 40 年,未來仍需投入 1 兆 1256 億新台幣。

  •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反核四團體表示:台電根本沒有考慮到「一旦發生問題」的經濟成本

「我們還未計算環境修復成本,核電廠衍生的其他開支、對環境的污染、處理的成本等,台電都沒有計算在內,因此,台電光說核電多便宜、成本有多低,都是低估了後續處理的成本。」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向本刊表示,「如果一旦發生核災、或是輻射洩漏,修復及補救要付出的開支,更為可怕。

反核人士認為,台電的所謂的「經濟誘因」,沒有考慮核軸射等問題的經濟成本。

過往發生在福島及切爾諾貝爾的核事故已說明,修復核輻射對政府的經濟負擔巨大。對於核輻射的問題,台電曾於 1990 年至 1991 年間,委託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徐光蓉,進行實驗,模擬位於萬里、距離台北火車站約 22 公里的「核二」廠輻射外漏,並進行有關擴散狀況的研究。

研究結果是,輻射在 1 至 2 小時之間就能飄進台北市中心,」徐光蓉表示,她現時出任反核團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的學術委員召集人。

她在最近的反核浪潮中,發布了一項有關台電與民營火力發電燃料消耗比較,結果發現,在燃煤發電方面,台電的機組在生產每一度電的過程中,較民營公司多用 0.05 公斤煤;而在天然氣發電方面,台電發每一度電,亦較民營公司多用 0.02 立方公尺的天然氣。台灣電力公司專業總工程師蔡富豐接受本刊專訪時承認有此問題︰「那是因為民營電力廠的比我們台電興建較晚,亦較先進,因此在生產力方面比我們老一代的機組更有效率。」

「所以,現在是應該去改進台電的機組,以免浪費資源,而不是把錢投進核四,」徐光蓉反駁。

對於安全性的考慮,亦是反核和擁核團體的主戰場。台灣反核團體「綠盟」,引述《華爾街日報》於 2011 年 3 月 19 日、即福島爆發核事故一星期後的報道指,「台灣屢屢被點名為全世界有最高核風險的地區。」

該報道結合核能生產商組成的國際組織 WNA 的資料,進行全球核電廠地質風險評分,台灣四座核電廠共 8 個反應堆(爐),都被列為全球最高危核電廠之一。

但 WNA 發言人 Jonathan Cobb 接受本刊訪問時指出,按《華爾街日報》的調查方法,是以 WNA 有關核電廠的位置,結合有地震活動的世界地圖作評估,「但不是一個準確衡量風險的方法。」Jonathan Cobb 指出,各地在建造核反應堆的時候,會考慮到地震風險,而造成福島核事故的原因,是因為福島核電廠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應對海嘯,亦沒有足夠的後備發電系統冷卻受災的核電廠。

對於台灣的核四安全性,Jonathan Cobb 指是屬於第三代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堆(GEN III),「數十年前已經發展的核電技術,提供很高的安全性。」

 

taiwan 1

  • 根據國際評估其實核四沒那麼「漏」,但在面對「天災」上很多準備都不夠

而歐盟的歐洲核安全監督組(ENSREG),亦於 2011 年福島核事故後,對全球多個地方,進行核風險評估。台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亦於 2013 年,邀請歐洲核安全監督組 ENSREG 進行壓力測試(Stress tests),而台灣亦是亞洲惟一進行這項測試的地區。歐盟專家組確認,台灣的核四合乎安全標準,專家組及營運商,均找不到馬上要廢除台灣任何核電廠的短期問題。

不過,專家組的報告卻「強烈建議」台灣的機組在應對海嘯、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方面,「要進一步改善。」

歐盟能源組發言人接受本刊訪問時指,在專家組檢查的過程中,亦有檢視核四設備承建商(美國通用及日本三菱)在反應堆和電廠的設計,並指出其壓力測試標準,是專家組只是以「國際最好的標準」作類比,「如何利用歐盟的建議,加強核反應堆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是地區政府的應有責任。」

曾參與評估歐洲 14 國核電廠壓力測試的獨立核能安全顧問 Oda Becker,應國際環保機構綠色和平(Greenpeace)的邀請,為台灣核四做檢查報告,Oda Becker 從去年 6 月起,連續 2 個月檢閱有關核四的三份報告 ── 台電的〈台電龍門核能發電廠壓力測試報告〉、原能會的〈壓力測試國家報告〉,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所提的「同儕審查建議」,並寫下 48 頁的安全評估報告,批評台灣的核四電廠,沒有足夠能力應付天然災害。

Oda Becker 的報告指出,台灣位於歐亞板塊和菲律賓海床板塊中間的複雜位置,而台灣的東面,每年都會向西北面移動 2.5 至 8 厘米,而核四所在的台灣北部的龍門縣,正是位處於有極高危險性的區域,故核電廠的防震能力,非常重要。

雖然台電董事吳再益接受本刊訪問時強調,若核四廠遭遇地震或海嘯侵襲,可引用蓄水庫的 4.8 萬立方米緊急用水,馬上冷卻反應堆,避免出現福島事件一樣的過熱爆炸。但 Oda Becker 的報告就指出,核電廠旁邊的蓄水庫防震只為 0.4g(地表重力加速度),但台灣東部在 1908 年,已出現過 7.3 級地震,威力介乎 0.23g 至 0.41g,故報告指,若台灣出現類似強度或更強烈的地震,蓄水庫可能會因為地震後流失過多水量,無法達至緊急備用的功能

報告亦指出,核四在防範海嘯的設計亦有所不足︰台灣在 1867 和 1918 年,曾發生過海嘯,1867 年發生於台灣北部的基隆市海嘯,造成的浪高約 7.5 米,而核四防海嘯基礎,則參考此數據,設定為 8.57 米,而台電在興建核四時,亦僅針對 100 年一遇的洪水為基礎,違反 ENSREG 於福島核事故後,希望各國以一萬年一遇的特大型災害為基礎、設計安全系統的建議。

對於 ENSREG 的「強烈建議」和 Oda Becker 報告的批評,台灣電力公司專業總工程師蔡富豐回應指,外國專家來台考察的時候,由於核四仍未完全建成所有的防護設施,故令專家覺得核四在防災的設備上仍有不足之處︰「核四的興建過程中,一直有外國專家,包括美國 GE 等專家,都有到場考察及監督,每一個工序,都要紀錄,及後要上報源能會批准通過,是很嚴格的程序。」而台電董事吳再益亦再三解釋,由於核四建於龍門縣的高山上,而台電亦計劃設置 14.5 公尺的海嘯牆,認為有能力應付海嘯侵襲。

  • 核四疑慮還包含:建造期間頻繁的違規事件

對於安全性的評估,由於台電與反核團體所用的安全基準不一,各有各說法。不過,由綠盟統計媒體報道以及官方數字得出,核四由施工至今,共出現 512 件大大小小的違規事件。包括 123 件施工不當、62 件爐心熔毀的疑慮,其中,台電更曾經私自更改設計,被原能會罰款 1920 萬元新台幣。

民間數字如此,官方原能會的網站,亦有載列核四由 1989 年開始建設至今,共 44 件被原能會確認為五級違規或以上的事件(一級為最嚴重事件,無安全顧慮且未達五級違規之事項僅列為注意改進事項,不在網頁公布)。

即使在行政院決定,從新計劃啟動核四公投的 2013 年,亦出現施工人員執行系統管路檢修時,未按規定完成掛卡程序而擅自操作閥位,原能會更直指「類似違反掛卡規定事件重複發生,顯示人員安全文化仍待提升。」

多次的違規事件,台電總工程師蔡富豐回應表示,是因為台灣對核電廠的檢查機制要求高︰「在台灣進行核四工程,就是每一個程序、都要上報原能會,很透明、很公開,而原能會如何處置,亦會向民間公布,因此大小案例都有羅列,予人『很多』事故的感覺。」

不過,再被問到台電在核四議題上,因為工程多次違規而未能說服公眾而負上責任時,蔡富豐坦言︰「我們在過去的工程上,的確是有些疏忽,有監管不善的問題,致令工程期間出現一些人為錯誤,我們是有責任;且在宣傳上,我們反應也比較慢,但現已成立專責小組,一有核四的不實指控,我們會馬上回應。」

  • 核能到底是什麼?政府宣傳教育太少,民眾多不瞭解?

行政院核四公投後,即遇上民間反核團體反撲,而台電及政府官員代表,亦於各場合,包括記者會、公開辯論會上同一陣線。但蔡富豐對政府的工作亦有不滿︰「因為政府對民眾,有關輻射的教育太不足、太少了,民眾對輻射不理解,輻射在日常生活中都存在,究竟多少才對人體造成傷害,很多人都不明白,因此會被一些人利用,作為反核的說法。」

香港特區政府在福島核災發生後,就曾推出以「輻射:時刻在附近,生活一部份」的宣傳短片,試圖減低市民對輻射的疑慮,但卻惹來香港市民更大的反彈,網絡上有不少人質疑香港政府拍攝宣傳片的動機。

綠色和平香港分部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就表示:「很多時候政府和核電行業都將輻射視為安全,或者強調不會影響人體的『即時』健康,這與醫學界目前所得的建議是相左的。

根據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的建議,在低於 100 毫希的輻射下,輻射的增加與因輻射罹患癌症或遺傳病變的機會增幅成正比,即輻射越高,患病機會越大。

香港核電投資公司的資料顯示︰「居住在高達 100 毫希的輻射地區的人,可能有 8 萬分之 1 的額外致癌機會。即居住在該地區的 8 萬人之中,可能會有多 1 個人患上癌症。」而市民在一般的日常生活中,曝露在自然的環境下,很少會接觸超過 1 毫希的輻射,但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後僅第 3 天,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已對外公布,已經有 28 名參與搶救核電廠的前線員工,遭受 100 毫希以上劑量的輻射。

  • 能源協會認為核能的發展不管如何都會持續,但各國民間卻反彈極大

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於去年 9 月 24 日發表的報告,核電仍會是未來 20 年增長最多的發電能源︰由 2013 年至 2030 年,IAEA 專家對全球核能源增長最高的預測,由現時的 373 GW(gagawatts 十億瓦特),增長至 722 GW,增長率為 94%,接近全球現時發電量的一倍。而對全球增長率最低預測,亦有 17%。

報告亦指出,亞洲國家會是此後 20 多年間,核能源增長最快的國家,預計會由現時的 83GW,增長到 147 GW 至 268GW,增幅介乎 77.1%至 222.9%,高於全球增長。

「雖然 2011 年日本福島出現核事故,令我們預期核能發展的步伐會放緩,但發展仍是會持續,特別是在亞洲國家,」國際原子能機構發言人接受本刊採訪時表示。

但包括台灣在內的多個亞洲國家,政府在計劃興建核電廠時,皆遭到民間、本地以至國際環保組織的反對。國際組織綠色和平,於南韓、香港、台灣及日本的分部,接受本刊採訪時都表示,對該地區核電廠的安全性抱有疑慮,並多次籌辦反核示威。

  • 南韓核電輸出超強,是全球第六大核電輸出國

 

taiwan 2

被 IAEA 點名為發展核電最積極國家之一的南韓,在福島核災前,已不斷發展核能發電與核電產業,在福島核災後,立場仍維持不變。根據 IAEA 的數據,南韓現時有 27.62%的電源來自核能,有 23 個正在運作的反應堆,在建的亦有 5 個。

而南韓政府對外公布的未來十年目標,計劃持續擴充核能,並規劃 2024 年電力裝置容量中,核能佔比由 2010 年的 24.8%提高至 31.9%。

南韓的核能發電,除了為本土帶來佔比曾高逾 30%的電力外,其技術亦是當地正在發展中的重要輸出產業。在 2009 年 12 月,在前南韓總統李明博「御駕親征」的加持之下,以「韓國電力公司」(KEPCO)為首的企業聯盟,擊敗法國、美國等傳統核能成熟國家的核電公司,獲得阿聯酋總價約 400 億美元的核能發電廠建設與營運案。

這是中東有史以來最大的能源合同之一。亦是韓國核電技術出口的首例,KEPCO 此舉令韓國一躍成為全球第六大核電輸出國。被全球核能組織(WNA)列為「核能技術主要出口國」。李明博離任前更宣稱,希望至 2030
年前,南韓可對外出口 80 台核反應堆。

作為鄰近、視之為競爭對手的台灣,政府及台電對此案例均視之為值得參考的對象。如台電在 2011 年發布的《推動電力整合資源規劃之研究完成報告》,就有提及南韓藉整合核能的做法︰「南韓與台灣同為高度仰賴國外進口能源國家,持續朝降低對化石燃料的倚賴、提升能源獨立等目標方向邁進。故觀察南韓的做法,可作為台灣未來參考之借鏡。」

  • 韓國核能公司醜聞,讓全國一度陷入用電緊張

與台灣電力公司一樣,同樣是國有資本持有的「韓國電力公司」,亦是對外宣稱核能發電的成本,每度 3.91 韓圜(約 0.03 港元),比使用進口天然氣每度 21.53 韓圜(約 0.16 港元)的成本要低得多。「南韓的天然氣,在經濟層面上而言,競爭力很低,」綠色和平東亞分部(首爾)氣候及能源項目主任張在炫(Daul Jang)接受訪問時表示。

但在 2012 年,剛奪得阿聯酋訂單的 KEPCO,其子公司「韓國水力原子能公司」(KHNPCO)就被揭發有做假醜聞。根據彭博社 2013 年 5 月 28 日的報道,主管南韓全國的電廠營運,當中包括核反應堆的「韓國水力原子能公司」,被一封匿名信,揭發公司於 2012 年 2013 期間,使用偽造大亞灣核電站位於廣東省深圳市大鵬半島,1994 年投入商業運行,所生產的電力 70% 輸往香港 44 安全認證的零件,致令國內兩個核反應堆馬上被勒令停工, 而一個在建的、以及另一個正在維修的核反應堆, 亦馬上停工再作檢測。

而造成的後果, 除了是 KEPCO 股價下跌 3.2 % 外, 更嚴重的是,令韓國的 23 個核反堆停運再作檢測,令國內出現「意想不到」的電力短缺。總統朴槿惠在接待外國客人,包括 Facebook 的行政總裁(CEO)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時,亦要關閉總統官邸的空調。

這場令南韓在本土以至外交層面上都暴露其短的核電醜聞,「令南韓民眾對核電存有戒心,並促使政府重新審視。」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張在炫(Daul Jang)表示,由於南韓的兩個核電廠集中的區域,古裡(Kori)和蔚珍(Ulchin),是「全球惟一有多於 8 個核反應堆高度集中」的區域。

而以古裡為例,在 30 公里直徑中,就有多達 340 萬民眾聚居。「近年的一連串醜聞,例如安全證書做假、官員與電力公司勾結等等,均令南韓人憂心,所謂的原子能工業安全文化,是否真的存在?

  • 核電發生問題,承包商、建造商竟然無須負責?

綠色和平曾於 2013 年 8 月 1 日,發布一項研究,揭示按全球各國法律(印度除外),若發生核災後,當初負責興建核電廠的建造商都毋須負責,反而,負責營運的本地公司才是責任的承擔人。

以台灣為例,按《核子損害賠償法》,若核災發生,台電便要承擔責任,而負責建造的承包商美國 GE 及三菱,都有免責特權。

根據美國 GE 總裁 John Flannery 接受印度《福布斯》(Forbes)於 2013 年的專訪說︰「如果印度的法例要求承包商分擔賠償責任,我們不會參與印度的核電生意 ⋯ ⋯,我們不過是一個企業,絕不能承擔這個責任。

這免責條款遭到壓力團體質疑,企業為生意而將不及格的機組盡快通過,以取得利潤。

不過,有不願記名、但負責營運核電的公司高層向本刊解釋︰「因為承建商營造的機組都是按國際安全標準組裝的,但若營運者的人為錯誤而引發核事故,要承建商承擔責任則有欠公平。打個比喻,我公司造了一個很安全的 LPG 汽罐,但有人錯誤使用或蓄意引爆它,那是不是我要負責? 」

對於被指會因利潤而忽視安全考慮,「那更不可能!國家在參考企業投標時,都會考慮企業過往有沒有出現過事故,在商業世界,安全性就是吸引別人選用的商標。」

  • 福島事件過後日本政府可能重啟核能,但民間強烈反對

承包建造台灣核四的美國 GE 和日本三菱,正是建造福島核電廠的兩大承包商。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發生 9 級地震和大海嘯後,東京電力公司多次聲明,位於福島的核電廠「處於安全水平」,但隨後第 1、第 2、第 3 號機組接連出現爐心熔毀,甚至發生氫氣爆炸事件,最終導致輻射外洩,受污染的土地,至今仍未完全修復。

負責調查的日本官方監管核電組織「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Nuclear Regualtion Authority),接受本刊訪問時說,事故原因主要是由於地震的損害,導致電力中斷;加上海嘯的洪水,令緊急使用的發電機和控制電路版失去控制。

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判定,是海嘯帶來的巨大洪水高度,「超過早前設定核電機組時專家的預測」。

雖然民眾對核輻射威脅仍猶有餘悸,但三年過後,日本內閣於今年 4 月 11 日,通過新的能源政策,決定重啟核電,但未有具體計劃。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表示,已相應福島事故,建立一套最新的監管標準,務求要令國內所有核電機組,都符合國際最安全標準。

但縱使如此,日本的反核聲音仍然強大。日本反核團體就關西電力公司(KEPCO)重啟大飯(Ohi)3、4 號核電廠的案件入稟當地法院,結果,福井縣法官於今年 5 月 21 日裁定,大飯核電機組無法承受得起地震的潛在衝擊,禁止關西電力重啟發電廠。

本案例是日本民間團體挑戰核電公司的首次勝仗。

  • 民眾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政府卻只短視的想要發展核電?

在南韓、台灣及日本,當政府計劃啟動原子能發電方案時,都受到民間及環保組織的反對,然而,各地民眾皆擁護及支持的,就是風力、大陽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南韓,一個支持核電發展的團體「韓國原子能推廣機構」(Korean Nuclear Promotion Agency),於去年 12 月至今年 1 月做的調查發現,超過 58%民眾支持可再生能源,作為未來的發電來源。而反核團體「韓國環保運動聯會」(Korea Feder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ovements)於去年 11 月的調查亦發現,多達 45.2%民眾,接受若不發展核電就需要承擔電費加價的假設。

但現在面對的問題是,政府的能源政策過於短視,而且為了發展核電,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情況束於高閣,」駐韓國的綠色和平環境及能源項目主任李炫淑(Jude Lee)表示。

綠色和平引用南韓政府公布的數據,政府在於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額持續降低。由 2011 年的 1.3 萬億韓圜,降至 2014 年的 8020 億韓圜。而由 2010 年至 2013 年的可發電量,可再生能源只有 1%至 3%;2013 年的實質發電量,亦只有 3%來自可再生能源。

正銳意重啟核電的日本,根據「日本可再生能源基金會」(Japan Renewable Energy Foundation)的數據顯
示, 2012 年有 8.8%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其中水力發電貢獻 7.6%。彭博社今年 4 月 7 日獲得的 78 頁有關能源的草案顯示,首相安倍晉三的未來電力發展藍圖中,將特別設立可再生能源部,促進各政府部門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合作。

彭博社報道還特別提到,東京新聞的一項調查顯示,有 69%的受訪者,贊成逐步淘汰核電。「對清潔能源的發展,可抵銷環保人士對政府重啟核電計劃的反對力量,」日本可再生能源基金向本刊表示。

  • 日、韓政府的能源政策取向是這樣,那台灣的情形又是如何?

而在台灣,按台灣電力公司的資料,若包含抽蓄水力的再生能源發電,2010 年為 3.36%,發展至 2013 年,皆僅得
4.2%。若扣除一般被認為是不利環境的抽蓄水力,就只有 2010 年的 2.12%發展到 2013 年的 2.93%。「三年間只增長 0.81 個百分點,可見台灣政府、台電都沒有誠意去發展,」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桂田接受採訪時表示。

周桂田在 2012 年 6 月,進行一項有關台灣氣候變遷風險的研究調查報告,結果發現有高達 81.6%的受訪者願意捨棄價格較低的核能,而「以高電價支持再生能源」。當中,只有 12.2%受訪者表示不願意。亦有高達 58.5%受訪者不同意以核能替代火力發電來減緩二氧化碳排放,僅有 34.1%的受訪者對使用核能,減少二氧化碳表示同意。「如果政府真的是按民意,而不是企業利益角度來考慮的話,就應該增加可再生能源發展,而不是光靠發展核能。」

而事實上,台灣政府早於 2009 年推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台電及民營電力公司,於 2030 年之前,將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容量佔比提升至 12%至 15%;而總發電量佔比亦要提高至 8%至 10%。台電在考量發展各種可再生能源時,如風力發電,就表示「台灣優良陸域風場多已開發,未來難再有較大規模計畫。」

而太陽能方面,則「目前技術言,太陽光電仍無法克服陰雨天發電出力的問題,仍屬間歇性能源,無法接受調度。」台電總工程師蔡富豐亦指出,台灣民眾一般都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但若真的實施選址,卻又遭到當地居民反對,「不要在我家後院」的觀念,也阻止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台灣不像德國、法國一樣,位於大陸,當這些國家無法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時,可透過電網向鄰近國家買電,但台灣是島國,若然缺電,應該往哪裡買電? 」

  • 政府用舊思維來判斷發展政策,但未來早就不是他們想像的那回事了

 

taiwan 3

「台灣政府是用舊的思維來判斷新時代發展,當然覺得處處為難,」周桂田承認,台灣在風力、水力發電上,可能仍面對大自然的客觀條件,未能為本土提供大量穩定的電力,但他援引《第三次工業革命》的論述,指出隨著經濟往高科技發展轉型,「未來的高科技企業,就是台灣政府非常希望引入的一批,它們的大樓,都會配備太陽能發電、小型風力發電等機組等自行發電的能源,若用不完,便可透過電網,將剩下來的轉賣出去。」

而世界銀行(World Bank)在去年 11 月 27 日宣布停止投資核電,更是為反核及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陣營打下強心針。世界銀行總裁金墉指出,希望 2030 年前,讓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倍增,每年會向 42 個全球最窮困的國家,投入 6000 億至 8000 億美元,而這些經費,都只集中投資於地熱發電、太陽能和風力發電上,絕不支持核能發展。

事實上,早在 2011 年,世界銀行一個的研討會上,已經得悉世界各國對核電存廢,存有極端相反意見︰「世界銀行不參與提供核電的計劃,我們認為,核電議題在各國,都是持續的、並極度難取得共識的對話,」世界銀行總裁金墉在新聞稿中指出︰「我們從緬甸的電力投資中,會快速獲得清潔能源帶來的紅利 ⋯ ⋯ 我們將會向投資人證明,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是他們不可錯失的投資良機。」

亞洲各國在未來十年會是大力快展核電的地區,但如南韓、日本及台灣等地區,政府發展核電都遭到民間強烈反對。惟多國民調顯示,民眾都願意提高電費以支持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但在現時技術仍未成熟的情況下,政府仍需與民眾協商既安全亦穩定的能源組合。

  • 延伸閱讀

這 17 項能源技術將改變世界,解決現有能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