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馬躍・比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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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導讀:上週因一名男性布農族人,打算透過打獵,打山羊和山羌給母親吃,卻因獵槍並非自製、是撿拾來的,遭到重判 。此新聞引起全國國人的關注,當原住民族的活動只能被抑制在漢人制定的法律之下,原住民族的文化又該如何兼顧?而設立〈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野保法〉,不讓原住民持槍、打獵,真的全然是在幫助環境、保護生態嗎?

延伸閱讀:日本殖民政府願意將槍枝出借給原住民,那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呢?

文/馬躍.比吼 Mayaw Biho (2016 平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

【隱形的獵人】

讓我們一起來談談狩獵、以及原住民傳統在土地和自然中的尊重與共生。

12 月 6 日於台東達魯瑪克部落,好久不見的朋友一見到我就說:「我是隱形的獵人,不要關我三年六個月。」他很關切布農族人因狩獵而承受的刑罰。

狩獵是原住民的重要傳統,然而,原住民族狩獵常頂受〈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野保法〉的罪責。馬躍認為,狩獵之所以會引來這麼多爭議,根本的原因是執法者不了解原住民文化,導致國家對原住民族的不信任與歧視

獵人朋友告訴馬躍,狩獵是為了辦喜事、辦喪事、納貢或共食,狩獵者總是懷抱著分享與互惠的想法而行動,不是為了一己之私。狩獵的過程很複雜,有很多禁忌要遵守,例如,獵物逃跑時不能追,因為每隻獵物都是由祖靈所賜,該是你的才能拿;又例如,動物是為了延續部落而犧牲了自己,所以獵物的每一個部位都要好好利用,絕不能浪費。原住民族的狩獵絕不能被簡化為「殺生」。

有人說,應該禁止狩獵,因為這會導致野生動物滅絕,獵人朋友很反對這種說法。他說,動物消失的主要原因是棲息地遭到開發與破壞,而獵人不會是兇手。魯凱族獵人在打獵時必須避開「禁獵區」,這些區域中的動物能不受干擾地繁殖、休養身息,「禁獵區」和一般人所說的「生態永續發展」是類似的概念,只是表達方式不同

他還提到,狩獵活動反映了原住民族看待自然的方式,在原住民族看來,人是自然界的成員,獵捕是生物間很自然的現象,適當的獵捕也是生物鏈平衡的關鍵。人類不應該將自己從自然中獨立出來、傲慢地認為自己能夠庇護大自然,人類過度看重自己的能力反而會導致許多問題。例如,有人認為水鹿是保育類不能被宰殺,這反而使得水鹿過度繁殖,許多稜線上的樹木都因為樹皮被水鹿的角磨掉而枯死,人類的「保護」反而破壞了生態平衡

人類是自然的一員,獵人進到山林裡時總是謙虛地看待自己的地位,而關於狩獵的傳統都是祖先經過幾千年得出的。馬躍常說,部落要自治,原住民族要做自己的主人,其實就是希望這些與自然和平共處的智慧能在現代社會中得到應有的尊重並被實踐出來,讓每位獵人都能驕傲地在山林間為部落付出、並用最貼近自然的方式為生態保育提供出路。

(本圖文為馬躍.比吼 Mayaw Biho授權刊載,粉絲專頁:馬躍.比吼 Mayaw Biho,非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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